西北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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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考研西北大学法学院拟录取名研究生单公示
2021年西北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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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法学院在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西北大学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学位类别 | 法律硕士 |
学位类别代码 | 0351 |
培养单位名称 | 法学院 |
一、培养目标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以法律职业为背景的专业性学位,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治国家建设需要的实践型、复合型、高层次的法务人才。具体要求如下:1.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深刻把握法律职业道德原则和法律职业伦理规范。
2.在法律实践经验基础上,通过提升法律理论水平,全面加强法律职业所要求的知识与方法、职业思维、职业语言和职业技术等能力。
3.根据工作岗位的性质和特点,能够综合运用法律和岗位所需的其他专业知识,达到有关部门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与管理职务相应的任职要求。
4.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二、学习方式、学制和学习年限
1. 采用“非脱产”学习方式。
2.学制为3年。
3.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
三、学分要求
总学分 | 公共课 | 专业课 | 学位论文 | |
必修课 | 选修课 | |||
61 | 4 | 29 | 18 | 10 |
采用导师组制,导师组由2名或2名以上的导师组成,要明确1名校内导师和至少1名校外导师。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参与课程教学、专业实践与学位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
五、课程设置
具体课程见后表一。
六、考核方式
课程考核采用考试(闭卷、开卷、课程论文等)和考察(课程考察等)两种形式,考试课不得低于总科目的80%。其中公共课程及部分专业课程以闭卷笔试为主。课程考核实行百分制,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获得相应学分。
七、开题环节
学位论文选题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论文内容应着眼实际问题、面向法律事务、深入法学理论。重在反映研究生运用所学理论与知识综合解决法律实务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能力。
研究生必须在导师组的指导下通过学位论文开题答辩。开题答辩以研究生汇报,专家组提问的方式进行。开题答辩专家组由不少于3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成员中至少应有1名相关实践领域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开题答辩的结论,分通过、修改后通过、不通过三种情况。
八、学位论文
1.论文选题。论文选题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论文内容应着眼实际问题、面向法律事务、深入法学理论。重在反映研究生运用所学理论与知识综合解决法律实务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能力。导师组应根据研究生的选题方向,确定具体的导师负责其论文的指导工作。
2.论文形式。论文应以法律实务研究为主要内容,其论文形式不限于学术论文的成果形式,可采用案例分析(针对同一主题的三个以上相关案件进行研究分析)、研究报告、专项调查等。
3.论文格式。论文应当符合基本的学术规范和学术惯例,论文评阅标准应当统一。
4.语言与字数。语言精练,符合汉语写作规范,字数一般为1.5-2万字。
5.论文要求。论文的写作均应当规范,达到以下六个方面要求:
(1)选题有意义并且题目设计合理。
(2)论文应当对国内同类课题的研究进行梳理和归纳,或者对同类课题在实践中的现状进行梳理和归纳。说明这个课题目前存在的争议焦点与未解决的问题。
(3)论文应当反映出作者已经合乎逻辑地研究并分析了这个问题的层次,即所谓的“分析深入”,“论证结构合理”。
(4)有充分的论证理由与依据,论文中能够反映出作者已经充分阅读过一定数量的相关文献资料。研究生在学期间至少应当阅读15部非教材类专业书籍,撰写学位论文应当研读过与论文主题相关的著作不少于5部。其阅读量应当在学位论文的注释中反映出来。注释中须显示研究生已经阅读并理解了该领域国内外代表性论著,参考文献应当列出相关的文献资料,并鼓励参考国外最新文献资料。即所谓的“资料充分”和“注释规范”。
(5)有研究方法意识,能够采取多样的研究方法,如:社会调查与统计方法,社会学分析方法,比较方法,规范实证方法,价值分析方法等。
(6)在认真求证的基础上有大胆创新的观点。
九、论文评审与答辩
学位论文由三位专家评审,评审人应是校外相同或相关学科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其中至少一名为相关实践领域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通过评审者方可组织正式答辩。
答辩委员会应由三至五位专家组成,且至少有一名为相关实践领域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获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方可申请论文答辩。
十、学位授予
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学分,完成专业实践,通过论文评审和答辩,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经西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西北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西北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学位类别 | 法律硕士 |
学位类别代码 | 0351 |
专业领域方向 | 非法学 |
专业领域代码 | 035101 |
培养单位名称 | 法学院 |
一、培养目标
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以法律职业为背景的专业性学位,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具体要求如下:1.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公民素质,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则,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
2.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思维习惯、法律方法和职业技术。
3.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达到有关部门相应的任职要求。
4.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二、学习方式、学制和学习年限
1.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
2.学制为3年。
3.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
三、学分要求
总学分 | 公共课 | 专业课 | 专业实践 | 学位论文 | |
必修课 | 选修课 | ||||
75 | 5 | 28 | 21 | 12 | 10 |
采用导师组制,导师组由2名或2名以上的导师组成,要明确1名校内导师和至少1名校外导师。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参与课程教学、专业实践与学位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
五、课程设置
具体课程见后表一。
六、考核方式
课程考核采用考试(闭卷、开卷、课程论文等)和考察(课程考察等)两种形式,考试课不得低于总科目的80%。其中公共课程及部分专业课程以闭卷笔试为主。课程考核实行百分制,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获得相应学分。
七、专业实践
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共计12学分。包括以下环节:
1.法律文书课(3学分)
含起草合同、公司章程、起诉书、答辩书、仲裁申请书、公诉书、判决书、裁定书等的训练,由律师、检察官和法官讲授。
2.模拟法庭训练和法律文书(6学分)
模拟法庭训练分刑事、民事、行政三种案例任选,法官、检察官、律师三类型任选,以实务部门专家如法官、检察官、律师指导、组织为主,教师辅助。法律文书含起草合同、公司章程、起诉书、答辩书、仲裁申请书、公诉书、判决书、裁定书等的训练。
3.法律谈判课(2学分)
4.法律实践课(3学分)
法律实践集中安排在第二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或与本专业相关部门实习3至6个月。实践地点一般选择固定的专业实践基地,也可联系相关专业实习单位。
研究生必须在导师组指导下制定专业实践计划,进行专业实践,撰写专业实践报告。不参加专业实践或专业实践考核未通过,不得进入学位申请环节。
八、开题环节
学位论文选题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论文内容应着眼实际问题、面向法律事务、深入法学理论。重在反映研究生运用所学理论与知识综合解决法律实务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能力。
研究生须在导师组的指导下通过学位论文开题答辩。开题答辩以研究生汇报,专家组提问的方式进行。开题答辩专家组由不少于3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成员中至少应有1名相关实践领域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开题答辩的结论,分通过、修改后通过、不通过三种情况。
九、学位论文
1.论文形式。学位论文应以法律实务研究为主要内容,其论文形式不限于学术论文的成果形式,可采用案例分析(针对同一主题的三个以上相关案件进行研究分析)、研究报告、专项调查等。
2.论文格式。学位论文应当符合基本的学术规范和学术惯例,论文评阅标准应当统一。
3.语言与字数。语言精练,符合汉语写作规范,字数一般为1.5-2万字。
4.论文要求。学位论文的写作均应当规范,达到以下六个方面要求:
(1)选题有意义并且题目设计合理。
(2)论文应当对国内同类课题的研究进行梳理和归纳,或者对同类课题在实践中的现状进行梳理和归纳。说明这个课题目前存在的争议焦点与未解决的问题。
(3)论文应当反映出作者已经合乎逻辑地研究并分析了这个问题的层次,即所谓的“分析深入”,“论证结构合理”。
(4)有充分的论证理由与依据,论文中能够反映出作者已经充分阅读过一定数量的相关文献资料。研究生在学期间至少应当阅读15部非教材类专业书籍,撰写学位论文应当研读过与论文主题相关的著作不少于5部。其阅读量应当在学位论文的注释中反映出来。注释中须显示研究生已经阅读并理解了该领域国内外代表性论著,参考文献应当列出相关的文献资料,并鼓励参考国外最新文献资料。即所谓的“资料充分”和“注释规范”。
(5)有研究方法意识,能够采取多样的研究方法,如:社会调查与统计方法,社会学分析方法,比较方法,规范实证方法,价值分析方法等。
(6)在认真求证的基础上有大胆创新的观点。
十、论文评审与答辩
学位论文由三位专家评审,评审人应是校外相同或相关学科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其中至少一名为相关实践领域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通过评审者方可组织正式答辩。
答辩委员会应由三至五位专家组成,且至少有一名为相关实践领域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获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方可申请论文答辩。
十一、毕业与学位授予
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学分,完成专业实践,通过论文评审和答辩,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经西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西北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西北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学位类别 | 法律硕士 |
学位类别代码 | 0351 |
专业领域方向 | 法学 |
专业领域代码 | 035102 |
培养单位名称 | 法学院 |
一、培养目标
全日制法律硕士是以法律职业为背景的专业性学位,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具体要求如下:1.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公民素质,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则,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
2.以法律职业为目标,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思维习惯、法律方法和职业技术。
3.具有较强的法律实践能力、能够创造性地从事法律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4.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和翻译本专业外语资料,并具备一定的听、说能力。
二、学习方式、学制和学习年限
1.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
2.学制为2年,其中专业实践时间为6个月。
3.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
三、学分要求
总学分 | 公共课 | 专业课 | 专业实践 | 学位论文 | |
必修课 | 选修课 | ||||
57 | 5 | 22 | 10 | 15 | 5 |
采用导师组制,导师组由2名或2名以上的导师组成,要明确1名校内导师和至少1名校外导师。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参与课程教学、专业实践与学位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
五、课程设置
具体课程见后表一。
六、考核方式
课程考核采用考试(闭卷、开卷、课程论文等)和考察(课程考察等)两种形式,考试课不得低于总科目的80%。其中公共课程及部分专业课程以闭卷笔试为主。课程考核实行百分制,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获得相应学分。
七、专业实践
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共计15学分。包括以下环节:
1.法律职业规范与伦理(3学分)
采用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学生法律职业伦理和职业能力的培养。通过课程教学、实践、专题讲座与研究等形式,注重培养法律职业道德、执业规则、职业思维、职业语言、法律知识、法律方法、职业技术技能的综合应用。
2.实践必修环节(6学分)
(1)模拟法庭训练和法律文书(4学分)
模拟法庭训练分刑事、民事、行政三种案例任选,法官、检察官、律师三类型任选,以实务部门专家如法官、检察官、律师指导、组织为主,教师辅助。法律文书含起草合同、公司章程、起诉书、答辩书、仲裁申请书、公诉书、判决书、裁定书等的训练。
(2)法律谈判课(2学分)
3. 法律实践课(6学分)
法律实践时间为第一学年与第二学年的7至9月份,研究生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或与本专业相关部门实习2至3个月。实践地点一般选择固定的专业实践基地,也可联系相关专业实习单位。
研究生须在导师组指导下制定专业实践计划,进行专业实践,撰写专业实践报告。不参加专业实践或专业实践考核未通过,不得进入学位申请环节。
八、开题环节
学位论文选题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论文内容应着眼实际问题、面向法律事务、深入法学理论。重在反映学生运用所学理论与知识综合解决法律实务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能力。
研究生须在导师组的指导下通过学位论文开题答辩。开题答辩以研究生汇报,专家组提问的方式进行。开题答辩专家组由不少于3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成员中至少应有1名相关实践领域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开题答辩的结论,分通过、修改后通过、不通过三种情况。
九、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应以法律实务研究为主要内容,但不限于学术论文的成果形式,可以采用案例分析(针对同一主题的三个以上相关案件进行研究分析)、研究报告、专项调查等。论文应符合基本的学术规范和学术惯例,论文评阅标准应当统一,字数一般为1.5-2万字。
学位论文的写作均应当规范,达到以下六个方面要求:
1.选题有意义并且题目设计合理。
2.论文应当对国内同类课题的研究进行梳理和归纳,或者对同类课题在实践中的现状进行梳理和归纳。说明这个课题目前存在的争议焦点与未解决的问题。
3.论文应当反映出作者已经合乎逻辑地研究并分析了这个问题的层次,即所谓的“分析深入”,“论证结构合理”。
4.有充分的论证理由与依据,论文中能够反映出作者已经充分阅读过一定数量的相关文献资料。研究生在学期间至少应当阅读15部非教材类专业书籍,撰写学位论文应当研读过与论文主题相关的著作不少于5部,其阅读量应当在学位论文的注释中反映出来。注释中须显示研究生已经阅读并理解了该领域国内外代表性论著,参考文献应当列出相关的文献资料,并鼓励参考国外最新文献资料。即所谓的“资料充分”和“注释规范”。
5.有研究方法意识,能够采取多样的研究方法,如:社会调查与统计方法,社会学分析方法,比较方法,规范实证方法,价值分析方法等。
6.在认真求证的基础上有大胆创新的观点。
十、论文评审与答辩
学位论文由三位专家评审,评审人应是校外相同或相关学科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其中至少一名为相关实践领域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通过评审者方可组织正式答辩。
答辩委员会应由三至五位专家组成,且至少有一名为相关实践领域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获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方可申请论文答辩。
十一、毕业与学位授予
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学分,完成专业实践,通过论文评审和答辩,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经西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西北大学法学院法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西 北 大 学硕 士 研 究 生 培 养 方 案
一级学科名称 | 法学 |
一级学科代码 | 0301 |
二级学科名称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民商法学 经济法学 国际法学 |
二级学科代码 |
030101 030105 030107 030109 |
培养单位名称 | 法学院 |
培养单位代码 | 005 |
一、学科简介
西北大学法学教育源于1907年的陕西法政学堂,是中国现代法学教育中历史最为悠久的学校之一。1996年获批法学硕士授予权,2012年被授予法学硕士一级学科。本学科师资力量雄厚,职称、学历、学缘、年龄结构合理。现有教职员工50人,兼职教授40余人。本学科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经济法研究中心、国际经济法研究所、国家知识产权培训(陕西)基地等多个教学、科研和培训机构,拥有陕西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西北大学法学模拟实验教学中心、模拟法庭教学辅助机构。近五年来,共承担了各类课题150余项,其中国家社科项目7项,省部级等纵向课题130余项,国际项目和横向项目10余项。在权威及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00余篇,共获得包括省级哲学社会科学奖在内的科研成果奖励10余项。
二、培养目标
本学科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旨在培养具有较高的法学理论水平、较深厚的专业理论和较宽的知识面,具有马列主义的学术观点和科学研究精神,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工作、司法、律师、管理等工作能力的综合性、复合型法律人才。
三、主要研究方向
主要研究领域: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法学理论等。
主要研究方向:
1、金融创新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2、经济分析法学研究;
3、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
4、文化产业与知识产权保护研究;
5、国际能源争端解决机制研究;
6、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理论与实务研究;
7、法哲学与比较法学研究;
8、民法、商法及民事诉讼法等研究;
9、宪法、行政法、人权法等研究。
四、学制和学习年限
学制为三年,累计学习年限最长为五年。
五、学分要求
总学分 | 课程学习 | 科研与学术活动环节 | 教学与社会实践环节 |
≥33 | ≥30 | 2 | 1 |
课程类别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考核 方式 |
开课 学期 |
备注 | ||
公共课 |
政治 理论课 |
SG00001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 36 | 2 | 考试 | 1 | 必修 | |
SG00002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18 | 1 | 考试 | 1 | 必修 | |||
外国语 | SG00004 | 基础外语 | 72 | 3 | 考试 | 1 | 可以免修免考 | ||
SG00005 | 综合外语 | 72 | 3 | 考试 | 2 | ||||
学科课≥21学分 | 平台课≥9学分 | S005001 |
法哲学与 比较法律文化专题 |
36 | 2 | 考试 | 1 | ||
S005002 | 法学方法论专题 | 36 | 2 | 考试 | 1 | ||||
S005003 |
诉讼与非诉讼 制度专题 |
36 | 2 | 考试 | 1 | ||||
S005004 | 法与经济发展专题 | 36 | 2 | 考试 | 1 | ||||
S005005 | 制度文明与国际法专题 | 36 | 2 | 考试 | 1 | ||||
方向课 |
S005006 | 经典案例法律实训 | 18 | 1 | 考试 | 1 | |||
S005007 | 公司法专题 | 36 | 2 | 考试 | 2 | ||||
S005008 | 民法专题 | 72 | 4 | 考试 | 2 | ||||
S005009 | 知识产权法专题 | 36 | 2 | 考试 | 2 | ||||
S005010 | 商法专题 | 36 | 2 | 考试 | 2 | ||||
S005011 | 经济法原理 | 36 | 2 | 考试 | 2 | ||||
S005012 | 金融法专题 | 36 | 2 | 考试 | 2 | ||||
S005013 | 财税法专题 | 36 | 2 | 考试 | 2 | ||||
S005014 | 竞争法专题 | 36 | 2 | 考试 | 2 | ||||
S005015 | 国际公法 | 36 | 2 | 考试 | 2 | ||||
S005016 | 国际私法 | 36 | 2 | 考试 | 2 | ||||
S005017 | 国际经济法 | 36 | 2 | 考试 | 2 | ||||
S005018 | 国际金融法专题 | 36 | 2 | 考试 | 2 | ||||
S005019 | 国际投资法专题 | 36 | 2 | 考试 | 2 | ||||
S005020 | 宪法学专题 | 54 | 3 | 考试 | 2 | ||||
S005021 | 行政法专题 | 54 | 3 | 考试 | 2 | ||||
S005022 | 人权法专题 | 36 | 2 | 考试 | 2 | ||||
S005023 | 行政救济法专题 | 36 | 2 | 考试 | 2 | ||||
跨门类课 |
全校研究生课程目录中选修。 最多计4学分,其中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的课程最多计3个学分 |
||||||||
补修课 | 导师为跨学科或以同等学力考取的研究生指定的补修本科主干课程。不计学分。 |
1.参加科研活动要求
必须至少参加1项科研课题研究,完成相应工作量,由课题负责人对其科研工作进行考核并写出评语,考核合格者,取得1个学分。
2.参加学术活动要求
(1)应参加10次学术报告或学术沙龙,结合学位论文选题,撰写1篇学科发展综述。(其中至少选听1次由研究生院或研究生工作部组织的科学道德、学术修养报告,或研究生学术月期间各培养单位学风建设主题活动)
(2)应参加1次学校学术月活动并提交论文。
(3)应在一定范围内主讲1次学术报告。
达到上述要求,考核通过者,取得1个学分。
八、教学与社会实践环节
研究生应参加教学或社会实践活动,要求1个学分。主要形式有:
1.讲课、辅导、协助指导本科生的实验和毕业论文等;
2.深入社会基层从事于所学专业相关的技术指导、社会服务、调查研究等;
3.研究生各类社团活动、文体活动的组织、学科竞赛活动的组织和参与等。
九、开题报告
按照《关于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几点意见》(研字[2010]38号)文件要求进行。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一般应于第四学期末完成,且答辩通过后至少一年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十、科研成果及学位论文要求
1.研究生学位申请科研成果要求根据《西北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在读期间科研成果规定》(西大研〔2014〕8号)相关要求进行。
2.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依据学校论文写作、论文评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处理、论文答辩、学位授予等相关最新文件执行。
西北大学法学院法学学科介绍
西北大学法学教育源于1907年的陕西法政学堂,是中国现代法学教育中历史最为悠久的学校之一。1996年获批法学硕士授予权,2012年被授予法学硕士一级学科。本学科师资力量雄厚,职称、学历、学缘、年龄结构合理。现有教职员工50人,兼职教授40余人。本学科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经济法研究中心、国际经济法研究所、国家知识产权培训(陕西)基地等多个教学、科研和培训机构,拥有陕西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西北大学法学模拟实验教学中心、模拟法庭教学辅助机构。近五年来,共承担了各类课题150余项,其中国家社科项目7项,省部级等纵向课题130余项,国际项目和横向项目10余项。在权威及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00余篇,共获得包括省级哲学社会科学奖在内的科研成果奖励10余项。
主要研究方向
主要研究领域: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法学理论等。
主要研究方向:
1、金融创新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2、经济分析法学研究;
3、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
4、文化产业与知识产权保护研究;
5、国际能源争端解决机制研究;
6、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理论与实务研究;
7、法哲学与比较法学研究;
8、民法、商法及民事诉讼法等研究;
9、宪法、行政法、人权法等研究。
西北大学法学院的师资力量
学院现有教职工65人,其中专任教师52人,专任教师中有教授15人,副教授21人,博士生导师6人,硕士生导师38人,有博士学位的48人,占比96%。学院现有中国社科院荣誉学部委员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人、国家知识产权局“百千万人才工程”1人、“全国专利信息师资人才”1人、“全国专利信息实务人才”1人、陕西省“教学名师”1人、陕西省宣传思想文化系统 “六个一批”人才1人、陕西省“中青年法学家”7人、陕西高校“人文英才支持计划”1人、“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1人、西北大学“仲英青年学者”1人、“青年学术骨干”2人、“青年学术英才”4人。西北大学法学院的联系方式
西北大学法学院的联系方式地址:中国·西安·长安学府大道1号 邮编:710127
电话:029-88308080
传真:029-88308079
邮箱:lawdep@nwu.edu.cn
西北大学法学院的介绍
西北大学法学教育始于1907年的陕西法政学堂,是中国现代法学教育中历史最为悠久的学校之一。1953年国家高等院校大调整后,西北大学法律系是全国仅保留的四所重点综合大学法律系之一。1958年西北大学法律系与中央政法干校西北分校合并,成立了西安政法学院。1987年法律系恢复重建,2002年成立法学院。2005年成立西部地区首家知识产权学院,与法学院合署办公。学院现有教职工65人,其中专任教师52人,专任教师中有教授15人,副教授21人,博士生导师6人,硕士生导师38人,有博士学位的48人,占比96%。学院现有中国社科院荣誉学部委员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人、国家知识产权局“百千万人才工程”1人、“全国专利信息师资人才”1人、“全国专利信息实务人才”1人、陕西省“教学名师”1人、陕西省宣传思想文化系统 “六个一批”人才1人、陕西省“中青年法学家”7人、陕西高校“人文英才支持计划”1人、“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1人、西北大学“仲英青年学者”1人、“青年学术骨干”2人、“青年学术英才”4人。现有各类在校学生900余人。
学院设有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理论法学、环境资源与保护法学、刑事法学等七个教研部,设有国家知识产权培训(陕西)基地、陕西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法律文化研究院、杨一凡学部委员工作室、法律硕士教育中心、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经济法研究中心、国际经济法研究所、地理标志发展研究中心、环境资源治理研究中心、监察法治研究中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研究中心、国家法律与党内法规协同治理研究中心等十多个教学科研平台,陕西省法经济学研究会、陕西省卫生法学研究会、陕西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法治研究会等省级法学研究会挂靠学院,拥有模拟法庭、知识产权信息检索与分析实验室、中国法律古籍库、图书资料室等教学辅助机构。设有法学、知识产权两个本科专业和法学本科辅修专业,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国际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法学理论、环境资源与保护法学、知识产权等7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近年来,学院教师先后主持各类研究项目150余项,其中国家级项目20余项,省部级项目70余项,经费到款700余万元。发表各类学术论文300余篇,其中权威期刊20余篇,核心期刊论文近200篇,出版各类学术专著、教材30余部,获得各类科研奖励40余项,其中省部级奖励10余项。学院先后选派教师参加国际学术会议40余人次、国内学术会议200余人次,邀请了多位国(境)外知名专家来院举办学术讲座。多位教师担任省市各级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人民政府的咨询专家或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有关立法和参政议政工作。
学院先后与美国、德国、英国、韩国等国家以及我国港、澳、台地区20余所著名大学保持着友好合作关系。
2016年西北大学法学院考研复试方案
复试原则与工作安排(一)复试原则
复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2016年我院硕士复试工作将认真按照国家及陕西省硕士录取工作有关规定和精神,根据《西北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进行。
1.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2. 严格规范,严格保密,做到复试记录完整、详细、密封改卷。
(二)复试内容与形式
1.专业课笔试。
2.综合面试。
3.外语口语。
(三)资格审查
证件不符或不符合复试条件者,不得参加复试。复试结束后,发现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报到时,考生须提交下述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限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2)往届毕业生提交最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原件验后即返)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未通过教育部学历验证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学籍在线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准考证。
(5)研究生政治审查表(可在法学院网站http://fxy.nwu.edu.cn/下载)。
(6)一寸免冠照片2张。
(四)参加提前面试且满足相关专业复试线的同学不需要参加本次复试,但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和体检。
复试工作具体安排
报到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3月22日下午2:00
报到地点:西北大学长安校区5号楼4层法学院(西安市长安区郭杜教育产业园区学府大道1号)
参加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复试的考生请到法学院办公室(5401)报到;参加法律硕士(法学)和法律硕士(非法学)复试的考生请到法学院研究生科研办公室(5408)报到。
考生休息室在3404教室。
考生体检时间:3月21日-25日,体检地点:西北大学校医院(信息学院大楼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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