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
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是一个不错的学院,深受考研人的追捧,本校每年会有数千名研究生招生的名额,研究生报考录取比在3:1左右,难度中等,部分热门的研究生专业研究生报考录取比会更高一点, 法学院是学校里比较好的一个院系,请各位准备报考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的同学注意,该院系有以上多个专业在招生研究生,欢迎各位同学报考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
强烈建议各位准备考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的同学准备一些基本的历年考研真题、研究生学姐学长的笔记、考研经验等等(考研派有考研经验频道,也有考研派微信公众号、考研派APP等产品平台,里面有不少研究生会免费解答你的考研问题,助你考研一臂之力)
北京交通大学保研:2020年法学院全国优秀大学生夏令营活动方案
据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消息,2020年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全国优秀大学生夏令营活动方案已经公布,由于内容过多,请点击附件下载: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2020年全国优秀大学生夏令营”活动方案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
法学(学科代码:030100 授予法学硕士学位)
一、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
法学是研究法、法的现象以及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是社会科学的一门重要学科。
北京交通大学法学学科依托学校优势学科群和行业特色,致力于培养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治政府需要、具有国际视野的应用型、复合型优秀法律人才。
法学为一级学科,下设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五个研究方向。
1.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方向
本研究方向主要以宪法学和行政法学的理论和实践的研究为重点,以行政组织法律制度、行政行为法律制度、行政程序法律制度、行政救济法律制度和保密法律制度为主要研究内容。
2.刑法学方向
本研究方向主要以刑法学的理论和实践的研究为重点,以刑法总则中规定的犯罪与刑罚制度、刑法分则中规定的具体犯罪罪名为主要研究内容。
3.民商法学方向
本研究方向主要以民法学和商法学的理论和实践的研究为重点,以物权法律制度、债权法律制度、侵权责任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国有企业法律制度、证券法律制度、保险法律制度等为主要研究内容。
4.经济法学方向
本研究方向主要以经济法学的理论和实践的研究为重点,以产业法律制度(以铁路运输法律为主)、市场规制法律制度、宏观调控法律制度和涉外经济法律制度为主要研究内容。
5.国际法学方向
本研究方向主要以国际法学的理论和实践的研究为重点,以国际贸易法律制度、国际投资法律制度、国际金融法律制度、国际税收法律制度、世界贸易组织法、国际组织法律制度、国际条约法、国际人权法、国际冲突规则与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则为主要研究内容。
二、培养目标
本学科以培养复合型、应用型的优秀法律人才为总目标,具体目标如下:
1.思想道德层面: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水平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信守并勇于实践公平正义;
2.学术水平层面:掌握坚实的法学基础理论和相关的学科知识,熟悉所从事研究方向的法律现状与研究动态,了解相关学科的学术前沿;
3.能力水平层面:具有良好的法律思维能力、沟通表达能力,能综合运用法律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实务和研究工作的能力;熟练掌握至少一门外国语并能运用于专业研究与学术交流;
4.成果水平层面:毕业答辩前至少公开发表一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至少参加一次调研或实践,至少参与一个相关领域的研究项目。
本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去向主要为国家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金融系统、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和科研部门等。
三、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1.培养方式
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式为导师负责制,导师负责指导硕士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组织开题报告、指导科学研究和撰写学位论文等,课程学习与科学研究可以交叉进行。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学生应在申请论文答辩之前修满规定的35学分或37学分或39学分(具体见各个研究方向的最低学分要求)。
2.学习年限
本专业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基础学制为2.5年,在此基础上实行2至3年的学习年限,全日制在职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4年。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
本硕士点课程设置分为公共课、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和论文环节。
本硕士点实行学分制,硕士研究生在论文答辩之前最少修完35学分或37学分或39学分。其中公共课不低于5学分,基础课不低于8学分,专业课不低于6学分(具体见各个研究方向的学分要求),选修课不低于10学分,论文环节不低于6学分。
具体课程设置附表。
五、科学研究与实践
科学研究与实践环节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培养研究生掌握科学研究方法、提升科学研究能力的重要途径。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应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和实践活动,提升自身的科研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以下任务。
1.在论文答辩前应公开发表和本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
2.研究生必须认真阅读导师指定的文献,及时了解本研究方向的国内外最新研究动态,根据导师的要求撰写一定数量的读书报告和文献综述;
3.答辩前参加不少于八次的和本学科相关的学术报告;
4.至少参加一个本学科领域的科研项目;
5. 在论文答辩前应连续进行不少于六周的专业实习,完成学院要求的社会实践和法律服务任务。
六、学位论文
论文的写作与答辩是研究生学习中最重要的内容,也是对研究生学习成绩的综合检验。研究生应按照以下要求完成论文写作与答辩。
1.论文的选题。在导师指定或指导下确定选题。选题应能充分展现学生的能力和学习成果,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或实践意义。
2.开题报告。选题确定后,学生应进一步收集资料并撰写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选题的意义、与所选题目有关的文献综述、论文的基本内容、研究思路与方法、论文的主要创新点和重点难点、完成论文的工作计划与时间安排等。开题报告应经导师组审定,一般在研究生入学后第三个学期末进行。
3.定期检查。导师负责研究生毕业论文的定期检查工作,开题后每个月导师要检查研究生论文的进展情况,及时提出修改建议。
4.论文中期检查。论文开题后半年,学院统一组织进行论文中期检查。要求研究生在中期检查时必须完成毕业论文初稿,并参加中期答辩,一般在研究生入学后第四个学期末进行。
5.学位论文要求。论文的写作应严格按照开题报告和任务书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进行,在导师指导下,拟订详细的论文写作提纲,完成初稿、修改、定稿等工作。论文应观点明确,论证周密,资料翔实,注释规范,具有一定独立观点和见解;论文的幅度应不少于3万字。
6.答辩。有关硕士学位论文和答辩的具体要求按照《北京交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和学院的有关规定执行。答辩一般安排在研究生入学后第六个学期进行,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由学位委员会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授予法学硕士学位。
七、课程设置附表与其他要求
法学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表
(总学分不低于35学分)
课程性质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开课时间 | 考核方式 | 备注 | |||
秋 | 春 | 秋 | ||||||||
公共课 | 21012001 | 综合英语 | 32 | 1.0 | √ | 考试 | ≥5.0 | |||
21012002 | 学术英语 | 32 | 1.0 | √ | 考试 | |||||
21009305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36 | 2.0 | √ | 考试 | |||||
21009306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18 | 1.0 | √ | 考试 | |||||
基础课 | 22009330 | 法理学 | 32 | 2.0 | √ | 考试 |
≥8.0 |
|||
22013003 | 民法概论 | 32 | 2.0 | √ | 考试 | |||||
22013002 | 公法总论 | 32 | 2.0 | √ | 考试 | |||||
22009379 | 法律英语 | 32 | 2.0 | √ | 考试 |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课 | 24009344 | 行政法 | 32 | 2.0 | √ | 考试 | ≥6.0 | |||
22009380 | 比较行政法 | 32 | 2.0 | √ | 考试 | |||||
22009381 | 行政诉讼法 | 32 | 2.0 | √ | 考试 | |||||
刑法学专业课 | 22013004 | 中国刑法 | 32 | 2.0 | √ | 考试 | ≥6.0 | |||
22013005 | 外国刑法 | 32 | 2.0 | √ | 考试 | |||||
22013006 | 刑事诉讼法 | 32 | 2.0 | √ | 考试 | |||||
民商法学专业课 |
22009382 | 民法总论与物权 | 32 | 2.0 | √ | 考试 | ≥10.0 | |||
22009383 | 债权与侵权 | 32 | 2.0 | √ | 考试 | |||||
22013007 | 民事诉讼法 | 32 | 2.0 | √ | 考试 | |||||
22009384 | 公司法 | 32 | 2.0 | √ | 考试 | |||||
24009348 | 证券法 | 32 | 2.0 | √ | 考试 | |||||
经济法学专业课 | 22013001 | 经济法总论 | 32 | 2.0 | √ | 考试 | ≥6.0 | |||
22009338 | 宏观调控法 | 32 | 2.0 | √ | 考试 | |||||
22009337 | 市场规制法 | 32 | 2.0 | √ | 考试 | |||||
国际法学专业课 | 22009386 | 国际经济法 | 32 | 2.0 | √ | 考试 | ≥8.0 | |||
22009387 | 国际公法 | 32 | 2.0 | √ | 考试 | |||||
22009388 | 国际私法 | 32 | 2.0 | √ | 考试 | |||||
22009389 | 国际争端解决 | 32 | 2.0 | √ | 考试 | |||||
论文 环节 |
23009300 | 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 1.0 | 考查 | ≥6.0 | |||||
23009301 | 前沿讲座 | 8次 | 2.0 | 考查 | ||||||
505 | 法律实践 | 3.0 | 考查 | |||||||
选修课 |
24009344 | 行政法 | 32 | 2.0 | √ | 考试 | ≥10.0 | |||
22009380 | 比较行政法 | 32 | 2.0 | √ | 考试 | |||||
22009381 | 行政诉讼法 | 32 | 2.0 | √ | 考试 | |||||
22013004 | 中国刑法 | 考试 | ||||||||
22013005 | 外国刑法 | 考试 | ||||||||
22013006 | 刑事诉讼法 | 考试 | ||||||||
22009382 | 民法总论与物权 | 32 | 2.0 | √ | 考试 | |||||
22009383 | 债权与侵权 | 32 | 2.0 | √ | 考试 | |||||
22013007 | 民事诉讼法 | 32 | 2.0 | √ | 考试 | |||||
22009384 | 公司法 | 32 | 2.0 | √ | 考试 | |||||
24009348 | 证券法 | 32 | 2.0 | √ | 考试 | |||||
22013001 | 经济法总论 | 32 | 2.0 | √ | 考试 | |||||
22009338 | 宏观调控法 | 32 | 2.0 | √ | 考试 | |||||
22009337 | 市场规制法 | 32 | 2.0 | √ | 考试 | |||||
22009386 | 国际经济法 | 32 | 2.0 | √ | 考试 | |||||
22009387 | 国际公法 | 32 | 2.0 | √ | 考试 | |||||
22009388 | 国际私法 | 32 | 2.0 | √ | 考试 | |||||
22009389 | 国际争端解决 | 32 | 2.0 | √ | 考试 | |||||
24009405 | 交通运输法专题 | 32 | 2.0 | √ | 考试 | |||||
24013001 | 研究生职业生涯规划 | 16 | 1 | 考查 | ||||||
补修课程 | 附注一 | |||||||||
西方法律思想史 |
备注:对学术讲座选听的要求:至少参加8次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报告
对文献综述的要求:中外文阅读,由导师考核,并在此基础上写出开题报告
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简介
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学院介绍:法学院
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是中国法学教育体系中一支年轻的力量,其前身为成立于1995年的北京交通大学法律系,为理工科院校中最早招收法学专业本科生的高校之一。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历史积淀深厚。“南洋公学”作为北京交通大学的前身,早在20世纪初就开办了政治特班,教授宪法、国际公法等专业法学课程,1921年成立的交通大学北京学校经济部铁路管理科课程体系中专门增加了国际法等法学专业课程,按欧美培养通才的方向,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代表中国指控日本战犯罪行的检察官向哲浚教授就曾在我校教授国际法学课程。2011年,北京交通大学决定以原法律系为基础成立法学院。
法学院以“规模适中、结构合理、特色鲜明”为导向,已形成以本科生教育为主体,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坚实发展的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和办学格局。法学院从1995年开始面向全国招收法学专业本科生,2004年开始培养硕士研究生,同时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学术型)硕士学位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招收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民商法学等五个专业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同时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此外,法学院与学校经济管理学院、交通运输学院合作分别招收经济法、信息安全与保密法、运输与物流法方向博士研究生。法学院强化人才培养质量,在本科层面,专业主干课程全部实行研究性教学,并开设专门的“法学实验班”,部分课程开展全英文和双语教学;研究生层面,优化课程体系设置,创新研究生培养模式,并设置以实践为导向并具有一定特色的专业课程体系。结合法律专业特点,为培养应用型、复合型的法律职业人才,法学院在北京市设有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京都律师事务所、西城区司法局、丰台区法律援助中心、海淀区律师协会、中建二局、中铁建国际集团公司为代表的近20个专业实习基地,强化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法学院自1995年建系以来毕业学生已达两千余人,另有各类培训生、进修生、函授生等数百人。法学院许多毕业生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优秀人才。
法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结构合理,品质一流的教师队伍,既有一批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的法学名家,也有一些在全国法律界和相关学科崭露头角的中青年学者。法学院现有专职教师33人,其中教授6名,副教授15名,讲师12名,教学辅助和行政管理人员7名。其中获得博士学位的有28名。此外,在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中,我们还拥有一支具有丰富法律实践经验的兼职导师队伍。
目前法学院设有公法学系、民商经济法学系、国际法学系三个系,并建有信息安全与保密法研究所、交通运输法研究所、科技法研究所、经济与劳动法研究中心、司法裁判研究中心等5个研究单位。这些研究单位在各自领域均取得了大量学术成果,并且通过开展学术活动,为法学院营造深厚的学术氛围。
法学院注重加强学术交流。通过客座教授、学生交换、教师学术访问和国际学术研讨会等多种方式与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以及我国香港、台湾地区的多所大学建立了密切的学术交流关系,为师生提供开阔学术视野和增进国际交流的机会。
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公开招考指标
法学院2018年研究生公开招考指标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
|
剩余硕士研究生公开招考计划数 |
030100 |
法学 |
15 |
7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全日制) |
2 |
19 |
035102 |
法律(法学)(专业学位)(非全日制) |
0 |
50 |
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
2017年10月30日
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据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3月31日公示,2015年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拟录取名单公示如下。请各位拟录取考生关注学院网站通知,注意师生互选时间,考研网将第一时间更新相关资讯。
注:此名单为学院拟录取名单,具体还要报学校研招办及北京市审核,全体考生不需要再登录学校研招网进行信息确认。
报名号 |
考生编号 |
姓名 |
录取专业 |
初试成绩 |
复试成绩 |
总分 |
备注 |
201522706 |
100045100040706 |
武* |
法学 |
0 |
279 |
279 |
推免生 |
201522686 |
100045100860686 |
杜* |
法学 |
0 |
278 |
278 |
推免生 |
201522692 |
100045100220692 |
童** |
法学 |
0 |
277 |
277 |
推免生 |
201522707 |
100045100040707 |
李** |
法学 |
0 |
276 |
276 |
推免生 |
201522708 |
100045100040708 |
毛** |
法学 |
0 |
270 |
270 |
推免生 |
201522720 |
100045100040720 |
赵* |
法学 |
0 |
269 |
269 |
推免生 |
201522721 |
100045100800721 |
吴** |
法律(法学) |
0 |
263 |
263 |
推免生 |
201522703 |
100045100040703 |
陈* |
法律(法学) |
0 |
241 |
241 |
推免生 |
201522705 |
100045100040705 |
黄* |
法律(法学) |
0 |
231 |
231 |
推免生 |
201522704 |
100045100040704 |
王** |
法律(法学) |
0 |
228 |
228 |
推免生 |
201522693 |
100045100860693 |
孙* |
法律(非法学) |
0 |
295 |
295 |
推免生 |
220296621 |
100045122025283 |
王** |
法学 |
391 |
285 |
676 |
|
110499849 |
100045111041117 |
徐* |
法学 |
382 |
288 |
670 |
|
130697920 |
100045113063235 |
李** |
法学 |
392 |
259 |
651 |
|
110499539 |
100045111041125 |
张** |
法学 |
373 |
270 |
643 |
|
110498108 |
100045111041121 |
刘** |
法学 |
365 |
275 |
640 |
|
613397745 |
100045161339174 |
张** |
法学 |
377 |
254 |
631 |
|
210996883 |
100045121095094 |
王** |
法学 |
366 |
262 |
628 |
定向 |
131598729 |
100045113154113 |
齐* |
法学 |
372 |
255 |
627 |
|
412293120 |
100045141228243 |
林** |
法学 |
372 |
253 |
625 |
|
110498185 |
100045111041120 |
刘** |
法学 |
370 |
250 |
620 |
|
431595096 |
100045143158674 |
文* |
法学 |
379 |
239 |
618 |
|
110498481 |
100045111041123 |
何* |
法学 |
362 |
249 |
611 |
|
110497829 |
100045111041130 |
沈* |
法学 |
367 |
234 |
601 |
|
110497923 |
100045111041119 |
梁** |
法学 |
370 |
229 |
599 |
|
110497922 |
100045311041368 |
李** |
法学 |
420 |
243 |
663 |
单考生 |
370190901 |
100045637016645 |
张* |
法律(法学) |
303 |
245 |
548 |
|
131092426 |
100045613103693 |
张** |
法律(法学) |
320 |
227 |
547 |
|
110497793 |
100045611041347 |
尤** |
法律(法学) |
301 |
239 |
540 |
|
370991702 |
100045637097403 |
宁* |
法律(法学) |
306 |
210 |
516 |
|
113699353 |
100365113601357 |
周** |
法律(法学) |
351 |
252 |
603 |
|
110395972 |
100035066001186 |
王** |
法律(法学) |
327 |
248 |
575 |
|
110298069 |
100025112002866 |
张** |
法律(法学) |
336 |
241 |
577 |
|
130686668 |
100045113063234 |
王** |
法律(法学) |
345 |
238 |
583 |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总分加10分 |
412599785 |
100535002010380 |
赵** |
法律(法学) |
328 |
235 |
563 |
|
141091199 |
100045114104572 |
孟* |
法律(法学) |
309 |
227 |
536 |
|
112799506 |
100275219050069 |
肖* |
法律(法学) |
343 |
220 |
563 |
|
120799238 |
100045112072512 |
张* |
法律(法学) |
322 |
220 |
542 |
|
340599875 |
100045134056028 |
李** |
法律(法学) |
316 |
220 |
536 |
|
130292686 |
100045113022680 |
王** |
法律(法学) |
370 |
218 |
588 |
|
110299814 |
100025112002877 |
郭* |
法律(法学) |
346 |
217 |
563 |
|
370496166 |
100045637047047 |
许* |
法律(非法学) |
339 |
293 |
632 |
定向 |
370299175 |
100045637026907 |
郭** |
法律(非法学) |
304 |
274 |
578 |
|
340297516 |
100045634025959 |
强** |
法律(非法学) |
310 |
254 |
564 |
|
410592140 |
100045641057779 |
宋** |
法律(非法学) |
326 |
228 |
554 |
|
220399341 |
100045622035290 |
张* |
法律(非法学) |
302 |
234 |
536 |
|
370989550 |
100045637097404 |
许** |
法律(非法学) |
324 |
212 |
536 |
|
214299599 |
100015015291362 |
庞* |
法律(非法学) |
327 |
314 |
641 |
|
131099048 |
100015015291268 |
李** |
法律(非法学) |
333 |
305 |
638 |
|
141796944 |
100035066106725 |
吴* |
法律(非法学) |
334 |
292 |
626 |
|
431299822 |
100275999050637 |
邹** |
法律(非法学) |
319 |
306 |
625 |
|
360198696 |
102465260012744 |
汪** |
法律(非法学) |
325 |
296 |
621 |
|
311399055 |
100025612109445 |
刘** |
法律(非法学) |
318 |
297 |
615 |
|
370286214 |
100025612111650 |
朱** |
法律(非法学) |
329 |
279 |
608 |
|
110199066 |
100015015290693 |
王* |
法律(非法学) |
323 |
284 |
607 |
|
110199576 |
100015015290768 |
余* |
法律(非法学) |
319 |
282 |
601 |
|
130694262 |
100275999050275 |
李** |
法律(非法学) |
333 |
253 |
586 |
|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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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考研复试工作
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2016年研究生复试工作预通知
各位考生:
国家线虽然已公布,但由于还要参考北京市及学校关于2016年复试工作的相关政策,因此我院2016年复试工作方案尚未最终确定。我院从今年开始,法律(法学)(专业学位)停止招生。从目前情况来看,法学(一级学科)一志愿上线情况较好,不接收调剂;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一志愿上线情况也不错,是否接受少量调剂要等学校相关政策,如接收调剂,会在3月18日之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请考生关注。复试方案等信息也争取在3月20日以后在法学院网站上公布。复试名单确定后,会在法学院网站上发布,并电话通知考生本人。复试时间初步定在下周后半段,具体以通知为准,请各位考生耐心等待。
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
2016年3月15日
2019年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推免硕士研究生实施办
根据《北京交通大学2019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办法》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欢迎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获得推荐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申请法学一级学科专业,本科所学专业须为法学;申请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本科专业为非法学类专业。
5. 身心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申请材料
1.有效期内的学生证(每学期均注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成绩单原件1份,要求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北京交通大学2019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如在我校“推免预报名系统”报名,可直接生成);
4.如果有学术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国家英语四(六)级成绩单、获奖证书者,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我校校医院或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出具的体检表(近一个月内的),体检表上的体检内容不得少于体检样表(附件2)所列项目,并且注意须随体检表附各种检查的化验单;
申请人参加复试时需要携带所有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推免录取资格,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学校,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三、接收推免生专业
法学一级学科:(包含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五个方向)
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
四、参加推免复试名单
在学校推免预报名系统中通知
五、申请程序
1.申请人浏览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专题(),查阅2019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选定报名专业;
2. 9月18日前,申请人按照《北京交通大学2019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预报名通知》的要求进行申请。
3.推免复试时间为9月20日全天(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和9月25日全天(法学专业)
4.9月28日后,已参加我校暑期夏令营和推免预报名的申请人,以及未在我校“推免预报名”系统中报名的申请人,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
5. 学院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上审核并发出是否同意复试以及复试安排的通知,收到复试通知者请在12小时之内在网上接收复试通知并按复试时间到我院参加复试。考生参加复试时需要携带所有申请材料。
6.参加复试者在参加复试前需通过我校“硕士推免缴费”系统交纳复试费(100元/人),缴费网址: 。
7. 学院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上对复试通过的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短信通知的时间内在网上完成“待录取”确认。
六、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
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资格审查时间为:2018年9月20日上午8:30,地点在北京交通大学主校区思西712会议室。
法学一级学科资格审查时间为:2018年9月25日上午8:30,地点在北京交通大学主校区思西712会议室。
(二)资格审查内容
资格审查材料为申请材料中要求的1-5项相关材料。
七、复试内容
参见《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2019年学术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复试考核方式:
复试成绩满分为35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部分满分为150分,外语听力50分,综合面试满分150分,其中口语面试部分30分,综合能力部分满分120分。笔试部分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不少于120分钟,将主要测试学生用所学基本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将主要测试学生的学科专业水平、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及思想品德表现等四部分。外语听力统一安排在一个多媒体教室进行。口语测试由各复试小组组织,内容主要为自我介绍以及专家提问。
八、复试时间:
(一)法律硕士专业(非法学)
2018年9月20日上午8:30,思西712 资格审查
2018年9月20日上午9:00,思西712 笔试
2018年9月20日上午11:00,思西712 英语听力
2018年9月20日下午14:00,思西712 综合能力面试
2018年9月20日下午14:00, 思西711 英语口语
等待面试地点为思西701
(二)法学一级学科(含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方向):
2018年9月25日上午8:30,思西712 资格审查
2018年9月25日上午9:00,思西712 笔试
2018年9月25日上午11:00,思西712 英语听力
2018年9月25日下午14:00,思西712 综合能力面试
2018年9月25日下午14:00, 思西711 英语口语
等待面试地点为思西701
九、奖励政策
1.新生奖学金
凡被我校录取为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者第一学年除获得助学金以外,还将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12000元/年)。
此外,法律(非法学)专业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还将获得龙图英才奖学金,每人3000元。
2.高年级奖学金
二年级及以上硕士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及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一等奖学金12000元/生年(国家奖学金和一等奖学金占比40%)。
3. 知行奖学金
知行奖学金设知行奖和提名奖,知行奖20000元/人次,提名奖10000元/人次。优秀博士、硕士研究生均可申请。
4.助学金
我校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包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资助范围内每人每年享受国家助学金6000元。
5.社会捐助奖助学金
法学院设立“天平奖学金”、“龙图奖助学金”、“法学校友奖学金”,“东方毅奖学金”,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均可申请,金额为1000元-6000元。
6.助管、助教、助研
我校设立研究生助管和助教岗位,聘用的硕士研究生按岗位及工作时间发放津贴。
注:参加我院2018年暑期夏令营、成绩为优秀或者合格,且被我院接收的推免生同学需要将最新的本科成绩单原件、《北京交通大学2019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申请表》以及北京或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的体检证明(近一个月内的,体检表上的体检内容不得少于体检样表(附件2)所列项目,并且注意须随体检表附各种检查的化验单。在9月30日之前寄送到学院,地址为北京交通大学思西709C法学院陈博老师收,邮编是100044,且9月28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推免生报名程序,登陆我校“硕士推免缴费”系统交纳复试费(100元/人),缴费网址:。
十、考生接待电话
考生接待电话为51688708,邮箱:bchen@bjtu.edu.cn,陈老师。
法学院研究生科
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
考研派快讯,据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消息,2017年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全日制考研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已发布,详情如下:
013 法学院
拟招生总数:43人 ,拟招推免生人数:20人(招生总数及推免生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联系电话:010-51688708 联系人:陈老师
专业、研究方向 |
拟招生总数(拟招推免生数) |
初试科目 |
复试科目 |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备注 |
030100 法学 |
22(15) |
① 101 思想政治理论 |
13101 法学综合 |
不招收同等学力 |
复试内容: |
035101 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 |
21(5) |
① 101 思想政治理论 |
13101 法学综合 |
不招收同等学力 |
复试内容: |
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考研专业目录及参考书
据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消息,2019年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已经公布,详情如下:
拟招生总数:全日制31人(不含推免生),非全日制60人(不含推免生)
联系电话:51688708
联系人:陈老师
►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研究方向 |
学习方式 |
全日制拟招生人数 |
|
非全日制拟招生人数 |
初试科目 |
复试科目 |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备注 |
030100 法学 |
全日制 |
9(不含推免生) |
|
0 |
① 101 思想政治理论 |
13101 法学综合(法学) |
不招收同等学力 |
复试内容: |
035101 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 |
全日制 |
22(不含推免生) |
|
0 |
① 101 思想政治理论 |
13102 法学综合(法硕非法学) |
不招收同等学力 |
复试内容: |
035102 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
非全日制 |
0 |
|
60 |
① 101 思想政治理论 |
13103 法学综合(法硕法学) |
不招收同等学力 |
复试内容: |
►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科目考试范围
一、620法学A卷(法理、民法、刑法)
参考书目:1.《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张文显主编,最新版;2.《民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魏振瀛主编,最新版;3.《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高铭暄、马克昌主编,(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最新版。
法理:
第一章 法
第二章 法的内容与形式
第三章 法的渊源和分类
第四章 法的效力
第五章 法律规范
第六章 法律体系
第七章 法律行为
第八章 法律关系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十章 立法
第十一章 法的实施
第十二章 法律推理
第十三章 法的实现
第十四章 法的产生与演进
第十五章 法与其他社会现象
第十六章 法的价值
第十七章 法制与法治
民法:
第一章 民法概述
第二章民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章民事法律关系
第四章自然人
第五章法人
第六章非法人组织
第七章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
第八章民事行为
第九章代理
第十章诉讼时效、除斥期间与期限
第十一章物权总论
第十二章所有权
第十三章共有
第十四章用益物权
第十五章担保物权
第十六章占有
第十七章债的概述
第十八章债的类型
第十九章债的履行
第二十章债的保全与担保
第二十一章债的转移与消灭
第二十二章合同概述
第二十三章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四章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第二十五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二十六章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章各种合同
第二十八章无因管理之债
第二十九章不当得利之债
第三十章继承权概述
第三十一章法定继承
第三十二章遗嘱继承、遗赠与遗赠抚养协议
第三十三章遗产的处理
第三十四章人身权概述
第三十五章人格权
第三十六章身份权
第三十七章侵权责任概述
第三十八章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
第三十九章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第四十章侵害财产权与人身权的行为
第四十一章侵权责任方式与侵权责任的承担
第四十二章数人侵权行为与责任
第四十三章各类侵权责任
刑法:
第一章 刑法概说
第二章 刑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章 刑法的效力范围
第四章 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
第五章 犯罪客体
第六章 犯罪客观方面
第七章 犯罪主体
第八章 犯罪主观方面
第九章 正当行为
第十章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第十一章 共同犯罪
第十二章 罪数形态
第十三章 刑事责任
第十四章 刑罚概说
第十五章 刑罚的体系和种类
第十六章 刑罚的裁量
第十七章 刑罚裁量制度
第十八章 刑罚执行制度
第十九章 刑罚的消灭
第二十章 刑法各论概述
第二十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第二十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二十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二十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十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十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二十七章 贪污贿赂罪
第二十八章 渎职罪
二、833 法学B卷(经济法、国际经济法)
参考书目: 1.《经济法学》,北大出版社,张守文主编,2018年5月出版; 2.《国际经济法学》, (国际经济法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ISBN:978-7-04-045926-5
经济法:
第一章 经济法基础理论
第二章 宏观调控法(包括财政法、税收法?、产业政策法、产业部门法、金融法、价格法等)
第三章 市场规制法(包括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
国际经济法:
第一章国际经济法基本理论
第二章国际货物贸易法
第三章国际服务贸易法
第四章国际知识产权法
第五章国际投资法
第六章国际金融法
第七章国际税法
第八章第八章 国际经济纠纷解决
三、13101法学综合(法学)复试内容:
1.笔试:《法学综合》(法学专业),具体内容为宪法、行政法、民法、商法、刑法、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公法。
2.面试内容同笔试。
3.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四、13102 法学综合(法硕非法学)复试内容
1.笔试:《法学综合》(法硕非法学),复试内容为刑法、民法、宪法、法理。
2.面试内容同笔试。
3.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五、13103 法学综合(法硕法学)复试内容
1.笔试:《法学综合》(法硕法学),复试内容为刑法、民法、宪法、法理。
2.面试内容同笔试。
3.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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