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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与材料工程学院

建筑与艺术学院

土木工程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

文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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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

1、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



按照教育部划定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学术学位类)”,学校不再另行制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



按照教育部划定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专业学位类)”,学校不再另行制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学校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是管理类联考总分123分,其他专业总分212分。
2021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是广大考研学子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招生专业目录包含了招生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学习方式等具体信息,以下是考研派为大家整理的2021北方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http://yjsy.ncut.edu.cn/info/1193/1433.htm
北方工业大学概况
一、历史沿革
学校创立于1946年,前身是国立北平高级工业职业学校,新中国成立后曾先后隶属于冶金工业部和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1985年更为现名,1998年划转北京市管理。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文、经、管、法、艺七大学科门类协调发展,工科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高等院校,累计为国家培养了80000多名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在7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坚守“工业报国、工业兴国、工业强国”的情怀,投身于新中国从传统工业到现代工业的发展历程,已成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高级创新人才和先进技术研发的中坚力量。步入新时代,学校正致力于建设高水平特色工业大学,为北京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
二、美丽校园
学校位于北京石景山区,占地452亩,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学校环境雅致,人文气息浓厚,1986年建立了全国理工科院校第一所艺术馆,1992年被评为北京市首家文明校园。近年来,学校获评“北京高校十佳美丽校园”,是全国绿化美化先进单位和北京市平安校园示范校,已连续五次被授予“首都文明单位”称号。
三、师生员工
学校现有学生16000余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近11000人、研究生1800多人、外国留学生700多人,成人高等教育学生3000多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1052人,其中专任教师889人,专任教师比例达到84.5%,教师中博士学历占比60.85%,居市属高校前列。拥有双聘院士、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各类高层次人才200余名,获全国优秀教师、北京教学名师称号50余人次,获批北京市级高层次人才项目300余项,拥有市级学术创新团队、优秀教学团队等23个。通过“毓杰、毓优、毓青、毓航”人才培养计划形成了一批高水平师资队伍。
四、人才培养
学校现有理、工、文、经、管、法、艺七大学科门类,建立了从本科生到硕士生、博士生,从全日制到成人高等教育、留学生教育的多层次、广覆盖的教育体系。建有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7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10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36个本科招生专业,5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个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5个北京市特色专业,3个北京市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和1个北京市重点建设一流专业。
学校是国家和北京市大学生人文素质教育基地,在全国高校率先实行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相结合的素质教育,学生科技、艺术、文化、体育“四大节”活动延续30多年。学生每年有900多人次在全国和北京市重大竞赛中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大学英语四级通过率已经连续多年位居北京市属理工科院校第一名,学校每年有1/3的学生毕业后在国内外高校继续深造。
学校坚持实行“分层教学、分流培养、分类成才”的培养模式,实行弹性学分制、大类招生和转专业制度,满足学生个性化成长需要。
学校是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有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北京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大力推进“双创”建设,建有“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京西创新创业基地”,获评“北京地区高校示范性创业中心”,就业率连年稳定在96%左右。
五、学科特色
学校坚持工科做强、理科做精、文科做亮,以控制工程与计算机应用为特色,强化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智能制造与建造、电子信息与微电子、安全与环境等新的交叉学科发展方向,以“智能、智慧、智造”为特色的一批新工科得到发展壮大。工程学科进入全球ESI排名前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进入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B层。依托在建的北京城市治理研究哲学社会科学基地等研究机构,锻造具有北方工大特色的“学术精品”,为首都社会经济发展和特大城市智慧服务做出了重要贡献。
六、科学研究
学校紧密围绕北京“四个中心”城市战略定位,在智能交通、节能环保、风险防控与灾害预警、新型材料、绿色电源等领域形成了领先优势,在经济管理、法律服务、绿色宜居等方面发挥了重要智库作用,学校科研经费连续多年超过1亿元。拥有13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联合共建基地,参与建设3个省部级协同创新中心。成立了“新兴风险”“智能制造”“高精尖创新”“机器人”研究院等10个校内协同创新平台。近年来, 学校科研成果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7项,鲁迅文学奖1项,省部级奖励80多项。
七、国际交流
学校是北京市首批“一带一路”国家卓越工程师国际人才培养基地、国家政府奖学金外国留学生接收院校。与38个国家和地区的109所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与海外50多所友好大学开展了联合培养、交换生、双学位、外培计划、短期交流等各类项目80多项,每年赴海外交流学习师生400多人次。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学校建立了北京高校首家本科中英合作办学机构——北方工业大学伦敦布鲁内尔学院。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在乌兹别克斯坦建立全国首个合作学院。学校建有与国际化标准对接,彰显现代教育功能气息的国际学院教学楼,建立和完善了国际化的课程体系。国际化办学水平在市属院校中名列前茅。热忱欢迎全国各地有志青年踊跃报考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






北方工业大学2021年
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要求具体说明
一、培养目标
(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学科(专业)与招生指标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021年我校面向全国招生,17个硕士一级学科、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预计招生989名,其中学术学位预计招生391名,专业学位预计招生598名,专业学位招生人数中预计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10名。以上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以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各学科(专业)上线生源情况对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进行微调。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021年我校面向全国招生,工商管理硕士及法律硕士授权点预计招生60名。以上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以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对各专业招生人数进行微调。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9月底)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三)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四)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硕士(MBA)以外的我校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六)拟报考我校建筑学学科(081300)、建筑学专业(085100)及法学学科(030100)的考生,须按照我校2021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要求进行报名(参见《北方工业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https://yjsy.webvpn.ncut.edu.cn/)。
四、推免生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以外的其他学科(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教育部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推免生除外),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以下3类考生须选择“北方工业大学”作为报考点。
1.所有报考我校“设计学”(130500)学科、机械“专业”(085500)02研究方向“工业设计工程”的考生。
2.北京地区报考我校其他学科(专业)的考生,北京地区考生具体范围按北京市2021年硕士研究生报名报考点选择相关规定执行。
3.北方工业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报考外埠招生单位的考生(不含报考专业应试考试科目“业务课2”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生)。
4.上述考生在全国网上报名系统须依次选择“北京”、“北方工业大学”报考点,并办理网上确认手续,选择其它报考点无效。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四)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六、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二)网上报名流程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我校的一个学科(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同等学历考生报考前应与拟报考学科(专业)所在学院联系,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于网上确认(现场确认)阶段工作开始前,通过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完成学历认证,并在网上确认时上传认证报告或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国家按照分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北方工业大学属于一区。
(三)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七、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一)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二)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三)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四)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五)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六)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八、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九、考生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学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时间及科目
1.初试时间
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2.初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6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8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四)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
(五)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预计于2021年2月中下旬在北方工业大学校园网研究生院主页可进行查询并自行下载打印,我校将不再寄发纸版成绩单。
(六)复试
1.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21年4月底前完成,请各位考生届时关注我校有关通知。
2.对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除外),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加试两门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3.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拟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及选择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考生,应在复试阶段主动与相关学院联系进行确认。
4.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7.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及英语听力口语测试三部分内容,根据学科(专业)特点需要也可以增设实践环节考核。
8.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我校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9.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10.加分政策按教育部当年规定执行。
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十一、调剂
学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研究生院及相关学院网站公布。
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我校及相关学院的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学科(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政策区别。
十二、体检
学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规定,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十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校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学校在复试阶段组织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十四、录取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校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北京教育考试院的补充规定,根据年度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最终审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一志愿上线复试合格考生优先录取,调剂复试合格考生单独排序录取。
所有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按学科(专业)依总成绩的高低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依次录取。同一复试批次所有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按学科(专业)依总成绩的高低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复试面试成绩排序录取。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对于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我校不予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在复试阶段申请和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我校当年的招生计划。
十五、毕业生就业
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档案须转入学校,户口可自愿选择是否转入我校,毕业时,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定向就业研究生,在学期间仍属原单位员工,人事档案、户口关系等不转入我校,毕业时,按定向合同就业。
十六、学制、学习方式、学费标准、奖助办法、住宿情况及培养所在校区。
(一)学制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一般学科(专业)硕士生的学制为3年;法律(法学)、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学制为2年。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工商管理(MBA)学制为2年;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学制为3年。
(二)学习方式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我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我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我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我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三)学费标准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术学位硕士
(元/生/学年)
专业学位硕士
(元/生/学年)
一般
学科
设计
学科
一般
专业
工商管理硕士
7000 8000 7000 34000
注: 设计学科录取类别为定向的学生,学费为10000元/生/学年。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法律硕士学费为15000元/年,工商管理(MBA)为34000元/年。
(四)奖助办法
有关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对象、覆盖范围、等级、具体标准和评定办法依据国家、北京市及北方工业大学关于奖学金评定的相关办法执行。考生可登录北方工业大学学生工作部(处)网站(http://xsgzb.ncut.edu.cn/)查询有关信息,咨询电话010-88803216。
(五)住宿情况
我校仅统一安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生住宿。
(六)培养所在校区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办学地点均为北方工业大学校本部。
十七、其他说明
(一)2021年我校没有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硕士研究生的招生计划。
(二)有关我校研究生招生解释权归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三)考务咨询:有关报考学科(专业)、考试科目设置及参考书目等事宜可咨询相关学院,联系方式见《北方工业大学2021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学院、学科(专业)咨询电话》,网址:https://yjsy.webvpn.ncut.edu.cn/
(四)请广大考生务必记住自己的报名号、密码及所填报信息、联系电话准确、通信地址填写规范(□□省□□市□□区□□街道□□路□□号□□单位)。报名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和我们联系。
北方工业大学研招办的服务宗旨是“一切为了考生”。考生如有事询问,请直接来函来电联系。
本招生章程如与国家政策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学校名称: 北方工业大学
单位代码: 10009
地 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
电 话: 010-88803523
传 真: 010-88803523
邮政编码: 100144
电子邮件: yjs@ncut.edu.cn
北方工业大学网址:https://www.webvpn.ncut.edu.cn
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0年9月
第二十二条  录取工作
领导小组统筹全校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第一志愿上线复试合格考生优先录取,调剂复试合格考生单独排序录取。
所有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按学科(专业)依总成绩的高低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依次录取。同一复试批次所有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按学科(专业)依总成绩的高低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复试面试成绩排序录取。
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自行确定考生的录取类别。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或“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原则上为定向就业。
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或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对于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我校不予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被拟录取的硕士生新生,经考生本人在复试阶段申请并征得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我校当年的招生计划。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复试考核方式
1.复试采用远程网络方式进行。
学校拟使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腾讯会议系统等作为远程网络复试平台,一个系统用于复试,另外一个系统作为备用。具体选用复试系统、复试注意事项、复试系统操作手册、复试纪律要求等由各学院通知。
2.复试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综合面试和英语听说测试,也可以根据学科(专业)需要增设实践操作环节考核。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着力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
3.专业综合面试一般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须量化得分。
(2)大学学习情况及学习成绩。
(3)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4)科研创新潜质。
(5)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6)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7)人文素养、举止、礼仪、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8)实践操作环节考核,学院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对考生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实践动手操作能力进行考核。
4.学院参照《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英语听说测试实施细则》对考生进行英语听力、口语测试,重点考核考生英语的实用能力。
5.专业综合测试和英语听说测试一并进行,测试时间般不少于20分钟。
第七条  复试程序、时间、地点
考生复试程序以学院各项公告为准,基本程序如下:
1.认真阅读学院发布的复试录取办法(含调剂工作办法)、复试考生纪律要求、复试注意事项、远程网络复试系统操作手册等公告。
2.准备并提前熟悉远程网络复试软硬件环境。
3.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面试系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4.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面试系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5.按学院通知,于考前进行远程网络复试系统调试。
6.远程复试。
7.拟申请定向就业的考生、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及选择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考生须于系统调试环节主动向相关学院提出申请,办理有关手续。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原则上为定向就业。
8.加试:加试考试一般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试题,每门考试时间为90分钟,每门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合格者方可参加复试。加试时间由学院自行安排。学院在复试通知中,告知考生试题公布方式及时间,作答要求,考生答卷提交方式及时间等。
9.学校拟于5月20日前完成硕士生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6月10日前完成硕士生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各学院根据工作实际统筹安排具体时间、地点。
10.政审提交方式。考生按学院通知,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电子版表格,以邮寄方式,将办理妥当的政审表格纸质版提交至复试学科(专业)。
11.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京招考委〔2020〕4号)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京招考委〔2020〕5号)       要求,学校为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第二条  招生计划
学校本年度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391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598人(含大学生士兵计划10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60人。各学院于复试前通过本学院网站公布2020年所属学科(专业)招生计划。
第三条  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
按照教育部划定的“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学术学位类)”,学校不再另行制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第四条  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
按照教育部划定的“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专业学位类)”,学校不再另行制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第五条  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我校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是管理类联考总分149分,其他专业总分255分。
第六条  在学校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基础上,学院工作小组可综合考虑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精准划定所属学科(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
第七条  复试程序、时间、地点
考生复试程序以学院各项公告为准,基本程序如下:
1.认真阅读学院发布的复试录取办法(含调剂工作办法)、复试考生纪律要求、复试注意事项、远程网络复试系统操作手册等公告。
2.准备并提前熟悉远程网络复试软硬件环境。
3.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面试系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4.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面试系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5.按学院通知,于考前进行远程网络复试系统调试。
6.远程复试。
7.拟申请定向就业的考生、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及选择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考生须于系统调试环节主动向相关学院提出申请,办理有关手续。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原则上为定向就业。
8.加试:加试考试一般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试题,每门考试时间为90分钟,每门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合格者方可参加复试。加试时间由学院自行安排。学院在复试通知中,告知考生试题公布方式及时间,作答要求,考生答卷提交方式及时间等。
9.学校拟于5月20日前完成硕士生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6月10日前完成硕士生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各学院根据工作实际统筹安排具体时间、地点。
10.政审提交方式。考生按学院通知,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电子版表格,以邮寄方式,将办理妥当的政审表格纸质版提交至复试学科(专业)。
11.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八条  复试比例
实行差额复试,各学院学科(专业)复试考生与招生规模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复试考核方式
1.复试采用远程网络方式进行。
学校拟使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腾讯会议系统等作为远程网络复试平台,一个系统用于复试,另外一个系统作为备用。具体选用复试系统、复试注意事项、复试系统操作手册、复试纪律要求等由各学院通知。
2.复试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综合面试和英语听说测试,也可以根据学科(专业)需要增设实践操作环节考核。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着力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
3.专业综合面试一般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须量化得分。
(2)大学学习情况及学习成绩。
(3)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4)科研创新潜质。
(5)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6)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7)人文素养、举止、礼仪、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8)实践操作环节考核,学院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对考生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实践动手操作能力进行考核。
4.学院参照《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英语听说测试实施细则》对考生进行英语听力、口语测试,重点考核考生英语的实用能力。
5.专业综合测试和英语听说测试一并进行,测试时间般不少于20分钟。
第十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从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认真考核本人的现实表现,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校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第十一条  复试考生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对复试考生加分原则和依据
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保留到百分位)。复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含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0.8—0.9)+英语听说测试成绩*(0.2—0.1)。复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必要时,学院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加分政策按教育部当年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总成绩合成
初试总分、复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按照加权求和,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保留到百分位)。各部分成绩加权权重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的特点自行制定,总成绩=初试成绩*(0.7—0.6)+复试成绩*(0.3—0.4)。
第十三条  破格复试的原则和条件
学校不进行破格复试。
第十四条  普通计划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须符合我校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学科(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学科(专业)与第一志愿报学科(专业)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学科(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工学类(学术学位)学科统考科目为政治,英语一,数学一。
工程类(专业学位)专业统考科目为政治,英语一或英语二,数学一或数学二。
经济学(学术学位)、管理学(学术学位)统考科目为政治,英语一,数学一、数学二或数学三。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9.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第十五条  全日制计划考生与非全日制计划考生调剂
符合上述调剂基本条件的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考生,在符合我校确定的相应专业报考条件的情况下,可根据自身意愿在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计划间进行调剂。
第十六条 “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A类地区相关专业所在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第十七条  调剂基本程序
1.考生认真阅读相关学院调剂具体要求,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2.每次调剂系统关闭后,学院组织相关学科(专业)专家组成员集体确定调剂复试考生名单。
3.学院及时向调剂复试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4.调剂复试考生按学院规定时间回复复试通知。
5.考生按复试通知,做好远程网络复试准备,实际参加复试,接到通过复试通知后,办理政审事项。
6.学院及时向通过复试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并及时通知其他考生复试结果(留存通知考生记录)。
7.通过复试调剂考生按学院规定时间回复待录取通知。
第十八条  调剂考生遴选
学院遴选调剂考生入围复试条件应至少包括考生前置教育所学专业、原报考学科(专业)、初试科目、初试成绩等因素。
对申请同一学科(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总分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相关学科(专业)复试专家组集体确定复试调剂考生名单。
第十九条  调剂志愿锁定时间
考生填报我校调剂志愿后,调剂系统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为方便考生调剂,学院应及时告知第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果。
第二十条  调剂信息发布
1.学院在复试录取办法中应详细说明相应学科(专业)接收考生填报调剂志愿的条件,时间,工作程序。明确遴选调剂考生入围复试的条件,工作程序,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
2.学院同一学科(专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
3.学院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调剂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要求和申请条件等,并积极利用咨询电话、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优质服务。应考生请求,解锁调剂考生志愿。
调剂服务系统首次开放日期为2020年5月20日左右,具体日期以相关学院通知为准。
4.学院要坚持以考生为中心,精准发布调剂要求,防止考生盲目报考。要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不得出台带有歧视性、有违公平或可能引发争议的规定。要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
第二十一条  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办法
调剂考生资格审查,复试程序,复试比例,复试考核方式,复试考生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对复试考生加分原则和依据,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总成绩合成,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录取基本原则等要求执行本方案有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  录取工作
领导小组统筹全校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第一志愿上线复试合格考生优先录取,调剂复试合格考生单独排序录取。
所有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按学科(专业)依总成绩的高低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依次录取。同一复试批次所有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按学科(专业)依总成绩的高低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复试面试成绩排序录取。
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自行确定考生的录取类别。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或“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原则上为定向就业。
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或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对于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我校不予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被拟录取的硕士生新生,经考生本人在复试阶段申请并征得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我校当年的招生计划。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第二十三条  考生查询复试安排、复试、拟录取名单时间及网址
考生可于5月通过相关学院网站查询复试安排、复试考生名单等。学院复试后应及时通过本学院网站公布复试结果。考生于6月下旬通过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ncut.edu.cn/)查询拟录取考生名单。
第二十四条  咨询及申诉渠道
考生接待电话:010-88803523。
申诉受理部门:北方工业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
申诉举报电子信箱:jiwei@ncut.edu.cn。
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受理考生申诉监督举报电话:010-88802673。
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5月11日
北方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调剂要求
⒈普通计划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⑴须符合我校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⑵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⑶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⑷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工学类(学术学位)学科统考科目为政治,英语一,数学一。
工程类(专业学位)专业统考科目为政治,英语一或英语二,数学一或数学二。
经济学(学术学位)、管理学(学术学位)统考科目为政治,英语一,数学一或数学二或数学三。
⑸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⑹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⑺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⑻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⑼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⒉全日制计划考生与非全日制计划考生调剂
符合上述调剂基本条件的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考生,在符合我校确定的相应专业报考条件的情况下,可根据自身意愿在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计划间进行调剂。
⒊“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A类地区相关专业所在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⒋调剂信息发布
⑴学院在调剂工作办法中应详细说明相应学科(专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工作程序、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调剂系统及本学院网站公布。
⑵学院同一学科(专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
⑶学院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调剂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要求和申请条件等,并积极利用咨询电话、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应考生请求,解锁调剂考生志愿。调剂服务系统的开放日期为2019年3月20日至4月30日。
⑷学院要坚持以考生为中心,精准发布调剂要求,防止考生盲目报考。要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不得出台带有歧视性、有违公平或可能引发争议的规定。要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
⒌调剂基本程序
⑴考生认真阅读相关学院调剂具体要求,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⑵每次调剂系统关闭后,学院组织相关学科(专业)专家组成员集体确定调剂复试考生名单。专家组参考考生考前所学专业、原报考学科(专业)、初试科目、初试成绩等学术要求因素,遴选调剂考生。
对申请同一学科(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⑶学院及时向调剂复试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⑷调剂复试考生按学院规定时间回复复试通知。
⑸考生按复试通知,办理复试报到手续,实际参加复试,接到通过复试通知后,办理体检及政审事项。
⑹学院及时向通过复试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并及时通知其他考生复试结果(留存通知到考生记录)。
⑺通过复试调剂考生按学院规定时间回复待录取通知。
⒍调剂志愿锁定时间
考生填报我校调剂志愿后,调剂系统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⒎为方便第一志愿复试不合格考生调剂,学院应及时告知第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果。
北方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成绩算法
复试考生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对复试考生加分原则和依据
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保留到百分位),是专业课笔试(含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包括实践环节考核)和英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的加权和。
各部分成绩加权权重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的特点自行制定(一般专业课笔试成绩权重为3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权重为50%,英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权重为20%)。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合格分数由学院在复试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
加分政策按教育部当年规定执行。
北方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考核要求
复试考核方式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和英语听力、口语测试三部分内容。学科(专业)根据需要也可以增设实践操作环节考核。要加强对学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通过笔试、面试、实践操作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实现对能力与知识的有效考核,特别要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各部分成绩均实行百分制。
⒈专业课笔试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内容应涵盖所在学科(专业)对应的本科主干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笔试方式一律为闭卷。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具体涉及科目及范围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复试科目和参考书目。
⒉专业综合面试。每一面试小组的专家人数一般不少于5人,对每一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内容一般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⑴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⑵大学学习情况及学习成绩。
⑶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⑷科研创新潜质。
⑸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⑹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⑺人文素养、举止、礼仪、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⒊实践操作环节考核,学院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对考生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实践动手操作能力进行考核。
⒋英语听力、口语测试。每一测试小组的专家人数不少于2人(参照复试专家遴选依据进行遴选)。各学院参照专业综合面试对考生进行英语听力、口语测试,重点考核考生英语的实用能力及专业英语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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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 学校网址:www.ncut.edu.cn
  • 研究生院网址:
  • yjsy.ncut.edu.cn
  • 联系电话:010-88803523
  • 邮箱:yjs@ncut.edu.cn
  • 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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