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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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考研参考书目及考试科目
据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消息,2018年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考研参考书目及考试科目已经公布,详情如下:法学院参考书目:
1.初试参考书目:《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考试指南》,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当年最新版本。
2.复试参考书目:同初试参考书目。
3.同等学历加试科目参考书:《民事诉讼法学》(第三版),江伟,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05;
《经济法学》,李昌麒,法律出版社,2016-03。
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兰州理工大学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2019版学科代码:035102
一、培养目标与学位授予标准
本专业学位主要培养立法、司法、行政执法和法律服务领域德才兼备的高层次的专门型、应用型法治人才。
(一)培养对象
通过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经培养单位录取的,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
(二)基本要求
1.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遵守宪法和法律,德法兼修,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循法律职业伦理和法律职业道德规范;
2.全面掌握法学基本原理,特别是社会主义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法律思维、法律方法和法律技能;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务工作的能力;
4.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三)具体要求
1.全面掌握法律专业知识;
2.能够运用法律思维分析和解决法律实务问题;
3.熟练运用法律解释方法,具备在具体案件中进行法律推理的能力;
4.掌握诉讼主要程序,熟练从事法律事务代理和辩护业务;
5.熟练从事非诉讼法律实务以及法律事务的组织和管理;
6.熟练掌握法律文书制作技能。
(四)学位授予标准
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计划,科研计划和学位论文达到要求,并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标准,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投票表决通过,可授予法律硕士学位。
二、培养方式与学习年限
(一)培养方式
1.把知识教育同价值观教育、能力教育结合起来,把思想引导和价值观塑造融入每一门课程教学;
2.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注重实务能力的培养;
3.成立导师组,采取集体培养与导师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
4.加强教学与实践的联系和交流,聘请具有法律实务经验的专家参与教学及培养工作;
5.课程考核采取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
(二)学习年限
本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学习年限可适当延长。
三、学科专业与研究方向
学科专业为法律硕士,研究方向为环境法、知识产权、社会治理法治。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详见表5,非全日制详见表6。
五、选题与开题
学位论文选题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论文内容应着眼实际问题、面向法律实务,反映学生运用所学理论与知识综合解决法律实务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能力。
开题报告按照“兰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论文选题及开题报告的原则和要求”执行。开题报告应于研究生入学后的第3学期进行。开题报告的主要内容为:课题来源及研究目的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综述,研究内容,预期目标,方案及进度安排,现有工作基础,主要参考文献。开题报告的字数应在5000字以上,主要参考文献应在20篇(部)以上,并有一定的外文文献。
六、中期考核
参照“兰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执行(安排在第4学期)。为了考查研究生入学以来的学习、科研情况,及时发现研究生在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探讨解决的途径,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促使研究生由课程学习阶段转入论文写作阶段,强化对研究生培养过程的监督,保障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对不能按期完成个人培养计划、达不到中期筛选要求的研究生,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七、教学(社会)实践
1.法律写作(2学分)
2.法律检索(2学分)
3.模拟法庭、模拟仲裁、模拟调解等(由教师组织,法律实务专家辅助指导)(3学分)
4.法律谈判(2学分)
以上实践教学与训练可采取案例研习、法律诊所等方式进行。
5.专业实习(6学分)
培养单位统一组织学生在第二学年(含第一学年暑期)完成,专业实习时间不少于6个月,可以在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法务部门或司法机关、政府法制部门等分阶段进行。
八、科学研究及论文
(一)科学研究
法律硕士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答辩之前应当通过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或有一篇案例分析报告被全国法律硕士教学指导委员会采用,或在省级以上刊物(不含增刊)发表一篇与其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
(二)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应以法律实务研究为主要内容,提倡采用案例分析、研究报告、专项调查等形式。
学位论文的写作应当规范并达到以下5个方面的要求:
1.论题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题目设计合理;
2.梳理和归纳同类问题的研究或实践现状;
3.论据充分,论证合理,资料完整;
4.作者具有研究方法意识,能够采取多样的研究方法,如社会调查与统计方法、规范实证方法等;
5.符合写作规范,字数不少于2万字,检测重复率不高于30%。
(三)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必须由3名本专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评阅,其中至少1名为法治工作部门专家;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1至2名法治工作部门专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授予法律硕士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表1 法律硕士(法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035102)
课程 类别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开课学期 | 考核方式 | 开课学院 | 备注 | |
学 位 课 |
M020000 | 学位英语 | 0 | 0 | 考试 | 外语学院 | |||
M011026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36 | 2 | 1 | 考试 | 马院 |
13 学 分 |
||
M021001 | 第一外国语 | 180 | 5 | 1,2 | 考试 | 外语学院 | |||
M181025 | 民法与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 | 64 | 4 | 1 | 考试 | 法学院 | |||
M181026 | 法律职业伦理 | 32 | 2 | 2 | 考试 | 法学院 | |||
非学位课 |
必 修 课 |
M182039 | 刑法与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 | 64 | 4 | 2 | 考试 | 法学院 | 7学分 |
M182040 |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原理与实务 | 48 | 3 | 2 | 考试 | 法学院 | |||
选修课 | M183035 | 法理学专题 | 32 | 2 | 1 | 考查 | 法学院 |
6学分 |
|
M183036 | 宪法专题 | 32 | 2 | 1 | 考查 | 法学院 | |||
M183049 | 经济法专题 | 32 | 2 | 2 | 考查 | 法学院 | |||
M183038 | 中国法制史专题 | 32 | 2 | 1 | 考查 | 法学院 | |||
M183039 | 国际法专题 | 32 | 2 | 1 | 考查 | 法学院 | |||
M183011 | 商法专题 | 32 | 2 | 2 | 考查 | 法学院 | |||
M183047 | 证据法专题 | 32 | 2 | 3 | 考查 | 法学院 | |||
方向课 1 | M183058 | 环境资源法专题 | 32 | 2 | 2 | 考查 | 法学院 | 8学分 | |
M183059 | 国际环境法 | 32 | 2 | 2 | 考查 | 法学院 | |||
M183060 | 生态法专题 | 32 | 2 | 3 | 考查 | 法学院 | |||
M183061 | 环境政策专题 | 32 | 2 | 3 | 考查 | 法学院 | |||
方向课 2 | M183062 | 知识产权总论 | 32 | 2 | 2 | 考查 | 法学院 | 8学分 | |
M183063 | 著作权法专题 | 32 | 2 | 2 | 考查 | 法学院 | |||
M183064 | 工业产权法专题 | 32 | 2 | 3 | 考查 | 法学院 | |||
M183048 | 知识产权管理 | 32 | 2 | 3 | 考查 | 法学院 | |||
方向课 3 | M183065 | 社会治理法治专题 | 32 | 2 | 2 | 考查 | 法学院 | 8学分 | |
M183066 |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题 | 32 | 2 | 3 | 考查 | 法学院 | |||
M183067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 32 | 2 | 3 | 考查 | 法学院 | |||
M183068 | 法律社会学 | 32 | 2 | 2 | 考查 | 法学院 | |||
实 践 环 节 |
M185028 | 法律写作 | 32 | 2 | 3 | 考查 | 法学院 |
15 学 分 |
|
M185029 | 法律检索 | 32 | 2 | 3 | 考查 | 法学院 | |||
M185016 | 模拟法庭 | 48 | 3 | 3 | 考查 | 法学院 | |||
M185005 | 法律谈判 | 32 | 2 | 3 | 考查 | 法学院 | |||
M185030 | 专业实习 | 6 | 4 | 考查 | 法学院 | ||||
必修 环节 |
M185031 | 开题报告 | 3 | 法学院 | 5学分 | ||||
M185032 | 学位论文及答辩 | 5 | 6 | 法学院 | |||||
总学分 | 54 |
表2 法律硕士(法学)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035102)
课程 类别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开课学期 | 考核方式 | 开课学院 | 备注 | |
学 位 课 |
MP011001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36 | 2 | 1 | 考试 | 马院 |
11 学 分 |
|
MP021001 | 第一外国语 | 108 | 3 | 1,2 | 考试 | 外语学院 | |||
MP181005 | 民法与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 | 64 | 4 | 1 | 考试 | 法学院 | |||
MP181006 | 法律职业伦理 | 32 | 2 | 2 | 考试 | 法学院 | |||
非学位课 |
必 修 课 |
MP182009 | 刑法与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 | 64 | 4 | 2 | 考试 | 法学院 | 7学分 |
MP182010 |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原理与实务 | 48 | 3 | 2 | 考试 | 法学院 | |||
选修课 | MP183012 | 法理学专题 | 32 | 2 | 1 | 考查 | 法学院 |
8学分 |
|
MP183013 | 宪法专题 | 32 | 2 | 1 | 考查 | 法学院 | |||
MP183014 | 经济法专题 | 32 | 2 | 2 | 考查 | 法学院 | |||
MP183015 | 中国法制史专题 | 32 | 2 | 1 | 考查 | 法学院 | |||
MP183016 | 国际法专题 | 32 | 2 | 1 | 考查 | 法学院 | |||
MP183019 | 商法专题 | 32 | 2 | 2 | 考查 | 法学院 | |||
MP183008 | 证据法专题 | 32 | 2 | 3 | 考查 | 法学院 | |||
方向课 1 | MP183017 | 环境资源法专题 | 32 | 2 | 2 | 考查 | 法学院 | 8学分 | |
MP183018 | 国际环境法 | 32 | 2 | 2 | 考查 | 法学院 | |||
MP183020 | 生态法专题 | 32 | 2 | 3 | 考查 | 法学院 | |||
MP183021 | 环境政策专题 | 32 | 2 | 3 | 考查 | 法学院 | |||
方向课 2 | MP183022 | 知识产权总论 | 32 | 2 | 2 | 考查 | 法学院 | 8学分 | |
MP183023 | 著作权法专题 | 32 | 2 | 2 | 考查 | 法学院 | |||
MP183024 | 工业产权法专题 | 32 | 2 | 3 | 考查 | 法学院 | |||
MP183025 | 知识产权管理 | 32 | 2 | 3 | 考查 | 法学院 | |||
方向课 3 | MP183026 | 社会治理法治专题 | 32 | 2 | 2 | 考查 | 法学院 | 8学分 | |
MP183027 |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题 | 32 | 2 | 3 | 考查 | 法学院 | |||
MP183028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 32 | 2 | 3 | 考查 | 法学院 | |||
MP183029 | 法律社会学 | 32 | 2 | 2 | 考查 | 法学院 | |||
实 践 环 节 |
MP185001 | 法律写作 | 32 | 2 | 3 | 考查 | 法学院 |
15 学 分 |
|
MP185002 | 法律检索 | 32 | 2 | 3 | 考查 | 法学院 | |||
MP185003 | 模拟法庭 | 48 | 3 | 3 | 考查 | 法学院 | |||
MP185004 | 法律谈判 | 32 | 2 | 3 | 考查 | 法学院 | |||
MP185005 | 专业实习 | 6 | 4 | 考查 | 法学院 | ||||
必修 环节 |
MP185006 | 开题报告 | 3 | 法学院 | 5学分 | ||||
MP185007 | 学位论文及答辩 | 5 | 6 | 法学院 | |||||
总学分 | 54 |
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兰州理工大学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2019版学科代码:035101
一、培养目标与学位授予标准
本专业学位主要培养立法、司法、行政执法和法律服务以及各行业领域德才兼备的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治人才。
(一)培养对象
通过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经培养单位录取的,具有国民教育序列非法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
(二)基本要求
1.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遵守宪法和法律,德法兼修,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循法律职业伦理和法律职业道德规范;
2.全面掌握法学基本原理,特别是社会主义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法律思维、法律方法和法律技能;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务工作的能力;
4.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三)具体要求
1.全面掌握法律专业知识;
2.能够运用法律思维分析和解决法律实务问题;
3.熟练运用法律解释方法,具备在具体案件中进行法律推理的能力;
4.掌握诉讼主要程序,熟练从事法律事务代理和辩护业务;
5.熟练从事非诉讼法律实务以及法律事务的组织和管理;
6.熟练掌握法律文书制作技能。
(四)学位授予标准
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计划,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达到要求,并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标准,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投票表决通过,可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二、培养方式与学习年限
(一)培养方式
1.把知识教育同价值观教育、能力教育结合起来,把思想引导和价值观塑造融入每一门课程教学;
2.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注重实务能力的培养;
3.成立导师组,采取集体培养与导师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
4.加强教学与实践的联系和交流,聘请具有法律实务经验的专家参与教学及培养工作;
5.课程考核采取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
(二)学习年限
本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学习年限可适当延长。
三、学科专业与研究方向
学科专业为法律硕士,研究方向为环境法、知识产权、社会治理法治。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详见表3,非全日制详见表4。
五、选题与开题
学位论文选题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论文内容应着眼实际问题、面向法律实务,反映学生运用所学理论与知识综合解决法律实务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能力。
开题报告按照“兰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论文选题及开题报告的原则和要求”执行。开题报告应于研究生入学后的第3学期进行。开题报告的主要内容为:课题来源及研究目的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综述,研究内容,预期目标,方案及进度安排,现有工作基础,主要参考文献。开题报告的字数应在5000字以上,主要参考文献应在20篇(部)以上,并有一定的外文文献。
六、中期考核
参照“兰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执行(安排在第4学期)。为了考查研究生入学以来的学习、科研情况,及时发现研究生在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探讨解决的途径,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促使研究生由课程学习阶段转入论文写作阶段,强化对研究生培养过程的监督,保障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对不能按期完成个人培养计划、达不到中期筛选要求的研究生,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七、教学(社会)实践
1.法律写作(2学分)
2.法律检索(2学分)
3.模拟法庭、模拟仲裁、模拟调解等(由教师组织,法律实务专家辅助指导)(3学分)
4.法律谈判(2学分)
以上实践教学与训练可采取案例研习、法律诊所等方式进行。
5.专业实习(6学分)
培养单位统一组织学生在第二学年(含第一学年暑期)完成,专业实习时间不少于6个月,可以在律师事务所、企事业法务部门或司法机关等单位分阶段进行。
八、科学研究及论文
(一)科学研究
法律硕士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答辩之前应当通过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或有一篇案例分析报告被全国法律硕士教学指导委员会采用,或在省级以上刊物(不含增刊)发表一篇与其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
(二)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应以法律实务研究为主要内容,提倡采用案例分析、研究报告、专项调查等形式。
学位论文的写作应当规范并达到以下5个方面的要求:
1.论题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题目设计合理;
2.梳理和归纳同类问题的研究或实践现状;
3.论据充分,论证合理,资料完整;
4.作者具有研究方法意识,能够采取多样的研究方法,如社会调查与统计方法、规范实证方法等;
5.符合写作规范,字数不少于2万字,检测重复率不高于30%。
(三)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必须由3名本专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评阅,其中至少1名为法治工作部门专家;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1至2名法治工作部门专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授予法律硕士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表1 法律硕士(非法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035101)
类别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开课学期 | 考核方式 | 开课学院 | 备注 | |
学 位 课 |
M020000 | 学位英语 | 0 | 0 | 考试 | 外语学院 | |||
M011026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36 | 2 | 1 | 考试 | 马院 |
17 学 分 |
||
M021001 | 第一外国语 | 180 | 5 | 1,2 | 考试 | 外语学院 | |||
M181023 | 法理学 | 32 | 2 | 1 | 考试 | 法学院 | |||
M181008 | 中国法制史 | 32 | 2 | 1 | 考试 | 法学院 | |||
M181024 | 宪法学 | 32 | 2 | 1 | 考试 | 法学院 | |||
M181010 | 民法学 | 64 | 4 | 1 | 考试 | 法学院 | |||
非学位课 |
必 修 课 |
M182033 | 刑法学 | 64 | 4 | 1 | 考试 | 法学院 |
17 学 分 |
M182034 | 经济法学 | 48 | 3 | 2 | 考试 | 法学院 | |||
M182035 | 国际法学 | 32 | 2 | 1 | 考试 | 法学院 | |||
M182036 | 民事诉讼法学 | 32 | 2 | 2 | 考试 | 法学院 | |||
M182037 | 刑事诉讼法学 | 32 | 2 | 2 | 考试 | 法学院 | |||
M182038 |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 32 | 2 | 2 | 考试 | 法学院 | |||
M182020 | 法律职业伦理 | 32 | 2 | 2 | 考试 | 法学院 | |||
选修课 | M183040 | 商法学 | 32 | 2 | 2 | 考查 | 法学院 |
选 10 学 分 |
|
M183042 | 国际私法学 | 32 | 2 | 2 | 考查 | 法学院 | |||
M183034 | 国际经济法学 | 32 | 2 | 1 | 考查 | 法学院 | |||
M183041 | 外国法制史 | 32 | 2 | 2 | 考查 | 法学院 | |||
M183047 | 证据法专题 | 32 | 2 | 3 | 考查 | 法学院 | |||
M183053 | 侵权责任法专题 | 32 | 2 | 3 | 考查 | 法学院 | |||
M183069 | 习惯法专题 | 32 | 2 | 3 | 考查 | 法学院 | |||
方向课 1 |
M183058 | 环境资源法专题 | 32 | 2 | 2 | 考查 | 法学院 |
8 学 分 |
|
M183059 | 国际环境法 | 32 | 2 | 2 | 考查 | 法学院 | |||
M183060 | 生态法专题 | 32 | 2 | 3 | 考查 | 法学院 | |||
M183061 | 环境政策专题 | 32 | 2 | 3 | 考查 | 法学院 | |||
方向课 2 |
M183062 | 知识产权总论 | 32 | 2 | 2 | 考查 | 法学院 |
8 学 分 |
|
M183063 | 著作权法专题 | 32 | 2 | 2 | 考查 | 法学院 | |||
M183064 | 工业产权法专题 | 32 | 2 | 3 | 考查 | 法学院 | |||
M183048 | 知识产权管理 | 32 | 2 | 3 | 考查 | 法学院 | |||
方向课 3 |
M183065 | 社会治理法治专题 | 32 | 2 | 2 | 考查 | 法学院 |
8 学 分 |
|
M183066 |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题 | 32 | 2 | 3 | 考查 | 法学院 | |||
M183067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 32 | 2 | 3 | 考查 | 法学院 | |||
M183068 | 法律社会学 | 32 | 2 | 2 | 考查 | 法学院 | |||
实 践 环 节 |
M185028 | 法律写作 | 32 | 2 | 3 | 考查 | 法学院 |
15 学 分 |
|
M185029 | 法律检索 | 32 | 2 | 3 | 考查 | 法学院 | |||
M185016 | 模拟法庭 | 48 | 3 | 3 | 考查 | 法学院 | |||
M185005 | 法律谈判 | 32 | 2 | 3 | 考查 | 法学院 | |||
M185030 | 专业实习 | 6 | 4 | 考查 | 法学院 | ||||
必修 环节 |
M185031 | 开题报告 | 1 | 3 | 法学院 | 6学分 | |||
M185032 | 学位论文及答辩 | 5 | 6 | 法学院 | |||||
总学分 | 73 |
注:方向课1为环境法特色方向课,方向课2为知识产权特色方向课,方向课3为社会治理法治特色方向课。
表2 法律硕士(非法学)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035101)类别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开课学期 | 考核方式 | 开课学院 | 备注 | |
学 位 课 |
MP011001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36 | 2 | 1 | 考试 | 马院 |
15 学 分 |
|
MP021001 | 第一外国语 | 108 | 3 | 1 | 考试 | 外语学院 | |||
MP181001 | 法理学 | 32 | 2 | 1 | 考试 | 法学院 | |||
MP181002 | 中国法制史 | 32 | 2 | 1 | 考试 | 法学院 | |||
MP181003 | 宪法学 | 32 | 2 | 1 | 考试 | 法学院 | |||
MP181004 | 民法学 | 64 | 4 | 1 | 考试 | 法学院 | |||
非学位课 |
必 修 课 |
MP182002 | 刑法学 | 64 | 4 | 1 | 考试 | 法学院 |
17 学 分 |
MP182003 | 经济法学 | 48 | 3 | 2 | 考试 | 法学院 | |||
MP182004 | 国际法学 | 32 | 2 | 1 | 考试 | 法学院 | |||
MP182005 | 民事诉讼法学 | 32 | 2 | 2 | 考试 | 法学院 | |||
MP182006 | 刑事诉讼法学 | 32 | 2 | 2 | 考试 | 法学院 | |||
MP182007 |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 32 | 2 | 2 | 考试 | 法学院 | |||
MP182008 | 法律职业伦理 | 32 | 2 | 2 | 考试 | 法学院 | |||
选修课 | MP183001 | 商法学 | 32 | 2 | 2 | 考查 | 法学院 |
选 12 学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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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183002 | 国际私法学 | 32 | 2 | 2 | 考查 | 法学院 | |||
MP183003 | 国际经济法学 | 32 | 2 | 1 | 考查 | 法学院 | |||
MP183007 | 外国法制史 | 32 | 2 | 2 | 考查 | 法学院 | |||
MP183008 | 证据法专题 | 32 | 2 | 3 | 考查 | 法学院 | |||
MP183030 | 侵权责任法专题 | 32 | 2 | 3 | 考查 | 法学院 | |||
MP183031 | 习惯法专题 | 32 | 2 | 3 | 考查 | 法学院 | |||
方向课 1 | MP183017 | 环境资源法专题 | 32 | 2 | 2 | 考查 | 法学院 |
8 学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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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183018 | 国际环境法 | 32 | 2 | 2 | 考查 | 法学院 | |||
MP183020 | 生态法专题 | 32 | 2 | 3 | 考查 | 法学院 | |||
MP183021 | 环境政策专题 | 32 | 2 | 3 | 考查 | 法学院 | |||
方向课 2 | MP183022 | 知识产权总论 | 32 | 2 | 2 | 考查 | 法学院 |
8 学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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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183023 | 著作权法专题 | 32 | 2 | 2 | 考查 | 法学院 | |||
MP183024 | 工业产权法专题 | 32 | 2 | 3 | 考查 | 法学院 | |||
MP183025 | 知识产权管理 | 32 | 2 | 3 | 考查 | 法学院 | |||
方向课 3 | MP183026 | 社会治理法治专题 | 32 | 2 | 2 | 考查 | 法学院 |
8 学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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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183027 |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题 | 32 | 2 | 3 | 考查 | 法学院 | |||
MP183028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 32 | 2 | 3 | 考查 | 法学院 | |||
MP183029 | 法律社会学 | 32 | 2 | 2 | 考查 | 法学院 | |||
实 践 环 节 |
MP185001 | 法律写作 | 32 | 2 | 3 | 考查 | 法学院 |
15 学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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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185002 | 法律检索 | 32 | 2 | 3 | 考查 | 法学院 | |||
MP185003 | 模拟法庭 | 48 | 3 | 3 | 考查 | 法学院 | |||
MP185004 | 法律谈判 | 32 | 2 | 3 | 考查 | 法学院 | |||
MP185005 | 专业实习 | 6 | 4 | 考查 | 法学院 | ||||
必修 环节 |
MP185006 | 开题报告 | 1 | 3 | 法学院 | 6学分 | |||
MP185007 | 学位论文及答辩 | 5 | 6 | 法学院 | |||||
总学分 | 73 |
注:方向课1为环境法特色方向课,方向课2为知识产权特色方向课,方向课3为社会治理法治特色方向课。
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学位授权点介绍
学院现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法学是研究法、法的现象以及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是社会科学的一门重要学科。法学要研究各种“法的现象”,即基于法产生的各种现象,如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法的起源、发展、移植、继承、现代化;法律秩序、利益、正义;法律观念、思想、制度、事实、规律等。法学还要研究与法相关的问题,法和法的现象不是孤立的,它的存在和发展同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现象有着内在的联系。法律硕士(Juris Master简称JM)是专业学位之一,主要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法律监督以及经济和社会管理需要的高层次、实务型法律专业人才。多年来,我校法学学科依托我校的理工科优势背景,秉持“特色学科引领,传统学科紧跟”的发展理念,形成了鲜明的学科方向:(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本方向紧密结合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建设,在西部生态补偿法律机制、“一带一路”战略的环境法治路径、循环经济法、环境行政法等领域进行了持续的调查研究。(2)知识产权法学。本方向紧密结合兰白科技创新试验区建设,在促进专利实施转化之理论基础及政策法律机制、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与版权制度创新、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及遗传资源开发利用的法律保障等领域进行了持续研究。(3)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本方向紧密结合同步建成小康社会之要求,在民事法律制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精准扶贫与区域社会发展等领域进行了持续的研究。(4)法学理论。本方向紧密结合法治社会建设之要求,在少数民族习惯法文化、区域社会治理法治化、社会权保障的国家义务与社会协同等领域进行了持续研究。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职业性学位,能够很好的适应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随着国家法治化进程的推进,政法部门及社会其他部门都急需大批较高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特点是:第一,它是一种专业学位。它虽然与法学硕士学位处于同一层次、同一规格,但类型不同,各有侧重。根据培养方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主要培养面向法律实务部门中级以上专业和管理岗位的专门人才。第二,它是以法律为职业领域的,或具有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这使得它不同于工商管理硕士学位(MBA)或公共管理硕士学位(MPA)等其他职业领域的专业学位。第三,它是一种高层次的学位。这是因为法律专业的特点决定的,这个学位的培养目标就是以能够胜任法律实务工作为基准。要达到“实践部门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与管理职务的任职要求”。这就是说,其人才培养目标不同于法律本科教育的培养目标,而是高层次的、即达到硕士研究生水平的一种学位。
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的师资力量
师资力量法学院现有教职工28人,其中专任教师26人。专任教师中,有教授6人,副教授10人,博士和在读博士8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比例达88%;他(她)们分别在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南京大学、兰州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山东大学、东南大学等知名院校获得法学硕士、博士学位。学院教师先后有多人获得甘肃省高校青年教师“成才奖”、甘肃省“师德标兵”等荣誉称号。21人拥有律师执业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或兼任仲裁员等,有法律实践经验的教师达到81%。
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的介绍
法学院源于1985年成立的社会科学系。1997年,社会科学系增列经济法本科专业(后统一为法学本科专业),成立了法学教研室。2004年,社会科学系更名为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法学教研室更名为法学系。2012年,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增列知识产权本科专业,成立了知识产权系。2014年,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更名为法学院。法学院现有教职工28人,其中专任教师26人。专任教师中,有教授6人,副教授10人,博士和在读博士8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比例达88%;他(她)们分别在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南京大学、兰州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山东大学、东南大学等知名院校获得法学硕士、博士学位。学院教师先后有多人获得甘肃省高校青年教师“成才奖”、甘肃省“师德标兵”等荣誉称号。21人拥有律师执业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或兼任仲裁员等,有法律实践经验的教师达到81%。
学院现有法学、知识产权两个本科专业,在校本科生500人。其中,法学(经济法)专业于1998年开始招生,知识产权专业于2013年开始招生。十余年来,累积培养法学专业本科生1200余名,在他们中间,许多人已成为所在单位业务骨干,涌现出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吴洪淇等一批知名校友。在办好两个本科专业的同时,学院还面向全校其他本科专业学生开设法学双学位教育(较早的时候是经济法辅修教育)。迄今,已有1000余人参加了法学辅修专业或双学位教育,提升了理工科大学生的法律素养,他们中,有近20%的同学通过了司法资格考试或考上了法律硕士,选择了法律相关职业或者知识产权代理、知识产权管理等职业。
学院现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在校研究生近100人。多年来,本学科依托我校的理工科优势背景,秉持“特色学科引领,传统学科紧跟”的发展理念,形成了鲜明的学科方向:(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本方向紧密结合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建设,在西部生态补偿法律机制、“一带一路”战略的环境法治路径、循环经济法、环境行政法等领域进行了持续的调查研究。(2)知识产权法学。本方向紧密结合兰白科技创新试验区建设,在促进专利实施转化之理论基础及政策法律机制、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与版权制度创新、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及遗传资源开发利用的法律保障等领域进行了持续研究。(3)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本方向紧密结合同步建成小康社会之要求,在民事法律制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精准扶贫与区域社会发展等领域进行了持续的研究。(4)法学理论。本方向紧密结合法治社会建设之要求,在少数民族习惯法文化、区域社会治理法治化、社会权保障的国家义务与社会协同等领域进行了持续研究。
学院以人才培养为中心,重视教学和教学基层组织、教学实践基地建设。建院伊始,学院就明确了“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确定了“教学稳基础、科研上层次”的理念和“本科生导师全覆盖、实行精英教育”的模式。学院拥有校级法学专业教学团队2个,1间可容纳400多人、设施较为先进的模拟法庭,1个现代化的知识产权实验室。先后与七里河区人民法院、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宁区人民法院、甘肃省知识产权事务中心、甘肃佳运律师事务所、甘肃豪仁律师事务所、上海波拓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等单位签订协议,共同建立了多个相对稳定的实践教学基地。团队、基地建成,为提高学生的专业实践技能,强化职业意识提供了必要的硬件保障。学院重视法科学生的四、六级考试、研究生考试、司法资格考试以及同学们的学术训练和法律实践活动。2015年,法学院代表队在全省高校法律辩论赛中获得第2名,在全省高校模拟法庭大赛中获得第4名;多名同学的作品入围甘肃省“挑战杯”大赛乃至“‘互联网+’时代法科生创新创业全国法学本科生学术论坛”并获奖;2015年、2016年、2017年,法学院的就业率分别达到93.85%、94.29%、93.14%;2015年、2016年、2017年,法学院的考研上线率和四、六级通过率均为全校第一或第二。
学院以学科建设为龙头,重视科研和学科基层组织、科学研究基地建设。经过调查研究,学院明确了“狠抓特色优势学科,辐射带动传统学科”的学科建设思路。目前,依托学院设有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研究基地:甘肃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研究中心;设有甘肃省教育厅重点建设的“甘肃高校新型智库”,拥有“甘肃省地方立法研究基地”和“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审判与科学研究基地”;设有校级的环境资源法研究所;学科基层组织包括知识产权研究所、民商法(含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法学理论研究所等。近年来,学院先后参与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0余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4项、国家知识产权局项目3项、中国法学会部级项目2项,省社科基金项目和省软科学项目20余项,总经费约260余万元;获得教育部高校科研优秀成果三等奖(人文社会科学)1项,甘肃省社科优秀成果奖、甘肃省高校社科优秀成果奖等20余项;出版学术专著、教材30余部,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200余篇。
学院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每年派20人次参加国内重要的学术会议或学习交流,部分教师被推选为全国性学会的理事、常务理事或副主任委员。学院还联合相关机构主办重要的学术论坛,为地方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献计献策。
学院坚持以党建带团建,注重打造法治系列品牌活动。与法院联合举办“中国法庭在高校”活动,与实务界联合举办“红柳法律职业讲堂”,与甘肃省豪仁律师事务所联合设立了兰州理工大学豪仁奖学金,每年组织开展以“红柳法学大讲堂”、3•15法律咨询、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12•4法治宣传、“红柳骄子”大学生辩论赛等为载体的“与法同行”系列活动,在校园文化建设方面形成了鲜明的特色。
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2019年全日制法学、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
2019年全日制法学、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为确保招收研究生的质量,根据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办法。
第一条 目的与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以确保招收硕士研究生的质量。
第二条 组织管理
按学校有关规定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复试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法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
成立复试组,负责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外语能力复试等工作。
学院研究生秘书负责研究生复试的其他具体事务。
第三条 复试对象及招生名额
(一)复试对象
1.复试对象为参加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B区复试分数线(包括总分与单科成绩分数线)的考生,以及符合《2019年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全日制研究生调剂复试分数线及调剂程序》规定的考生。
2.此次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按学校规定确定为130%以上。
(二)招生名额
法学院共招收全日制法学硕士研究生10人、法律硕士研究生30人。
第四条 复试形式和内容
(一)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题目,通过当场答问形式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推理及判断能力,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活动,责任心、纪律性、心理健康等。
(二)外语水平测试。满分100分。考察听力和口语水平,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题目,通过师生互动形式考察考生听力理解能力、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流的能力。
(三)专业知识面试。满分100分。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题目,通过当场答问形式考察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五条 复试时间、流程
此次复试时间为:3月23—24日。具体安排如下:
项目
时间
地点
备注
报到及资格审查
3月23日8:00开始
全天
法学院会议室
(西区图书馆南507)
1.考生报到时须携带如下证件和材料:
(1)应届毕业生应携带:①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②大学期间前7个学期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③学籍证明(学信网上截图打印);④准考证。
(2)往届毕业生应携带: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③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大学本科毕业生成绩单(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④学历及学位证明(学信网上截图打印);⑤准考证。
2.考生报到时须填写并提交“研究生复试考生情况登记表”(下载路径:见本通知附件)
体检
3月23日8:00开始(全天均可)
兰州理工大学校医院(西区)
1.空腹抽血项目在早上9:30之前进行。
2.携带近期1寸免冠照片一张。
3.所有考生必须参加体检,检验项目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问题的通知》(甘价费[2009]304号)规定的体检科目执行。
外语水平测试、综合素质面试、专业知识面试
3月24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00-17:00
具体地点报到后通知
1.分小组分别进行外语水平测试、综合素质面试及专业知识面试。
2.每位考生面试具体时间报到时另行通知。
3.考生应听从复试工作人员安排,在通知面试的时间内擅自离开而延误面试的,不再另行安排。
第六条 复试成绩评定及合格标准
(一)复试成绩的评定
1.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知识面试和综合素质面试的成绩,在考生回答完问题后,由复试小组教师当场分别独立评定。每名考生单科(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知识面试、综合素质面试)面试最终成绩为相应复试小组全体成员评定成绩的平均成绩。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由复试领导小组指定的老师评定。
3.考生复试成绩构成:外语水平测试成绩×3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30%+专业知识面试成绩×40%。
(二)复试合格标准
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知识面试、综合素质面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所得成绩均达60分以上的,即为复试合格。任何一项成绩未达到60分的,即为复试不合格。
第七条 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构成及录取
1.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构成:总成绩=初试总成绩×60% /5+复试成绩×40%。
2.严格按照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录取。
3.复试不合格的、复试期间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存在替考、舞弊等不符合录取要求问题的,不予录取。
第八条 费用
1.复试期间的食宿费、往返路费由考生承担。
2.资格审查时收取复试费用90元(依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问题的通知》)(甘价费[2009]304号)。
3.体检费用40元(依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问题的通知》)(甘价费[2009]304号),由兰州理工大学校医院收取。
第九条 参考书
(一)法律硕士专业知识面试参考书
《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联考考试指南》,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二)法学硕士专业知识面试参考书
(1)周珂:《环境法》(第五版)(“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
(2)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第五版)(二十一世纪规划教材),法律出版社,2015。
第十条 奖、助学金
(一)硕士一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新生奖学金),旨在吸引、奖励优秀生源。新生奖学金按以下条件分二个等级评定:
1.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6000元。
获奖条件: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校内外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为“非定向”的硕士研究生。
2.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8000元。
获奖条件: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且初试成绩总分和单科均达到国家一区线。
3.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6000元。
获奖条件:全日制本科毕业、第一志愿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且初试成绩总分和单科均达到国家二区线;全日制本科毕业录取为“非定向”的调剂考生,且初试成绩总分和单科达到国家一区线。
(二)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特等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为20000元/年。评定比例以当年省上下达比例为准。
2.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8000元/年。评定比例为当年参评人数的10%。
3.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6000元/年。评定比例为当年参评人数的20%。
4.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4000元/年。评定比例为当年参评人数的30%。
联系方式
电话:0931-2976092 张老师 传真: 0931-2976679
地点: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彭家坪36号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
邮编:730050
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
2019年3月19日
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2019年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
2019年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为确保招收研究生的质量,根据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办法。
第一条 目的与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以确保招收法律硕士研究生的质量。
第二条 组织管理
按学校有关规定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复试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法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
学院成立复试组,负责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外语能力复试等工作。
学院研究生管理秘书负责研究生复试的其他具体事务。
第三条 复试对象及招生名额
(一)复试对象
1.复试对象为参加2019年全国法律硕士研究生联合考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B区复试分数线(包括总分与单科成绩分数线)的考生,以及参加2019年法学硕士研究生考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B区复试分数线(包括总分与单科成绩分数线)的考生。
(二)招生名额
法学院共招收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20人。
第四条 复试形式和内容
(一)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题目,通过当场答问形式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推理及判断能力,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活动,责任心、纪律性、心理健康等。
(二)外语水平测试。满分100分。考察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题目,通过师生互动形式考察考生听力理解能力、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流的能力。
(三)专业知识面试。满分100分。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题目,通过当场答问形式考察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五条 复试时间、流程
此次复试时间为:3月23-24日。具体安排如下:
项目
时间
地点
备注
报到及资格审查
3月23日
(全天)
法学院会议室
(西校区图书馆南507)
1.考生报到时须携带如下证件和材料:
(1)应届毕业生应携带:①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②大学期间前7个学期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③学籍证明(学信网上截图打印)。
(2)往届毕业生应携带: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③学历及学位证明(学信网上截图打印)。
2.考生报到时须填写并提交“研究生复试考生情况登记表”(下载路径:见本通知附件)
体检
3月23日8:30-12:00;14:30-17:00
兰州理工大学西校区校医院
1.携带近期1寸免冠照片一张。
2.所有考生必须参加体检,检验项目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问题的通知》(甘价费[2009]304号)规定的体检科目执行。
外语水平测试、综合素质面试、专业知识面试
3月24日
下午
14:00-18:00
具体地点报到后通知
1.分小组分别进行外语水平测试、综合素质面试及专业知识面试。
2.每位考生面试具体时间报到时另行通知。
3.考生应听从复试工作人员安排,在通知面试的时间内擅自离开而延误面试的,不再另行安排。
第六条 复试成绩评定及合格标准
(一)复试成绩的评定
1.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知识面试和综合素质面试的成绩,在考生回答完问题后,由复试小组每位教师当场分别独立评定。每名考生单科(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知识面试、综合素质面试)面试最终成绩为相应复试小组全体成员评定成绩的平均成绩。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由复试领导小组指定的老师评定。
3.考生复试成绩构成:外语水平测试成绩×3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30%+专业知识面试成绩×40%。
(二)复试合格标准
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知识面试、综合素质面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所得成绩均达60分以上的,即为复试合格。任何一项成绩未达到60分的,即为复试不合格。
第七条 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构成及录取
1.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构成:总成绩=初试总成绩×60% /5+复试成绩×40%。
2.严格按照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录取。
3.复试不合格的、复试期间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存在替考、舞弊等不符合录取要求问题的,不予录取。
第八条 费用
1.复试期间的食宿费、往返路费由考生承担。
2.资格审查时收取复试费用90元(依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问题的通知》)(甘价费[2009]304号)。
3.体检费用40元(依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问题的通知》)(甘价费[2009]304号),由兰州理工大学校医院收取。
第九条 参考书
(一)专业知识面试参考书:
《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联考考试指南》,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参考书:
1.范健、王建文:《商法学》(第四版),法律出版社,2015;
2.江伟:《民事诉讼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
联系方式
电话:0931-2976092 张老师 传真: 0931-2976679
地点: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彭家坪路36号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
邮编:730050
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
2019年3月19日
关于我们
以下资料由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研究生团队整理提供,其团队成员覆盖各个院系,专门搜集本校的考研真题和高分笔记、题库等资料。
专业课资料作为考研核心资料,部分专业重题概率极高,必须吃透,反复复习。如有需要高分研究生学长一对一辅导的,也可联系我们安排。
考研派网站,为大家提供安全的交易平台,资料有任何问题,均可向我们投诉,我们会督促考研派研究生团队解决问题,保障同学们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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