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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志愿考生按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成绩要求执行。
(1)采取差额形式复试的专业,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其中:
会计、审计专业硕士学位进入我校复试分数线要求由学校2021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2021年国家计划确定。
(2)符合教育部规定加分政策的考生,由考生向报考学院(学科)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学院(学科)报研究生学院审定。
(3)报考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我校复试分数线要求由学校2021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2021年国家计划确定。确定后,考生向报考学院(学科)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学院(学科)报研究生学院审定、备案。
2021哈尔滨商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是广大考研学子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招生专业目录包含了招生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学习方式等具体信息,以下是考研派为大家整理的2021哈尔滨商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点击下列链接即可查看:2021哈尔滨商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哈尔滨商业大学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pdf
哈尔滨商业大学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分专业拟招生计划.pdf
    哈尔滨商业大学始建于1952年,为新中国第一所多科性商业大学,是黑龙江省重点建设的十所大学之一。学校定位为教学研究型大学。2006年在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2012年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建设院校,2013年成为中俄经济类大学联盟成员,2014年被授予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2017年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2018年工商管理一级学科进入黑龙江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行列,2019年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进入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创新工程学科项目建设名单,2020年被评为黑龙江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
    学校占地总面积116.55万平方米,校舍总面积66.18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23906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04人,硕士研究生2444人。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有教职员工1529人。其中专任教师1165人,教授230人、副教授579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教师分别为734人、525人;研究生导师861人,其中,博士生导师104人。援外留学生导师23人。拥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1人,乌克兰经济科学院院士(外籍)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8人,“龙江学者”特聘教授7人,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4人,省(部)级中青年专家13人,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带头人、后备带头人42人,省级教学名师15人。
    学校拥有涵盖经、管、工、法、文、理、医学、艺术等八大学科门类的本科专业65个;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独立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6个专业类别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省级一级重点学科和1个省级重点学科群(第三产业发展与创新);拥有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3项,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6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3个、国家级精品课程4门、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规划教材28部;拥有教育部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试验区1个、省级对俄经贸人才培养基地1个、省级重点专业15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9个、省级特色应用型本科示范专业集群1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3个、省级精品(一流)课程47门、省级教学团队5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
    学校现拥有抗肿瘤创新药物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教育部抗肿瘤药物天然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4个、省部联合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2个、省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4个;拥有黑龙江省首批重点培育智库1个、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级中小企业研究中心1个。
    学校一直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建校68年来,学校总计为社会培养了15万名各类专业人才,其中许多人已成为著名专家学者、成功企业家和优秀党政管理干部,人才培养成绩斐然。
    学校有多项科研成果填补国内空白。1959年研制出中国第一台食品机械——601型饺子机;利用小球藻解决了替代食物对人体健康危害问题,效果显著。1960年,首创我国三大会计记账法之一“财产收付复式记账法”。同年,“读、看、论、讲、做、研、写七字一条龙”教学法研究在全国文教群英会上受到表彰并予推广,光明日报于1960年5月29日对我校的这一教学经验进行了报道。1981年,最早提出了东北亚经济圈协作开发的学术理论。1988年研制出国内首台电脑自动加油机。1996年,建成了高校第一所金融货币博物馆,推出了一批有影响的科研成果。1999年,完成国家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商业自动化技术集成示范工程”。2000年后,学校在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中药学、食品科学等领域的研究成果在全国产生了重要影响。
    近5年,学校承担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教育部项目等纵向项目900余项,各类横向项目300余项,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500余件,授权180项。科研成果先后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200余项,出版著作300余部,发表论文5000余篇。学校公开编辑出版《商业研究》《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等3种学术期刊,其中《商业研究》是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和中国国际影响力优秀学术期刊,《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是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和全国高校百强社科期刊。
    学校高度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先后与英国、美国、俄罗斯、韩国、日本、哈萨克斯坦、荷兰、挪威等27个国家和地区的108所院校建立了教育合作及学术交流关系,是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国留学培训基地,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基地,商务部“援外高级学历学位教育专项计划”项目合作院校,商务部对外援助培训项目承办单位。近十年来,已有亚洲、非洲、南美洲和加勒比海地区、南太平洋地区和独联体共96个国家和地区的2000余名政府官员、企业高管和学校教师来校研修和培训。(2020年9月更新)
    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考条件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适用)
    第一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必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二条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
    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非全日制专业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第三条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但不得只接收推免生。
    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报考程序
    按照《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黑龙江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黑招考发〔2020〕81号)》和《黑龙江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文件精神,具体报名程序如下:
    (一)报名要求
    1.所有参加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进行网上确认报名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2.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我校不接收省外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不论户籍是否在我省)以及户籍和工作单位均不在我省的非应届考生报名参加考试;
    3.往届生应选择户籍或工作所在地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本省户籍往届生选择在户籍所在地报名的,网上确认时须提交本人户口簿照片;在本省工作所在地报名的本省户籍往届生和在本省工作但户籍未随迁的外省籍往届生,网上确认时须提供工作证明和社保缴纳记录(具体证明格式及要求详见我校报考点的网报公告)。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网上确认、考试资格。因未按规定提供上述材料而造成我校报名点不予网上确认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报考“管理类联考”和“法律硕士联考”以及考试科目含“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的应届考生应按就读学校所在地、往届考生应按户籍或工作所在地选择哈尔滨市招生考试院、齐齐哈尔市招生考试院、牡丹江市招生考试院、佳木斯市招生考试院、大庆市招生考试院、鸡西市招生考试院、绥化市招生考试院、黑河市招生考试院这8个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
    //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
    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和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考生在输入网上报名信息时,一定要真实准确。请详细填写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以便在整个招生过程中保持联系通畅。
    (7)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
    (8)所有选择我省报考点的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31日22时之前,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考生收到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内到选择的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官网www.moe.edu.cn公开)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2021年黑龙江省报名要求按我省有关部门要求,于学院网站提前像考生公布。
    (三)网上确认
    “哈尔滨商业大学报名考试点”的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网上确认时间及流程安排届时按我省要求,于研究生学院网站提前向考生公布。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
    (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五)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2.初试科目:
    12月2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业务课二
    每个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具体考试科目及相关要求详见我校《2021年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招生目录》、《2021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和《2021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或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专业目录。
    3.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
    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二)复试
    1.复试时间:由我校统一组织安排,届时见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的复试办法和程序等有关通知。
    2.复试内容:(1)专业课笔试;(2)面试:包括综合素质、业务能力、英语水平(含听力和口语)等。
    3.我校按照国家一区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确定考生复试资格。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我校当年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出台歧视性规定。
    4.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网上报名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5.在复试时,考生应携带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政工部门加盖印章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现实表现材料,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6.同等学力考生(详见报考条件),复试时还须加考相关专业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见专业目录备注)。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相关专业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7.审计硕士、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8.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均需在我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9.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应在通过复试后与定向单位签订《哈尔滨商业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
    三、学制、学费和奖助政策
    (一)学制: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全日制专业
    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年,其中:全日制专业学位法律硕士(非法学)为
    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其中:工商管理(MBA,
    非全日制)和公共管理(MPA,非全日制)学制为2.5年。工商管理(MBA,全日
    制)学制为2年。
    (二)学费: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元/年,全日制专业学位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一般为9000元/年。工商管理(MBA)学费详见MBA主页:http://mba.hrbcu.edu.cn,公共管理(MPA)学费详见MPA主页:http://mpa.hrbcu.edu.cn
    (三)奖助政策:对我校录取并注册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初步制定了如下奖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30000元;硕士研究生20000元。
    2.学校学业奖学金:
    (1)博士研究生:一等18000元;二等14000元;三等10000元。
    (2)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一等12000元;二等10000元;三等8000元。
    (3)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元。3.学校科研单项奖学金:2000-10000元/项。
    4.国家助学金:博士研究生13000元/年;硕士研究生6000元/年。注:以上各项奖助政策仅供参考,所涉金额以我校正式文件为准。
    四、注意事项
    (一)2021年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中招生计划和接收推免生计划暂参照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列出,仅供参考。2021年公开招考硕士研究生实际招生人数将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并依据我校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进行调整,调整的结果与之前公布的招生计划相比会有增减。
    (二)下表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后标有“★”表示该专业为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覆盖专业,标有“☆”表示该专业为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覆盖专业,标有“”表示该专业为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覆盖专业,标有“▲”表示该专业为省级重点学科覆盖专业,标有“”该专业拥有省级领军人才梯队。
    (三)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如档案等人事关系不能脱离单位,报考类别必须选择“定向”。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不能录取或不能注册学籍等问题,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研究生报名、考试、复试、录取等各项通知,均在哈尔滨商业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
    (五)研究生学院网站将陆续公布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课考试指南。
    学校主页:www.hrbcu.edu.cn
    研究生学院主页:http://yjsc.hrbcu.edu.cn研招办电话:0451-84892021
    研招办E-mail:yzb@hrbcu.edu.cn
    (六)有关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的相关信息请与我校MBA
    (MPA)中心联系。
    MBA(MPA)中心电话:0451-84865172、84865772
    MBA主页:http://mba.hrbcu.edu.cnMPA主页:http://mpa.hrbcu.edu.cn
    MBA(MPA)中心:E-mail:mbampa@hrbcu.edu.cn
2021年各研究生招生(培养)单位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学院 联系电话 联系人 邮箱
001 经济学院 0451-84892245 蒋老师 jiangshubo333@126.com
002 金融学院 0451-84892353 张老师 tiaoji2020@sina.com
003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0451-84865448 王老师 hsdczxyyjs@126.com
004 管理学院 0451-84865198 姜老师 glxy_yjs@126.com
005 旅游烹饪学院 0451-84869320 汤老师 85103744@qq.com
006 商务学院 0451-84865750 赵老师 lilyzh2020@163.com
007 会计学院 0451-84892225 王老师 1275012270@qq.com
008 法学院 0451-84892047 高老师 3392591908@qq.com
009 马克思主义学院 0451-84865047 金老师 772132106@qq.com
010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0451-84865734 张老师 670554827@qq.com
011 能源与建筑工程学院 0451-84865266 沈老师 768715085@qq.com
012 轻工学院 0451-84865185 董老师 dongjing0320@163.com
013 药学院 0451-84838207 梁老师 290974423@qq.com
015 食品工程学院 0451-84844281 张老师 foodzhangna@163.com
016 MBA(MPA)中心 0451-84865172
0451-84865772
陈老师代老师 MBA 邮箱:hrbcumba@163.com MPA 邮箱:hrbcumpa@163.com
注:
1. 学院各专业具体拟招生人数请参考附件。
2. 学院以及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计划,在录取时会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 学院拟接收推免生人数是各学院拟接收推免生人数,并非实际接收到的推免生人数。
4. 有关专业研究方向、初试、复试、同等学力加试考试科目及专业课考试指南等相关问题,请咨询报考学院。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教育部关于招生复试的要求,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复试时间预计在2020年5月中上旬至5月下旬完成一志愿合格上线考生复试工作,5月20日左右国家调剂系统开放后,开展调剂复试工作。具体复试时间安排见招生学院网站通知。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需提前做好以下准备:
一、考生需准备的复试资格审查材料
1.本人亲笔签名的《哈尔滨商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1);
2.应届本科毕业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可登陆学信网查询具体申请办法);
3.应届自考生、网络教育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自考生提供《课程合格证明》、网络教育考生提供网络高校开具的在籍证明。自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还需提供本人签名的承诺书,内容如下:姓名**,考生编号**,身份证号**,为自考本科生,报考哈尔滨商业大学2020年**学院**专业硕士研究生,本人承诺于2020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往届毕业生: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可登陆学信网查询具体申请办法)。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4.盖章签字的《哈尔滨商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思想政治审查表》(附件2);
5.本人手持身份证的近日免冠、清晰照片;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7.报考学院(专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8.以上材料按报考学院(专业)要求提交电子版。
二、考生需准备的网络远程复试设备
(一)我校复试工作按规定统一使用“双机位”进行网络远程复试。主、副机位可使用“钉钉”、“腾讯会议”和“华为WELINK”等平台软件,具体主、副机位软件按照报考学院(专业)要求安装设置;
(二)考生复试主机位: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高清摄像头、麦克风、耳机、三角架等设备,安装相关软件。考生复试副机位:1部手机或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高清摄像头,安装相关软件;
(三)主机位摄像头正面对准考生本人,面试时正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双手和头部完全呈现在复试专家小组可见画面中。副机位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放置,要保证考生和复试屏幕能清晰拍摄;





(四)考生按招生学院(专业)要求完成添加钉钉好友、华为WELINK好友、微信群等操作,并按照学院(专业)具体复试工作程序配合完成网络远程复试工作;
(无)具体复试要求详见《哈尔滨商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附件3)。
三、考生需准备的考试用品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黑色签字笔、空白纸张若干,及报考学院(专业)要求准备的其他考试用品。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的人事档案、政审材料、身体状况等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二)复试相关工作安排请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和招生学院网站通知。
研究生学院咨询电话:0451-84892021,邮箱hsdyanzhaoban@163.com
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外语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三个部分。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专业能力考核80分,外语能力考核1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10分。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一)专业能力考核内容
1.大学阶段学习基本情况,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
2.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本专业领域研究工作潜在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其他专业技能或资格、科研情况等。
(二)外语能力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基本听说能力,包括语言准确性和规范性、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等。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言行举止、表达和礼仪等人文素养;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情况;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2.审计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增加思想政治理论知识考核。
(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1.同等学力考生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科目加试两科专业知识考核,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两科成绩单独记分,不计入复试成绩。
2.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调剂考生初试成绩达到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成绩要求,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基本条件和我校调剂要求。
(1)各学院(学科)根据我校2020年分专业招生计划,对于上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进行调剂。
(2)调剂系统按批次开放,仍有调剂余额情况下开放下一个调剂批次。调剂考生应符合申请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且第一志愿报考的专业、研究方向和初试科目与申请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
(3)调剂考生具体的筛选原则为:对于申请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对申请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考生,综合考量其初试成绩和一志愿报考院校、报考专业、报考研究方向与拟申请调入专业和研究方向的匹配度等因素综合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调剂筛选原则按照调剂轮次执行,不跨轮次对比执行。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考生来源区域、就读院校和专业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3.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一志愿上线生源充足的专业原则上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方案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和我省相关规定制定。
复试工作时间及形式
1.2020 年4 月26 日至30日,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组织举办的“2020 年研考招生复试网上咨询”活动,研招办在线解答考生咨询,做好复试工作方案宣传解读和考生咨询服务工作。
2.2020年5月中上旬至5月下旬,组织完成第一志愿考生进行复试;
3.预计5月下旬至6月,分批次开展调剂复试。
4.复试形式:采取非现场方式,使用腾讯会议、钉钉、中国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等平台进行网络远程复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和黑龙江省《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硕士研究生复试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建立健全“三随机”工作机制,稳妥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二)按照“分区分级、精准防控、错时错峰、防止聚集”的要求,组织非现场远程复试,严格疫情防控要求,严格复试考核标准,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尽最大可能减少人员聚集,坚决防止疫情发生。
(三)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提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
二、组织领导
(一)学校2020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录取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我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调剂工作办法、疫情防控和网络安全等工作,决策复试录取中的重要问题,巡视各学院(学科)的复试情况,协调落实复试录取工作中的疫情防控、网络安全、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及经费保障等。研究生学院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开展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二)学校2020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督查组负责对我校复试录取工作、疫情防控及应急预案工作等进行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申诉等事宜。
(三)各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学院(学科)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专家小组,负责制订本培养单位复试录取工作中疫情防控及应急措施、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调剂工作实施细则等,并组织实施复试录取的具体工作,对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学院(学科)复试录取工作的疫情防控及应急措施、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学院(学科)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复试专家小组成员须在复试前报研究生学院审定、备案。
三、复试工作程序
(一)复试工作时间及形式
1.2020 年4 月26 日至30日,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组织举办的“2020 年研考招生复试网上咨询”活动,研招办在线解答考生咨询,做好复试工作方案宣传解读和考生咨询服务工作。
2.2020年5月中上旬至5月下旬,组织完成第一志愿考生进行复试;
3.预计5月下旬至6月,分批次开展调剂复试。
4.复试形式:采取非现场方式,使用腾讯会议、钉钉、中国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等平台进行网络远程复试。
(二)复试分数线划定
1.第一志愿考生按照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成绩要求执行。
(1)采取差额形式复试的专业,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其中:
会计专业硕士学位进入我校复试分数线要求:总分216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88分,外语44分;
审计专业硕士学位进入我校复试分数线要求:总分21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88分,外语44分。
(2)符合教育部规定加分政策的考生,由考生向报考学院(学科)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学院(学科)报研究生学院审定。
(3)报考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我校复试分数线要求:单科成绩低于报考专业我校复试分数线10分以内,总分低于报考专业我校复试分数线30分以内,由考生向报考学院(学科)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学院(学科)报研究生学院审定。
2.调剂考生初试成绩达到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成绩要求,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基本条件和我校调剂要求。
(1)各学院(学科)根据我校2020年分专业招生计划,对于上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进行调剂。
(2)调剂系统按批次开放,仍有调剂余额情况下开放下一个调剂批次。调剂考生应符合申请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且第一志愿报考的专业、研究方向和初试科目与申请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
(3)调剂考生具体的筛选原则为:对于申请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对申请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考生,综合考量其初试成绩和一志愿报考院校、报考专业、报考研究方向与拟申请调入专业和研究方向的匹配度等因素综合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调剂筛选原则按照调剂轮次执行,不跨轮次对比执行。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考生来源区域、就读院校和专业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3.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一志愿上线生源充足的专业原则上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方案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和我省相关规定制定。
(三)复试资格审查
各学院(学科)组织专人在复试前确认参加复试考生身份、身体健康状况、是否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等事项,并通过邮寄或网络传送材料的方式,对参加复试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1)严防复试“替考”,比对身份证照片、准考证照片,留存考生近期照片截图。
(2)审查和存档材料包括准考证、身份证、非应届本科生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和带二维码的电子学历备案表、应届本科生学生证和带二维码的电子学籍注册表。
(3)各学科专业对学术方面的特殊要求须按照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各学科专业公布内容进行审查。
(四)复试考生名单上报与公示
复试资格审查结果经审查人和学院(学科)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报研究生学院审定。研究生学院审定后对进入复试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五)复试工作要求
复试工作由各学院(学科)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
1.加强对参加复试工作各类人员对保密教育和岗前培训,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保障复试工作安全、公平进行。
2.复试工作相关人员配齐相关硬件和软件,熟练运用远程复试平台,并复试前进行充分测试,保障复试工作顺利进行。
3.“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每位复试专家组成员独立评分,每名考生复试全过程视频存档3年。
(六)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各学院(学科)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以初试成绩权重为70%,复试成绩权重为3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学院(学科)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学院审定。研究生学院审定后对拟录取考生统一进行公示。
(七)体检工作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确保考生身体健康,考生的体验在拟录取后由学校另行安排。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外语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三个部分。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专业能力考核80分,外语能力考核1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10分。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一)专业能力考核内容
1.大学阶段学习基本情况,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
2.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本专业领域研究工作潜在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其他专业技能或资格、科研情况等。
(二)外语能力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基本听说能力,包括语言准确性和规范性、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等。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言行举止、表达和礼仪等人文素养;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情况;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2.审计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增加思想政治理论知识考核。
(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1.同等学力考生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科目加试两科专业知识考核,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两科成绩单独记分,不计入复试成绩。
2.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五)不予录取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不予拟录取。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拟录取:
(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
(2)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
(3)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复试考核内容或专业能力考核部分成绩低于48分;
(4)面试采取“全票否决制”,即所有复试专家组成员均认为该考生不具备录取条件,可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3.考生拟录取后没有按规定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疫情防控措施及应急预案
各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的学院(学科)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应在哈尔滨商业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切实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学科)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应提前对所有到校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进行排查,按学校规定提出复试工作人员到校申请,经学校批准备案。所有到校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须佩戴口罩、进行检测体温,做好入校登记。
(二)各学院(学科)应根据哈尔滨商业大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单独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备齐复试录取工作所需各类防疫物资,安排工作人员提前对工作场地进行消毒、通风。所有人员入场前进行手部消毒,体温测试和信息登记,入场后间隔2米以上分散就坐,全程佩戴口罩。
(三)复试录取工作中如发现参加复试录取工作人员出现发热、干咳、胸闷、乏力、腹泻等异常症状,立即向学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做好应对与处理工作。
六、其他
(一)动态调整学科(专业)招生计划
为保障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顺利完成,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各学科(专业)的实际录取情况,动态调整学校的分学科(专业)招生计划。
(二)加强复试工作纪律
加强复试工作纪律,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复试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复试专家小组名单及管理员、复试命题小组名单等相关内容应严格保密。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工作
研究生学院在复试录取期间开辟网站专栏,公布我校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对进入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示。
(四)做好复试及招生的咨询和申诉工作
各招生学院(学科)应在复试实施细则中上报接受调剂咨询的专门电话和具体责任人,由研究生学院统一对外公布。
研究生学院咨询电话:0451-84892021,邮箱hsdyanzhaoban@163.com
研究生学院监督、举报电话:0451-84892237,邮箱hshdyjs@163.com;
学校督查组监督、举报电话:0451-84892037,邮箱hashangdajiwei@126.com
七、本办法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哈                                                     哈尔滨商业大学
                                                                                                                                                                  2020年4月28日
哈尔滨商业大学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条件
五、不予录取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不予拟录取。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拟录取:①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②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③面试成绩低于18分、专业综合测试成绩低于42分、外语口语测试缺考。④面试采取“全票否决制”,即所有专家复试组成员均认为该考生不具备录取条件,可取消其拟录取资格。各复试专家组成员将面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由招生学院统一报研究生学院备案。
(3)考生没有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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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研究生院网址:yjsc.hrbcu.edu.cn
  • 联系电话:0451-84892021
  • 邮箱:hrbcuyj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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