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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学院

机械工程学院

生命信息与仪器工程学院

管理学院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学院代码 学院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类型 学习方式 总分 单科
(满分
=100)
单科(满分>100) 备注 拟招生计划 其中:推免生 其中:士兵计划 拟调剂情况
010 机械工程学院 080200 机械工程 学术学位 全日制 263 37 56 国家线 37   1 较少
0802Z1 海洋与船港机械装备技术 学术学位 全日制 263 37 56 国家线 1     不调剂
085500 机械 专业学位 全日制 263 37 56 国家线 101     较多
020 电子信息学院 0809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学术学位 全日制 263 37 56 国家线 99     少量
085400 电子信息 专业学位 全日制 263 37 56 国家线 272   1 较少
030 通信工程学院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学术学位 全日制 263 37 56 国家线 62 2   较少
085400 电子信息 专业学位 全日制 263 37 56 国家线 146 1   较多
040 自动化学院 080400 仪器科学与技术 学术学位 全日制 263 37 56 国家线 15     少量
080800 电气工程 学术学位 全日制 263 37 56 国家线 13     少量
081100 控制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全日制 263 37 56 国家线 89     不调剂
083100 生物医学工程 学术学位 全日制 263 37 56 国家线 21     较少
085400 电子信息 专业学位 全日制 280 40 60 自划线 216   2 不调剂
050 计算机学院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含中日合作方向)
学术学位 全日制 315 37 56 自划线 96 12   不调剂
083500 软件工程 学术学位 全日制 270 37 56 自划线 20     不调剂
085400 电子信息 专业学位 全日制 295 37 56 自划线 214 4 1 不调剂
085400 电子信息 专业学位 非全日制 295 37 56 自划线 1     不调剂
060 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全日制 263 37 56 国家线 56 1   较多
0811Z2 环境监测与控制 学术学位 全日制 263 37 56 国家线 10     少量
085400 电子信息 专业学位 全日制 263 37 56 国家线 49     较多
070 理学院 070100 数学 学术学位 全日制 280 37 56 国家线 62     较少
070200 物理学 学术学位 全日制 280 37 56 国家线 39     较多
071400 统计学 学术学位 全日制 280 37 56 国家线 5     少量
0802Z2 能源机械装备及其自动化 学术学位 全日制 263 37 56 国家线 7     少量
085500 机械 专业学位 全日制 263 37 56 国家线 15     较少
080 经济学院 020200 应用经济学 学术学位 全日制 348 49 74 国家线 21     少量
025100 金融 专业学位 全日制 348 49 74 国家线 19   1 较少
025100 金融 专业学位 非全日制 348 49 74 国家线 10     少量
025200 应用统计 专业学位 全日制 348 49 74 国家线 22     少量
025400 国际商务 专业学位 全日制 348 49 74 国家线 16     较少
027000 统计学 学术学位 全日制 348 49 74 国家线 16     较少
090 管理学院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全日制 341 48 72 国家线 38     不调剂
120200 工商管理 学术学位 全日制 341 48 72 国家线 13     不调剂
125603 工业工程与管理 专业学位 全日制 202 43 86 自划线 31     不调剂
125604 物流工程与管理 专业学位 全日制 182 43 86 自划线 34   2 不调剂
091 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 125100 工商管理 专业学位 非全日制 170 42 84 国家线 80   1 较少
125601 工程管理 专业学位 非全日制 174 43 86 国家线 19   1 不调剂
125604 物流工程与管理 专业学位 非全日制 174 43 86 国家线 4     不调剂
学院代码 学院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类型 学习方式 总分 单科
(满分
=100)
单科(满分>100) 备注 拟招生计划 其中:推免生 其中:士兵计划 拟调剂情况
100 会计学院 025700 审计 专业学位 全日制 223 46 92 自划线 8     不调剂
120201 会计学 学术学位 全日制 341 48 72 国家线 13 5   不调剂
1202Z1 审计学 学术学位 全日制 341 48 72 国家线 3     少量
125300 会计 专业学位 全日制 179 46 92 国家线 30 4 2 不调剂
125300 会计 专业学位 非全日制 179 46 92 国家线 33     待定
110 外国语学院 050201 英语语言文学 学术学位 全日制 355 53 80 国家线 32 1   少量
120 人文艺术与数字媒体学院 0812Z2 数字媒体技术 学术学位 全日制 268 37 56 自划线 23 1   不调剂
135100 艺术 专业学位 全日制 346 38 57 国家线 23 1   较少
130 法学院 045300 汉语国际教育 专业学位 全日制 337 47 71 国家线 20     少量
1201Z1 社会管理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全日制 341 48 72 国家线 12     少量
140 马克思主义学
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 学术学位 全日制 321 44 66 国家线 39     少量
150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083900 网络空间安全 学术学位 全日制 317 37 56 自划线 23     不调剂
085400 电子信息 专业学位 全日制 263 37 56 国家线 36     不调剂
161 杭电圣光机计算科学与智能控制研究中心 085400 电子信息 专业学位 全日制 263 37 56 国家线 40     较少
162 杭电圣光机智能系统和机器人研究中心 085400 电子信息 专业学位 全日制 263 37 56 国家线 40     较少

202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是广大考研学子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招生专业目录包含了招生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学习方式等具体信息,以下是考研派为大家整理的202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点击下列链接即可查看:202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xls
2021年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zip
2021年同等学力加试考试大纲.zip
2021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是广大考研学子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招生专业目录包含了招生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学习方式等具体信息,以下是考研派为大家整理的2021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电子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pdf
 一、培养目标

  学校招收硕士研究生(包含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名额

  根据教育部要求,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以2020年招生计划为基数拟订,2021年学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共计2184人(含推荐免试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联合培养等专项招生计划),其中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791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1257人、非全日制研究生136人。2021年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在录取时,学校将根据生源、培养、导师等情况在全校各学院、专业间调整招生计划,目录(包括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三、招生专业目录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自命题考试大纲、自命题历年考卷、以及历年报考上线录取人数和分数线等信息,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网址http://grs.hdu.edu.cn/1722/list.htm)。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须满足下述条件:a.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b.已修完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6门及以上主干课程(不包括公共课),且成绩合格(需出具由自考、成教或进修院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c.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或第二作者在报考专业相关领域的核心及以上级别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一篇(学术期刊级别以我校科研院最新版本为准)。初试成绩合格后,复试时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请在招生目录查看。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报考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推免工作

  我校接收取得推免资格的全国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接收推免生工作于9月开始,10月下旬结束。详情见学校推免生接收章程。

  五、报名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报考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2.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3.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1)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2)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4)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5)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填好后反复核对,确保信息正确无误。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特别提醒:考生网报时填写的个人通讯地址、手机号码、固定电话等信息非常重要,后续用于向考生发送短信通知、发函调档、寄送录取通知书等重要材料,请考生务必准确、详尽填写,并确保在正式录取(2021年7月)前不予变更,以免出现无法收到通知信息或无法投递等问题。

  (7)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公布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4.报考点选择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自行确定和公布。

  2.确认程序

  (1)考生根据报考点安排进行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初试

  (一)打印《准考证》

  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二)初试日期和科目

  12月2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考点和我校的公告。

  (三)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见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命题工作由我校负责。

  (四)初试地点

  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并按有关规定参加考试。

  七、复试

  (一)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资格审核时无法完整提供下述报名材料原件的考生,根据教育部要求将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复试前须提供的待审查材料有: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

  2.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3.往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国外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组织复试

  1.复试时间:估计在2021年4月前后(具体以复试相关通知为准);

  2.复试地点: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复试内容:一般包括专业笔试、外语能力测试、综合面试、身心健康、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4.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2门本科主干课程,详见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5.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125600)、会计(125300)、审计(025700)等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科目考试在复试中进行。

  八、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九、录取

  学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审核通过后予以正式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考生的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学校将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的取消学籍。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我校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十、入学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应届、网络教育、自学考试)入学时若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前置学历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或弄虚作假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标准

  按照国家政策,研究生学费具体标准如下:

  1.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学费8000元(不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将在各自单独的招生说明中公布。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

  (1)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学费10000元(不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将在各自单独的招生说明中公布。

  (2)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收费请见下表:

 
专业类型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学费(元/生)
专业学位
(非全日制)
会计(MPAcc) 125300 第1学年40000,第2学年40000,全程80000
电子信息 085400 第1学年14000,第2学年14000,全程28000
金融 025100 第1学年35000,第2学年30000,全程65000
工程管理 125601 第1学年27500,第2学年27500,全程55000
物流工程与管理 125604 第1学年27500,第2学年27500,全程55000
工商管理(MBA) 125100 第1学年43000,第2学年42000,全程85000
  3.其他专业学费以物价主管部门批准额度为准。

  (二)全日制研究生奖助学金

  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企业专项奖学金、助研津贴、助管助教、助学贷款、绿色通道等奖助项目,奖助额度高、奖助体系完善,旨在提高研究生在校待遇,以鼓励、帮助研究生更好地成长成才。

  1.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0元(按一定比例评选);

  2.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

  3.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最低8000元,最高12000元(评定方式按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

  4.企业专项奖学金:华为奖学金、中芯国际孟宁奖学金等社会奖学金。

  5.学校还设立了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科研创新基金、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基金、出国资助等专项经费。

  6.学校提供助教、助管、助研机会,获得相应津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还可以通过申请助学贷款等方式得到资助。

  上述奖助学金具体以当年执行文件为准。

  (三)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按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十二、培养所在校区和住宿情况

  我校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文一校区(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路115号),其他均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下沙校区(地址:杭州市钱塘新区2号大街1158号)

  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安排住宿;其他类型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如确有住宿需求,可在入学前提交申请,学校依据校区接纳能力最终确定。

  十三、学制、就业及其他

  (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不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艺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硕士研究生学制2.5年。研究生按照学习方式分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学习年限可以适当延长。

  (2)全日制研究生应全脱产在校学习。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可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学习。

  (3)研究生按照就业去向分非定向和定向研究生。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4)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5)招生章程由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上级和学校下发的最新文件通知为准。

  (6)咨询、申诉方式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下沙校区行政楼207)

  地址:杭州钱塘新区白杨街道2号大街1158号邮编:310018

  电话:0571-86919140,87713515

  传真:0571-86919140

  E-mail:yzb@hdu.edu.cn

  各学院咨询方式:
学院 联系老师 联系电话 E-mail 办公地点
机械工程学院 陈老师 86878657 chenah@hdu.edu.cn 2教北312
电子信息学院 郭老师 86878565 g2_mail@hdu.edu.cn 2教中341
通信工程学院 楼老师 86919123 louhy@hdu.edu.cn 1教北336
自动化学院 李老师 86878569 zdhyjs@hdu.edu.cn 2教南202
计算机学院 田老师 86919093 linda-tx@hdu.edu.cn 1教南205
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 周老师 87713539 zsh@hdu.edu.cn 6教中505
理学院 邱老师 86919032 xzqiu@hdu.edu.cn 6教南424
经济学院 敖老师 86919178 lnczadm@163.com 9教339
管理学院 姚老师 86919074 42347@hdu.edu.cn 9教421
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 周老师 88809072 hdmba@hdu.edu.cn 文一校区实验楼619室
会计学院 李老师 86878551 xiuerli@hdu.edu.cn 9教239
外国语学院 曾老师 86915191 zqy@hdu.edu.cn 3教北326(西)
人文艺术与数字媒体学院 谷老师 86878591 jaly@hdu.edu.cn 10教325
法学院 周老师 86919040 zhf12007@hdu.edu.cn 9教123
马克思主义学院 赖老师 86919027 mkstj@hdu.edu.cn 9教139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岳老师 86873820 yhl@hdu.edu.cn 科技馆344
杭电圣光机计算科学与智能控制研究中心 王老师 86913526 ziyue.wang@hdu.edu.cn 11教112
杭电圣光机智能系统和机器人研究中心 刘老师 86913306 liulu2019@hdu.edu.cn 11教109B
 

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国家线公布后,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相关规定和要求,我校生源富余的学科专业在国家线(A区)基础上,再划定了复试分数线,根据分专业复试分数线和一志愿复试情况,我校部分专业拟接收调剂,具体见文末表格,欢迎广大优秀考生调剂报考我校。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于5月20日左右开通,有调剂意愿的考生,请及时登录教育部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和相关学院网站,查询调剂要求、计划余额以及后续的调剂复试安排等相关信息,按要求填报调剂志愿和参加调剂复试。


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接收调剂的专业
(仅供参考,具体调剂信息以学院公布的信息为准)





学院代码 学院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类型 学习方式 预计调剂情况
001 机械工程学院 0802Z1 海洋与船港机械装备技术 学术学位 全日制 拟接收
001 机械工程学院 085500 机械 专业学位 全日制 拟接收
002 电子信息学院 085400 电子信息 专业学位 全日制 拟接收
004 自动化学院 080400 仪器科学与技术 学术学位 全日制 拟接收
004 自动化学院 080800 电气工程 学术学位 全日制 拟接收
004 自动化学院 083100 生物医学工程(含中法合作方向) 学术学位 全日制 拟接收
005 计算机学院 083500 软件工程 学术学位 全日制 拟接收
005 计算机学院 085400 电子信息 专业学位 全日制 拟接收
005 计算机学院 085400 电子信息 专业学位 非全日制 拟接收
006 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全日制 拟接收
006 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 0811Z2 环境监测与控制 学术学位 全日制 拟接收
009 理学院 070100 数学 学术学位 全日制 拟接收
009 理学院 070200 物理学 学术学位 全日制 拟接收
009 理学院 071400 统计学 学术学位 全日制 拟接收
009 理学院 0802Z2 能源机械装备及其自动化 学术学位 全日制 拟接收
010 经济学院 020200 应用经济学 学术学位 全日制 拟接收
010 经济学院 025100 金融 专业学位 全日制 拟接收
010 经济学院 025100 金融 专业学位 非全日制 拟接收
010 经济学院 025200 应用统计 专业学位 全日制 拟接收
010 经济学院 025400 国际商务 专业学位 全日制 拟接收
010 经济学院 027000 统计学 学术学位 全日制 拟接收
011 管理学院 120200 工商管理 学术学位 全日制 拟接收
011 管理学院 125601 工程管理 专业学位 全日制 拟接收
011 管理学院 125602 项目管理 专业学位 全日制 拟接收
011 管理学院 125603 工业工程与管理 专业学位 全日制 拟接收
011 管理学院 125604 物流工程与管理 专业学位 全日制 拟接收
015 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 125100 工商管理 专业学位 非全日制 拟接收
015 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 125601 工程管理 专业学位 非全日制 拟接收
015 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 125602 项目管理 专业学位 非全日制 拟接收
015 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 125603 工业工程与管理 专业学位 非全日制 拟接收
015 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 125604 物流工程与管理 专业学位 非全日制 拟接收
012 会计学院 1202Z1 审计学 学术学位 全日制 拟接收
012 会计学院 125300 会计 专业学位 非全日制 拟接收
013 外国语学院 050201 英语语言文学 学术学位 全日制 拟接收
014 人文艺术与数字媒体学院 135100 艺术 专业学位 全日制 拟接收
014 法学院 045300 汉语国际教育 专业学位 全日制 拟接收
014 法学院 1201Z1 社会管理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全日制 拟接收
017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 学术学位 全日制 拟接收
018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085400 电子信息 专业学位 全日制 拟接收
020 杭电圣光机联合学院 085400 电子信息 专业学位 全日制 拟接收
 

复试时间安排
根据教育部“错时错峰工作要求”,结合学校网络设备运行条件,按照不同学院、不同专业分时、分批有序安排复试,招生规模小的学院先试先行,招生规模大的学院靠后分批安排。
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拟定于5月中旬,调剂考生复试时间拟定于5月20日以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初试成绩占综合成绩70%,复试成绩占综合成绩30%。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5)×70%+复试成绩(百分制)×30%。
工商管理专硕、工程管理专硕、会计专硕、审计专硕等专业的初试科目总分300分,因此计算综合成绩时,初试总分应除以3。复试成绩构成占比,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等自主确定。
(二)复试方式
根据疫情防控和招生复试工作要求,学校决定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以综合面试形式进行
(三)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要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为提高复试有效性和公正性,本次综合面试必须以科研能力和专业知识考核为主,题型以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为主。重点考察学生阅读理解与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工程实践解决问题能力或实验技能和模拟计算、以及外语交流能力等。
(四)复试要求
1.资格审查、政审等由各学院负责组织核查核验。学院在复试前要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学院应精心设计面试内容,将招生目录所列专业知识考核内容纳入综合面试中进行。加强面试题目的研究和设计,根据研究生入学基本能力要求,结合专业特点、招生类别(学硕与专硕各有侧重)等,提前准备好面试题库,题目应该按照考核环节分类,题目难度相当、内容不重复。同一专业(学科)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应统一。
3.学院根据专业(学科)特点,学院可以自主确定面试环节的构成,其中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是必考环节,根据要求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而且应该以科研能力和专业知识考核为主。
4.面试题目及其评分标准与参考答案(含副题)、考生答题材料、评分得分、考生信息等在使用完毕前均系保密材料,学院须切实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5.面试小组成员应自觉接受抽签随机分组,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须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6.面试全程须录音录像。
7.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125600)、会计(125300)、审计(025700)等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学院可将相关内容纳入综合面试中进行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8.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6月30日前寄到拟录取学院,体检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报考学院联系。
复试考核其他具体要求,请学院严格依照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四、调剂工作
学院应按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政策制定本学院调剂工作细则,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统一公布。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申请调剂考生须符合我校各专业报考条件,具体请在“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及“2020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简章”中查询。
2.初试成绩(单科和总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考生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6.对申请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7.调剂生应符合调入学院规定的具体调剂细则和要求。
(二)调剂生挑选原则
需要调剂生的学院须严格依照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并综合考虑考生初试成绩、本科学习专业、一志愿报考专业、科研创新成果以及综合素质等情况选定调剂考生。
学院必须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办法与调剂工作要求进一步制订科学合理、可操作性的调剂细则,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同意后提前向考生公布。
(三)调剂程序
1.学院应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网网址: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yz.chsi.cn)及时、准确发布调剂信息及调剂要求,开展调剂工作。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
2.符合调剂要求考生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3.学院依照调剂政策和相关要求,审核调剂生材料,并在最长36小时内决定是否同意考生调剂,并发送复试通知。
4.考生接到同意调剂复试的通知后,必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调剂复试,逾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5.学校公布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进入复试调剂考生须及时查看我校研究生院和各学院网站发布的复试时间、复试安排等相关通知,按学院规定时间积极主动参加复试。
6.所有调剂生(含校内调剂)必须通过教育部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填报调剂到我校志愿,进行调剂复试申请,原则上分批组织,调满为止。
7.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调剂要求,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不同培养方式(普通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方面的政策区别。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为做好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浙江省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和招生复试工作要求,学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二、组织管理
(一)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校、院两级分工负责管理。
(二)学校成立2020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宣传与舆情监督、招生复试业务、纪律检查、技术保障、考务后勤5个工作组,协同推进、合力保障网络远程复试各项工作。
(三)各学院须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正、副组长。在领导小组成员中指定专人分别负责组建招生宣传与舆情监督、招生复试业务、纪律检查、技术保障、考务后勤等保障小组,确保学院招生复试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研究生秘书一般担任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秘书。
各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招生复试工作,充分考虑各方面情况和因素,举全院之力贯彻落实好招生复试工作要求,保障各项工作统筹谋划到位、安排部署到位、组织实施到位、有序推进到位、监督检查到位,确保复试工作万无一失。各学院主要负责同志是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应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
(四)各学院应认真研究确定学院复试实施细则(包含自划线、调剂、复试、录取等内容)、复试内容和复试程序等工作方案。学院招生复试方案须上报学校审核备案,复试前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未经备案同意、不得公布执行。
(五)各学院按招生专业(学科)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指定其中1人为组长,实行组长负责制。复试小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根据学校和学院招生工作方案和要求,负责制定考生面试具体内容、环节模块、评分标准。
复试小组成员应由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和公道正派的导师及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担任。参加研究生招生复试既是每位导师的权利也是每位导师应尽的义务,各位导师应自觉接受学院的工作安排,积极参加招生复试工作。
(六)学院应加强参加复试人员的遴选和培训,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同时,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其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七)所有参与人员应秉持严谨求实、公平公正的工作态度,且无直系亲属参加我校今年的研究生复试。
(八)各学院根据网络复试形式及其工作要求,提前落实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所需复试人员、工作人员、技术设备、场地经费等各类保障。
(九)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招生复试工作,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保证复试录取工作安全有效、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三、初试成绩要求
学院在国家分数线(A类考生)基础上,结合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确定本学院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
各专业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与招生计划比例按高于1.2:1的原则在国家A类线基础上再精准划定专业分数线(以下简称“专业自划线”),专业自划线方案须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批准后统一公布执行。
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统一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四、调剂工作
学院应按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政策制定本学院调剂工作细则,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统一公布。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申请调剂考生须符合我校各专业报考条件,具体请在“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及“2020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简章”中查询。
2.初试成绩(单科和总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考生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6.对申请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7.调剂生应符合调入学院规定的具体调剂细则和要求。
(二)调剂生挑选原则
需要调剂生的学院须严格依照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并综合考虑考生初试成绩、本科学习专业、一志愿报考专业、科研创新成果以及综合素质等情况选定调剂考生。
学院必须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办法与调剂工作要求进一步制订科学合理、可操作性的调剂细则,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同意后提前向考生公布。
(三)调剂程序
1.学院应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网网址: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yz.chsi.cn)及时、准确发布调剂信息及调剂要求,开展调剂工作。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
2.符合调剂要求考生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3.学院依照调剂政策和相关要求,审核调剂生材料,并在最长36小时内决定是否同意考生调剂,并发送复试通知。
4.考生接到同意调剂复试的通知后,必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调剂复试,逾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5.学校公布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进入复试调剂考生须及时查看我校研究生院和各学院网站发布的复试时间、复试安排等相关通知,按学院规定时间积极主动参加复试。
6.所有调剂生(含校内调剂)必须通过教育部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填报调剂到我校志愿,进行调剂复试申请,原则上分批组织,调满为止。
7.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调剂要求,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不同培养方式(普通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方面的政策区别。
五、复试工作
(一)复试差额比例
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复试录取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二)复试方式
根据疫情防控和招生复试工作要求,学校决定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以综合面试形式进行
(三)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要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为提高复试有效性和公正性,本次综合面试必须以科研能力和专业知识考核为主,题型以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为主。重点考察学生阅读理解与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工程实践解决问题能力或实验技能和模拟计算、以及外语交流能力等。
(四)复试要求
1.资格审查、政审等由各学院负责组织核查核验。学院在复试前要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学院应精心设计面试内容,将招生目录所列专业知识考核内容纳入综合面试中进行。加强面试题目的研究和设计,根据研究生入学基本能力要求,结合专业特点、招生类别(学硕与专硕各有侧重)等,提前准备好面试题库,题目应该按照考核环节分类,题目难度相当、内容不重复。同一专业(学科)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应统一。
3.学院根据专业(学科)特点,学院可以自主确定面试环节的构成,其中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是必考环节,根据要求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而且应该以科研能力和专业知识考核为主。
4.面试题目及其评分标准与参考答案(含副题)、考生答题材料、评分得分、考生信息等在使用完毕前均系保密材料,学院须切实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5.面试小组成员应自觉接受抽签随机分组,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须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6.面试全程须录音录像。
7.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125600)、会计(125300)、审计(025700)等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学院可将相关内容纳入综合面试中进行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8.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6月30日前寄到拟录取学院,体检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报考学院联系。
复试考核其他具体要求,请学院严格依照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六、录取工作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各学院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必须优先录取,剩余招生计划再用于调剂生录取。各学院须将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录取,并根据下列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复试结束后各学院请及时将综合成绩排序表(纸质版和电子版)、评分记录和作答情况等材料报研究生院,综合成绩排序表经本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集体讨论决定后,签字上报学校审核,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初试成绩占综合成绩70%,复试成绩占综合成绩30%。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5)×70%+复试成绩(百分制)×30%。
工商管理专硕、工程管理专硕、会计专硕、审计专硕等专业的初试科目总分300分,因此计算综合成绩时,初试总分应除以3。复试成绩构成占比,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等自主确定。
(二)教育部加分政策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下列情况按规定可加分: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2.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上述加分考生名单请各招生单位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资料库中下载(网址http://yz.chsi.com.cn)。各学院要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3.各学院应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改变加分计算方法、扩大加分范围或另设标准。
(三)不予录取等情况说明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和要求:
1.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的取消学籍。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及身心健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四)录取规则及要求
各学院要在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学院招生复试录取细则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按以下要求进行:
1.各学院按照分专业招生计划数,对一志愿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百分制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一志愿录取名额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对复试合格调剂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录取其他要求:
1.学院上报拟录取名单要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3.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4.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对所有考生进行思想政治、业务水平、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复测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招生计划完成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分专业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各专业、各类别、各专项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得相互调整使用。
需要调剂生的学院,应积极主动开展调剂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招生任务,如未能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招生计划,剩余计划将调配到招生规范、生源充足的学院。
八、复试时间安排
根据教育部“错时错峰工作要求”,结合学校网络设备运行条件,按照不同学院、不同专业分时、分批有序安排复试,招生规模小的学院先试先行,招生规模大的学院靠后分批安排。
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拟定于5月中旬,调剂考生复试时间拟定于5月20日以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九、严肃纪律和违规处理
(一)落实招生主体责任
招生学院是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慎而又慎、细而又细、实而又实做好研究生招生工作。坚决杜绝草率大意、粗糙行事。
学院要安排专人负责招生纪律检查工作,及时纠正复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工作方案中要公布纪律检查联系方式,确保招生复试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学院要畅通考生联系咨询渠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及时回应考生关切关注的问题。当考生对招生复试工作提出异议,学院应当及时作出口头或书面答复,同时将有关情况报备学校。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投诉的,应当会同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并给予书面答复。
学校申诉联系人:李老师、周老师,联系电话:0571-87713515,86915055,联系邮箱:lizhihu@hdu.edu.cn
(二)严肃考风考纪
学校和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测。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做好信息公开公示
各学院按照招生要求,积极做好招生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对学院自己公开和上报公开的信息要认真审核。按有关规定事先在网站公布专业分数线、调剂要求、复试录取办法、学院复试录取细则、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调剂生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相关信息,自觉接受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四)加强违规处理
对在招生工作中出现问题的学院,视情节对下一年度的招生计划进行限招、减招、直至停招。并对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学院、导师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文件严肃处理。
十、其他
学校宣传部、纪检监察室、网络数据中心、教务处、文一公司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研究生复试工作,确保学校招生复试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网络远程复试的操作流程规范及要求等另行通知。
如果上级主管部门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调整,按照上级最新要求执行。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2020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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