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科技学院考研网
2021湖北科技学院考研分数线(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按2021年教育部统一划定的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下称国家分数线,即初试总分299分,政治41分,英语41分,业务课123分)执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包括调剂生)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初试总分≥150分,英语≥27分。
调剂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按照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执行。
(二)初试总分加分政策: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的加分政策,对相关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政策如下: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请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务必在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时将加分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我校将对证明材料进行严格核实。初试总分加分后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才有资格参加复试。
2021年湖北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2021湖北科技学院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是广大考研学子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招生专业目录包含了招生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学习方式等具体信息,以下是考研派为大家整理的2021湖北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拟招生计划:100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5人),具体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指标为准。学科、专业名称代码及研究方向代码、名称 | 考 试 科 目 | 备 注 |
初试 | ||
1055药学硕士 -01药物生产技术与质量控制 -02药物药效与安全性评价 -03临床药学 |
①101政治 ②204英语二 ③349药学综合 ④无 |
349药学综合:含有机化学、分析化学、药理学(人卫版第8版),其中,有机化学为必考科目,分析化学、药理学两门中考生可任选一门。 |
湖北科技学院2021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湖北科技学院位于武汉城市圈九城之一的咸宁市市区,有湖北南大门、武汉后花园、香城泉都之美誉。学校交通便利,校园环境幽雅,教学条件优良,办学历史悠久。学校于1965年起开办高等教育,1977年开始本科教育,1995年开展联合培养研究生教育,1997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评估合格高校,2007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2011年获批药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点,独立开展研究生教育,2015年获批湖北省转型发展试点高校,是全国100所产教融合示范高校之一。进入新时代,学校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不移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不断提升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早日建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而不懈奋斗。
一、专业概况
药学学科是湖北省重点(特色)学科,医药工程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主干学科。该学科现有教学、科研人员60余人,其中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专家3人,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5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人,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4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人,教授18人。
药学学科现拥有“药学与基础化学重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糖尿病心脑血管病变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教学科研平台和1个“咸宁市药物制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拥有药理学、药物化学以及药剂学3个湖北省楚天学者设岗学科。主要围绕重大疾病开展创新药物研究,对缺血性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及其并发症、肿瘤、神经退行性疾病及神经病理性痛等重大疾病的发病机制和防治药物开展了系统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通过多年的积淀,药学学科在代谢性心血管疾病的发病机理、神经病理性疼痛的分子机制、天然产物活性成分分析与利用以及药效学和安全性评价、糖尿病药物合成新工艺、肿瘤靶向治疗新剂型、新材料以及临床药学等方向形成了一定特色。
近年来,本学科共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9项、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2项、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6项,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计划项目4项,科研经费约2000余万元。公开发表学术论文400余篇,其中SCI收录200余篇;主编或参编教材30余部。获省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8项。依托药学学科设置的药学专业现已成为国家特色专业、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湖北省品牌专业、湖北省一流专业;药物制剂专业为湖北省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项目支持专业。
二、培养目标
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是培养在药学领域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解决实际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具备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以及或管理能力,面向药物技术转化、生产、质量评价与控制、合理使用和监管等药学职业领域,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检验和检测行业、医疗卫生机构以及药品管理机构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药学专门人才。
三、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根据教育部规定,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确定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的招生人数。2021年我校拟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00人(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5人,最终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招生专业为药学硕士(1055),方向包括:药物生产技术与质量控制、药物药效与安全性评价、临床药学。(专业目录见附件)
四、学习形式与年限
凡被我校录取的2021年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一律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按照学校专门制定的全日制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计划培养,在教学实践基地参加药学实践时间要求累计不少于1年,学习年限为3年。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且达到硕士学位授予的基本条件后,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药学硕士专业学位。
五、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1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1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所学专业与药学专业相同或相近,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六、录取办法
1、报名。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完成网上报名手续。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报名号,于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报时所选择的报名点校验报名信息、完成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未按规定时间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的考生,报名无效。
2、考试。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1)初试:时间全国统一确定,地点由报名点确定。政治理论、英语,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它科目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考试科目及内容详见湖北科技学院2021年招生专业目录);(2)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在复试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21年5月底前完成。
3、调剂。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和程序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公布的2021年录取政策为准。届时,考生可根据我校公布的调剂工作具体要求和程序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4、资格审查与体检。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均需在我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5、录取。对于初试和复试成绩合格且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保证质量”的原则,综合考察考生的整体素质进行录取。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必须在录取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不发放录取通知书。拟录取为非定向硕士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将档案寄到我校,否则不发放录取通知书。按教育部规定,录取后不得更改录取类别。
七、收费与奖励资助政策
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的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工作实际特点,收费标准及具体政策(结合相关文件以当年最新标准和政策为准)如下:
(一)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为:8000元/人/年。
2、住宿费标准为:1320元/人/年。
(二)奖励与资助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成功录取的考生,第一学年学校给予学业奖学金12000元/生(含新生奖学金);凡调剂录取我校的考生,第一学年学校给予学业奖学金8000元/生(含新生奖学金);第二、三学年依据在校期间学习、科研等方面予以综合评定,分设三个等级,额度分别为8000元/生、4000元/生、2000元/生,覆盖面100%。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奖励标准为:20000元/人/年。
3、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凡录取为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额度为6000元/人/年。
4、学校助学金。凡录取为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均可享受学校助学金,额度为3000元/人/年(校外专业实践当年为6000元/人/年)。
5、提供“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学校每年设立一定数量的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提供200元/月/岗的岗位津贴,具体岗位津贴发放依据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6、优秀奖学金。学校设立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分甲、乙、丙三个等级,按学习、科研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另设有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等多种研究生单项奖。
7、助学贷款与困难补助。凡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申请并及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另外,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开辟了入学“绿色通道”,学生也可申请学校困难补助,具体办法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八、优惠政策
1、免收复试费。
2、凡是通过我校复试并被录取的考生可报销一定额度的住宿费用及外地来咸宁的车票(火车票为硬座部分,二者入学后凭正规发票报销)。
3、985、211院校的毕业生和科研特长生可优先选择导师和研究
方向。
九、其他事项
1、上述说明如与国家2021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2、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3、我们会将各类有关的招生信息及时、详尽的在网页上予以公布!
单位代码:10927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88号
邮政编码:437100联系部门:湖北科技学院研究生处
网址:http://yjsc.hbust.edu.cn/
电话:0715﹣8250870(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715﹣8250857(研究生处)0715﹣8272135(药学院)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考生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踊跃报考!
2020年湖北科技学院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湖北科技学院2020年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当前疫情和药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工作原则
1. 坚持科学方法,选拔优秀人才。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核方式和方法,德智体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确保生源质量。
2. 坚持公正公开,维护考生权益。政策规范透明,程序公正公开,结果主动公示,监督机制健全,以人为本,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学院根据本单位各专业科目的实际情况,成立复试工作小组。每个小组总人数不少于6人,其中含助理1名,负责操作复试软件、随机安排考生进入考场、做好复试记录,并协助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小组负责人一般由具有教授职称的研究生导师担任。
3.学院成立复试工作巡查小组,成员由学院副书记和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学院在研究生招生复试中各个环节的监督和检查,保证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三、复试考生的确认
按照招生计划和学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要求,凡报考我院且满足相关专业领域单科和总分分数线的考生,以初试总成绩择优确定复试名单。
四、网上确认及资格审核
考生应根据学校复试公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并按要求上传各类审核材料,签订网络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学院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材料进行线上审核。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考生网上确认前,请务必仔细了解学院复试细则。
审查材料包括考生的准考证、本科阶段成绩单、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硕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评价表、体检证明材料。此外,考生还可提供能证明其学术水平的相关材料,如各类英语考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反映专业知识和能力的有关证书、各类获奖证书以及所发表学术论文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
特别说明:因疫情防控特殊形势,考生可先提交相关材料电子版或电子照片至研究生处邮箱80809915@qq.com和复试远程面试系统,以上材料可以为扫描件或清晰照片,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可信。
五、复试方式和内容
采用具有“人脸识别”和“人证识别”功能的“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软件对考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专家组现场集中考核评分。复试内容包括专业面试、综合面试和外语能力测试三部分。
1.专业面试,满分为100分。专业面试包括专业科目面试和专业英语面试。专业科目的面试以谈话、回答问题的形式进行,占比70%,专业英语则以现场英语翻译形式进行,占比30%。采用随机抽题的方式,考生根据抽取的题目进行作答。
2.综合面试,满分100分。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主要以问答、对话交流的形式进行,一般包含以下基本方面: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人文素养等;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以及硕士期间规划等方面的情况。
3.外语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外语能力测试主要以问答、对话交流的形式进行。
4.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药学基础(有机化学/分析化学/药理学,选考两门),加试将先以面试方式进行,待开学后再进行笔试。其中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湖北科技学院药学院2020年研究生招生复试科目
研究方向代码及名称 | 复试项目与内容 | 复试专业科目(任选一) |
1055-1:工业药学(药物生产技术与质量控制) 1055-2:工业药学(药物药效与安全性评价) 1055-3:临床药学 |
1.英语测试:听说、阅读、翻译。 2.专业测试:根据所选研究方向在复试专业科目中任选1门作答。 3.综合素质测评。 |
临床药理学 药物分析 药物化学 药剂学 |
同等学历加试:药学基础(药理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3门任选2门) |
6.复试要求 考生需按要求准备一台有摄像头及耳麦的台式电脑(或笔记本)和一部带摄像头的智能手机,或两部带摄像头的智能手机,确保双机位均能提供清晰的视频、音频信号,并自行提前安装复试所需软件,包括微信和腾讯会议应急备用软件,熟悉相关软件使用,配合学院进行功能测试。
六、录取名单确定
1.复试成绩设定及格线为60分,对没有达到及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2.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考试总成绩,考生总成绩为100分。成绩相加按公式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成绩)×30%进行。复试成绩总分100分,其中专业面试占比50%,综合面试占比30%,外语口语能力占比20%。考生按总成绩排名,根据学院招生指标,结合导师计划名额由高到低录取,若出现排序并列或有争议的情况,则由学院复试录取领导小组裁决。
3.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处,并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于研究生处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教师须与学院纪委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并妥善保存备查。
2.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
3. 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成绩、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录取名单等信息均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及时公布。笔试、综合面试过程采取全程录像录音;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研究生处对我院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 实行复议制度。当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质疑时,在复试结果公布的3个工作日内,可向学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或研究生处提出申诉。申诉电话:0715-8338002(纪检)或0715-8250857(研究生处)。
七、调剂原则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网上调剂,否则无效。
八、联系咨询
地 点: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医药楼5栋2楼)
电 话:0715-8272135;QQ:373223573
联系人:阮老师
邮 箱:373223573@qq.com
2020年湖北科技学院药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联系方式
联系咨询地 点: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医药楼5栋2楼)
电 话:0715-8272135;QQ:373223573
联系人:阮老师
邮 箱:373223573@qq.com
2020年湖北科技学院药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考试总成绩,考生总成绩为100分。成绩相加按公式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成绩)×30%进行。复试成绩总分100分,其中专业面试占比50%,综合面试占比30%,外语口语能力占比20%。考生按总成绩排名,根据学院招生指标,结合导师计划名额由高到低录取,若出现排序并列或有争议的情况,则由学院复试录取领导小组裁决。2020年湖北科技学院药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 我院定于5月18日启动2020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工作。考生复试顺序随机产生,考生在复试前需加入2020湖科复试QQ群,了解具体复试安排、复试软件等相关信息。各考生请务必按提示时段候考,按时参加网络复试各环节的考核,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复试成绩为零。2020年湖北科技学院药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方式及内容
复试方式和内容采用具有“人脸识别”和“人证识别”功能的“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软件对考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专家组现场集中考核评分。复试内容包括专业面试、综合面试和外语能力测试三部分。
1.专业面试,满分为100分。专业面试包括专业科目面试和专业英语面试。专业科目的面试以谈话、回答问题的形式进行,占比70%,专业英语则以现场英语翻译形式进行,占比30%。采用随机抽题的方式,考生根据抽取的题目进行作答。
2.综合面试,满分100分。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主要以问答、对话交流的形式进行,一般包含以下基本方面: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人文素养等;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以及硕士期间规划等方面的情况。
3.外语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外语能力测试主要以问答、对话交流的形式进行。
4.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药学基础(有机化学/分析化学/药理学,选考两门),加试将先以面试方式进行,待开学后再进行笔试。其中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2020年湖北科技学院药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通知
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湖北科技学院2020年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当前疫情和药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工作原则
1. 坚持科学方法,选拔优秀人才。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核方式和方法,德智体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确保生源质量。
2. 坚持公正公开,维护考生权益。政策规范透明,程序公正公开,结果主动公示,监督机制健全,以人为本,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学院根据本单位各专业科目的实际情况,成立复试工作小组。每个小组总人数不少于6人,其中含助理1名,负责操作复试软件、随机安排考生进入考场、做好复试记录,并协助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小组负责人一般由具有教授职称的研究生导师担任。
3.学院成立复试工作巡查小组,成员由学院副书记和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学院在研究生招生复试中各个环节的监督和检查,保证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三、复试考生的确认
按照招生计划和学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要求,凡报考我院且满足相关专业领域单科和总分分数线的考生,以初试总成绩择优确定复试名单。
四、网上确认及资格审核
考生应根据学校复试公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并按要求上传各类审核材料,签订网络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学院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材料进行线上审核。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考生网上确认前,请务必仔细了解学院复试细则。
审查材料包括考生的准考证、本科阶段成绩单、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硕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评价表、体检证明材料。此外,考生还可提供能证明其学术水平的相关材料,如各类英语考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反映专业知识和能力的有关证书、各类获奖证书以及所发表学术论文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
特别说明:因疫情防控特殊形势,考生可先提交相关材料电子版或电子照片至研究生处邮箱80809915@qq.com和复试远程面试系统,以上材料可以为扫描件或清晰照片,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可信。
五、复试方式和内容
采用具有“人脸识别”和“人证识别”功能的“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软件对考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专家组现场集中考核评分。复试内容包括专业面试、综合面试和外语能力测试三部分。
1.专业面试,满分为100分。专业面试包括专业科目面试和专业英语面试。专业科目的面试以谈话、回答问题的形式进行,占比70%,专业英语则以现场英语翻译形式进行,占比30%。采用随机抽题的方式,考生根据抽取的题目进行作答。
2.综合面试,满分100分。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主要以问答、对话交流的形式进行,一般包含以下基本方面: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人文素养等;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以及硕士期间规划等方面的情况。
3.外语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外语能力测试主要以问答、对话交流的形式进行。
4.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药学基础(有机化学/分析化学/药理学,选考两门),加试将先以面试方式进行,待开学后再进行笔试。其中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湖北科技学院药学院2020年研究生招生复试科目
研究方向代码及名称 | 复试项目与内容 | 复试专业科目(任选一) |
1055-1:工业药学(药物生产技术与质量控制) 1055-2:工业药学(药物药效与安全性评价) 1055-3:临床药学 |
1.英语测试:听说、阅读、翻译。 2.专业测试:根据所选研究方向在复试专业科目中任选1门作答。 3.综合素质测评。 |
临床药理学 药物分析 药物化学 药剂学 |
同等学历加试:药学基础(药理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3门任选2门) |
6.复试要求 考生需按要求准备一台有摄像头及耳麦的台式电脑(或笔记本)和一部带摄像头的智能手机,或两部带摄像头的智能手机,确保双机位均能提供清晰的视频、音频信号,并自行提前安装复试所需软件,包括微信和腾讯会议应急备用软件,熟悉相关软件使用,配合学院进行功能测试。
六、录取名单确定
1. 复试成绩设定及格线为60分,对没有达到及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2.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考试总成绩,考生总成绩为100分。成绩相加按公式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成绩)×30%进行。复试成绩总分100分,其中专业面试占比50%,综合面试占比30%,外语口语能力占比20%。考生按总成绩排名,根据学院招生指标,结合导师计划名额由高到低录取,若出现排序并列或有争议的情况,则由学院复试录取领导小组裁决。
3.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处,并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于研究生处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教师须与学院纪委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并妥善保存备查。
2.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
3. 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成绩、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录取名单等信息均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及时公布。笔试、综合面试过程采取全程录像录音;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研究生处对我院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 实行复议制度。当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质疑时,在复试结果公布的3个工作日内,可向学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或研究生处提出申诉。申诉电话:0715-8338002(纪检)或0715-8250857(研究生处)。
七、调剂原则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网上调剂,否则无效。
八、联系咨询
地 点: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医药楼5栋2楼)
电 话:0715-8272135;QQ:373223573
联系人:阮老师
邮 箱:373223573@qq.com
2020年湖北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成绩核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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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
1、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总成绩*30%
2、录取原则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a.政审不合格者;
b.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
c.体检不合格者;
d.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
(2)破格复试和录取
我校不进行破格复试和录取。
(3)录取方式
我校将按同复试批次初复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方式进行录取,录满为止。
d.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
(2)破格复试和录取
我校不进行破格复试和录取。
(3)录取方式
我校将按同复试批次初复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方式进行录取,录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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