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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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是一个不错的学院,深受考研人的追捧,本校每年会有数千名研究生招生的名额,研究生报考录取比在3:1左右,难度中等,部分热门的研究生专业研究生报考录取比会更高一点, 法学院是学校里比较好的一个院系,请各位准备报考复旦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的同学注意,该院系有以上多个专业在招生研究生,欢迎各位同学报考复旦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
强烈建议各位准备考复旦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的同学准备一些基本的历年考研真题、研究生学姐学长的笔记、考研经验等等(考研派有考研经验频道,也有考研派微信公众号、考研派APP等产品平台,里面有不少研究生会免费解答你的考研问题,助你考研一臂之力)
复旦大学保研:2021年复旦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推免生预选拔通知
根据教育部及复旦大学相关政策制定本通知。一、申请条件
1.全日制法律(非法学)专业的申请生须为非法律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全日制法律(法学)专业的申请生须为法律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申请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学习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习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突出;
(5)英语水平较高;
二、申请方式及申请时间
凡参加预推免的学生,必须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申请(从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www.gsao.fudan.edu.cn登陆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进入即可),选择“全国优秀大学生夏令营(推免生预报名)”,此系统开放起始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终止时间为8月31日。
三、遴选方式
我院拟于2020年9月中旬对已在复旦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中进行过预报名的同学进行遴选,确定预面试学生名单,并通过复旦大学法学院网站公布。预面试拟于9月中下旬举行。拟录取的同学须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放后及时报名,以便我院进行录取操作。
四、预面试办法
预面试将采取线上面试形式。预面试以面试考察为主,通过者将择优接收。
面试考察主要内容:
1.综合素质面试:题目内容并不限于法学专业领域,申请生应根据题目所提供的信息作答。申请全日制法律(非法学)专业的同学主要考察逻辑思维、反应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申请全日制法律(法学)专业的同学除考察上述综合素质外,一并考察法学专业知识。
2.英语面试:考察申请生的英语综合水平。
五、材料提交
网上报名阶段无需寄送材料,如通过初审进入预面试的考生须在面试前一并提交以下材料(建议提前准备,使用EMS寄达):
1.《复旦大学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
2.《复旦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专家推荐信》两封(其他高校学生);
3.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原件)。
4.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如托福、雅思、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等;
5.有关获奖证书和学习科研成果复印件(验原件),如发表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等;
6.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申请生必须保证所提交全部申请材料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我院将在预面试结束后对拟接收的同学进行网上公示,如发现申请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将取消该生的拟录取资格。
六、招生名额及学制
2021年度我院全日制法律(非法学)专业学制三年;全日制法律(法学)专业学制两年(其中国际班学制2.5年);实际招生名额视生源情况适当调整。
七、其他事项
我院在法律硕士专业设置了健全的奖助机制,奖助种类多样,覆盖面广,海外交流资源丰富,欢迎广大优秀学子申请。
请考生正确填写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必须保证本科毕业离校后也可收到邮件。通讯及邮递风险由考生自行承担。
关于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其他事宜,请登录复旦大学法学院和研究生院网站,查阅当年的招生简章及学校相关规定。最终选拔办法以教育部文件及复旦大学研究生院文件为准,如教育部或复旦大学研究生院有新的规定,本办法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选拔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复旦大学法学院。
八、联系方式
复旦大学法学院网址:www.law.fudan.edu.cn联系电话:021-31245703
复旦大学研招办网址:www.gsao.fudan.edu.cn联系电话:021-55664287
复旦大学法学院
2020年7月13日
复旦大学保研:2021年复旦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推免生预选拔通知
根据教育部及复旦大学相关政策制定本通知。一、申请条件
1.外校申请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突出,专业成绩排名应在前25%;
(5)英语水平较高(原则上要求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500分以上或相当水平)。
2.本校申请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良好,学习成绩优秀,综合能力强,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已修学分数不少于120分,并且各门课程平均绩点不低于2.8;
(4)英语水平较高。
3.法学硕士的申请生须为法律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方式及申请时间
凡参加预推免的学生,必须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申请(从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www.gsao.fudan.edu.cn登陆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进入),选择“全国优秀大学生夏令营(推免生预报名)”,此系统开放起始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终止时间为8月31日。
三、遴选方式
我院拟于2020年9月中旬对已在复旦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中进行过预报名的同学进行遴选,并通过复旦大学法学院网站公布。预面试拟于9月中下旬举行,将采取线上面试形式。具体安排请见法学院官网后续通知。预面试通过的考生须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放后及时报名以便我院进行录取操作。
注:已于复旦大学法学院夏令营中取得优秀学员资格的同学同样须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放后及时报名以便我院进行录取操作。
四、材料提交
网上报名阶段无需寄送材料,如通过初审进入预面试的考生须在面试前一并提交以下材料(建议提前准备,使用EMS寄达):
1.《复旦大学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
2.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原件);
3.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如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等;
4.有关获奖证书和学术科研成果复印件(验原件),如发表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等;
5.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两封(其他高校学生);
6.学生证和身份证。
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全部申请材料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考生提交的申报材料信息不实,立即取消考生预面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通知考生本人学校,后果由考生自负。如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不完整,视为自动放弃推免申请资格。
五、招生名额及学费
2021年度我院法学硕士学费8000元/年,学制两年;实际招生名额视生源情况适当调整。
六、其他事项
我院法学硕士有健全的奖助机制,奖助种类多样,覆盖面广,海外交流资源丰富,欢迎广大优秀学子报考。
关于法学硕士的其他事宜,请登录复旦大学法学院和研究生院网站,查阅当年的招生简章及学校相关规定。
请正确填写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必须保证本科毕业离校后也可收到邮件。通讯及邮递风险由考生自行承担。
最终选拔办法以教育部文件及复旦大学研究生院文件为准。如教育部或复旦大学研究生院有新的规定,本办法将进行相应的调整。本选拔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复旦大学法学院。
七、联系方式
复旦大学法学院网址:www.law.fudan.edu.cn
联系电话:021-31245703
复旦大学研招办网址:www.gsao.fudan.edu.cn
联系电话:021-55664287
复旦大学法学院
2020年7月13日
复旦大学法学院2020年研究生录取分数线
以下是2020年的录取名单,成绩从高到底,供准备报考该专业研究生的同学参考:复旦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
【国际法学】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够学以致用,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身体健康。掌握宽厚的法学基础理论与国际法原理,系统学习专业方向的学位课和选修课基本内容,具有从事国际公法、国际贸易法与知识产权法、国际经济法、国际金融法、国际私法、海商法诸领域中一至二门学科的科学研究、教学能力或独立从事国际贸易经济法律业务的能力,并比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根据法学教育的发展和社会需求,本专业各方向的硕士生培养类型以今后从事实际工作为主,因此在要求学生具备系统的专业理论的基础之上,重点进行实践能力的训练和培养。
复旦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
【经济法学】攻读经济法学硕士学位的学生,经过三年学习,成为系统掌握经济法学前沿的专业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内外的经济法律制度,在熟练掌握一门外语的基础上具有运用第二门外语的基本技能。能够发现和深入研究经济法学领域的前沿理论和法律实务问题,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科研和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本专业特点在于注重运用经济的、法律的、社会的和管理的理论与方法对国内外经济法学理论与制度进行比较研究。将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紧密结合,系统研究经济竞争和市场监管的主体制度和行为规范,探索宏观调控和社会保障制度的科学建构等问题。
本专业学生在修满必修和选修课程后,应独立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由学校授予硕士学位。
本专业的毕业生适合在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高校和科研机构,以及其他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教学科研和法律实务工作。
复旦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
【刑法学】通过进一步的学习和研究,培养具有深厚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的,掌握科学思想方法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坚持改革开放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的,身体健康的,能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专门法学人才。从专业的角度上说,要求学生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与法学基本原理为指导,开展刑法学的理论研究工作;在牢固掌握大学本科学业的基础上,进一步掌握刑法学的一般理论知识和实际的操作技能。
从基本能力的角度上说,要求学生至少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和计算机操作技能,能运用该外国语地阅读、翻译刑法学和犯罪学领域内的专业文献资料,能通过计算机有效地处理数据。
复旦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通过三年对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及其相关课程的系统学习和研究,全面、扎实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学术史以及研究方法,深刻理解中国现代化进程与中国宪政建设之间所存在的互动关系,清楚地把握宪法学和行政法学的学术发展历程,能够娴熟地运用宪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学术思维来分析中国宪政建设进程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并能熟练地利用行政法学的基本理论和研究方法分析中国行政法治建设进程所提出来的实践命题和理论命题。本学科目标在于培养适应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术研究和教学工作,以及提供法律服务的各项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复旦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法律史专业的培养目标
【法学理论】通过系统的法学理论及相关课程的三年学习和研究,全面、扎实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和原理以及马克思主义法学世界观和法学方法论;把握社会发展与法治建设进程的互动关系,熟悉主要法理学流派的理论观点;能够运用理论,分析中国法治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并提出解决思路。适合于国家机关政策研究和立法、司法、行政以及律师实务工作,也可以从事法学理论教学和研究,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人才。
【法律史】通过系统的法律史专业学习,培养具有深厚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掌握科学思想方法,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坚持改革开放,并在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法学理论、通晓法学历史发展规律,熟悉比较法学理论及基本内容,并应具有熟练的外语能力及具有高度的汉语表达能力的高层次法学人才。本专业毕业生应能够适应法学理论的研究工作,并能运用所学习的法学知识从事各项司法及法律服务的实务工作。
复旦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学位生)的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学位名称: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学科代码:035100)一、学科研究方向及研究生导师 | |||||||||||||||
序号 | 研究方向名称 | 主要研究方向 |
研究生导师 (职称、是否博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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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理论法学(含法律史) | 主要研究法学理论基础知识和原理以及马克思主义法学世界观和法学方法论,熟悉主要法理学流派的理论观点;研究中国法律史、外国法律史,熟悉和掌握中外法律制度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
杨心宇 教授 郭建 教授(博导) 姚荣涛 教授 王志强 教授(博导) 张光杰 副教授 侯健 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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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宪法与行政法 | 主要研究宪政制度、宪政基础理论以及宪政制度在社会领域中的体现和发展;研究行政法学的基本理论,培养学生对中国行政法律制度的理论理解能力以及实践参与能力。 |
董茂云 教授(博导) 潘伟杰 教授(博导) 朱淑娣 教授(博导) 王蔚 副教授 刘志刚 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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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民商法 | 主要研究民法、商法的基础理论问题及公司法、知识产权法、金融法等相关学科的理论和实务问题。 |
刘士国 教授(博导) 季立刚 教授(博导) 胡鸿高 教授(博导) 王全弟 教授(博导) 段匡 教授(博导) 陈乃蔚 教授 孙晓屏 副教授 徐新林 副教授 白国栋 副教授 许凌艳 副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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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诉讼法 | 主要研究民事领域和刑事领域的诉讼程序基本理论问题和相关实务问题。 |
章武生 教授(博导) 谢佑平 教授(博导) 马贵翔 教授(博导) 徐美君 副教授 段厚省 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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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国际法 | 主要研究国际法领域基础理论以及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等学科的理论和实务问题。 |
张乃根 教授(博导) 陈治东 教授(博导) 孙南申 教授(博导) 龚柏华 教授 何力 教授(博导) 陈梁 教授(博导) 陈力 教授 陆志安 副教授 杜涛 副教授 王伟 副教授 马忠法 副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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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经济法 | 主要研究经济法的基础理论以及竞争法等相关学科的理论和实务问题。 |
季立刚 教授(博导) 胡鸿高 教授(博导) 张建伟 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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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刑法学 | 主要研究刑法学和犯罪学,在刑法基础理论和实际运用领域等方面进行系统研究。 |
陈浩然 教授(博导) 刘希贵 副教授 汪明亮 副教授 杜宇 副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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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 主要研究国内、国际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理论和实务问题。 |
段匡 教授(博导) 张梓太 教授(博导) 冯忠秋 副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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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培养目标 “法律硕士(学位生)”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开展在职攻读法律硕士学位工作,主要是培养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以及经济管理、社会管理等方面急需的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做出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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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专业研究生课程学习及学分的基本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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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修满45学分并完成学位论文,方可毕业并申请硕士学位。 具体的课程设置如下: 公共学位课 须修2门 6学分 学位基础课 须修9门 23学分 学位专业课 须修5门 10学分 专业选修课 须修3门 6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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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学 时 |
开课 学期 |
开课院系 | 任课教师 | ||||||||
公共学位课 | MAST610019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2 | 36 | 第一 | 社科部 | |||||||||
MAST611007 | 英语 | 4 | 72 | 第一 | 大学英语部 | ||||||||||
学位基础课 | JM620001 | 法理学 | 3 | 54 | 第一 | 法学院 | |||||||||
JM620002 | 民法学 | 3 | 54 | 第二 | 法学院 | ||||||||||
JM620003 | 商法学 | 2 | 36 | 第二 | 法学院 | ||||||||||
JM620004 | 刑法学 | 4 | 72 | 第一 | 法学院 | ||||||||||
JM620005 | 民事诉讼法学 | 2 | 36 | 第三 | 法学院 | ||||||||||
JM620006 | 刑事诉讼法学 | 2 | 36 | 第三 | 法学院 | ||||||||||
JM620007 |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 3 | 54 | 第三 | 法学院 | ||||||||||
JM620008 | 经济法学 | 2 | 36 | 第三 | 法学院 | ||||||||||
JM620009 | 国际法学 | 2 | 36 | 第二 | 法学院 | ||||||||||
学位专业课 | JM620010 | 中国法制史 | 2 | 36 | 第二 | 法学院 | |||||||||
JM620011 | 宪法学 | 2 | 36 | 第二 | 法学院 | ||||||||||
JM620012 | 国际经济法 | 2 | 36 | 第三 | 法学院 | ||||||||||
JM620013 | 国际私法 | 2 | 36 | 第二 | 法学院 | ||||||||||
JM620014 | 证据法 | 2 | 36 | 第四 | 法学院 | ||||||||||
专业选修课 | JM630001 | 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 2 | 36 | 第四 | 法学院 | |||||||||
JM630003 | 比较司法制度 | 2 | 36 | 第三 | 法学院 | ||||||||||
JM630004 | 知识产权法 | 2 | 36 | 第四 | 法学院 | ||||||||||
JM630005 | 比较法专题 | 2 | 36 | 第四 | 法学院 | ||||||||||
JM630010 | 金融法 | 2 | 36 | 第四 | 法学院 | ||||||||||
四、必修环节的基本要求 | |||||||||||||||
学术活动(2学分;考查) 每位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应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前沿法学及社会科学方面的学术讲座和学术活动,听取相关学术讲座的次数应不少于5次。一般在第四学期结束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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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专业研究生文献阅读的主要经典著作书目、专业学术期刊目录 | |||||||||||||||
序号 | 著作或期刊的名称 | 作者或出版者 | 必读或选读 | 备 注 | |||||||||||
1 | 理想国 | 柏拉图 | 必读 | ||||||||||||
2 | 中国古代司法制度 | 陈光中 | 必读 | ||||||||||||
3 | 法律帝国 | 德沃金 | 必读 | ||||||||||||
4 | 认真对待权利 | 德沃金 | 必读 | ||||||||||||
5 | 法律的概念 | 哈特 | 必读 | ||||||||||||
6 | 司法的理念与制度 | 贺卫方 | 必读 | ||||||||||||
7 | 社会契约论 | 卢梭 | 必读 | ||||||||||||
8 | 正义论 | 罗尔斯 | 必读 | ||||||||||||
9 | 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 | 萨维尼 | 必读 | ||||||||||||
10 | 行政法 | 韦德 | 必读 | ||||||||||||
11 | 政治学 | 亚里士多德 | 必读 | ||||||||||||
12 | 民商法论丛 | 梁慧星 | 必读 | ||||||||||||
13 | 民法诸问题与新展望 | 刘得宽 | 必读 | ||||||||||||
14 | 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 | 王泽鉴 | 必读 | ||||||||||||
15 | 经济法学 | 李昌麒 | 必读 | ||||||||||||
16 | 环境侵权救济法律制度 | 王明远 | 必读 | ||||||||||||
17 | 世界贸易体制(第2版)中、英文版 | 杰克逊 | 必读 | ||||||||||||
18 | 国际贸易法文选中文版 | 施米托夫 | 必读 | ||||||||||||
19 | 民事诉讼法制度与理论的深层分析 | 高桥宏志 | 必读 | ||||||||||||
20 | 刑事诉讼法 | 田口守一 | 必读 | ||||||||||||
21 | 论犯罪与刑罚 | 贝卡里亚 | 必读 | ||||||||||||
22 | 新刑法学 | 高铭暄 | 必读 | ||||||||||||
23 | 中国国际经济法学刊 | 北大出版社 | 必读 | ||||||||||||
24 | 中外法学 | 北京大学法学院 | 必读 | ||||||||||||
25 | 中国国际法年刊 | 法律出版社 | 必读 | ||||||||||||
26 | 法学评论 | 武汉大学 | 必读 | ||||||||||||
27 | 现代法学 | 西南政法学院 | 必读 | ||||||||||||
28 | 中国法学 | 中国法学会 | 必读 | ||||||||||||
29 | 法学家 | 中国人民大学 | 必读 | ||||||||||||
30 | 法学研究 |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 | 必读 | ||||||||||||
31 | 法商研究 | 中南政法大学 | 必读 | ||||||||||||
32 | 民法总论、债法总论 | 史尚宽 | 选读 | ||||||||||||
33 | 民法债权 | 王家福 | 选读 | ||||||||||||
34 | 英美证据法 | 沈达明 | 选读 | ||||||||||||
35 | 程序的正义与诉讼 | 谷口安平 | 选读 | ||||||||||||
36 | 北京大学学报(哲社版) | 北京大学 | 选读 | ||||||||||||
37 | 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 | 法律出版社 | 选读 | ||||||||||||
38 | 复旦大学学报(哲社版) | 复旦大学 | 选读 | ||||||||||||
39 | 法律科学 | 西北政法学院 | 选读 | ||||||||||||
40 | 经济法制 | 中国经济法研究会 | 选读 | ||||||||||||
41 | 环球法律评论 | 中国社科院 | 选读 | ||||||||||||
42 | 比较法研究 | 中国政法大学 | 选读 | ||||||||||||
六、专业实践(法律实践) | |||||||||||||||
“法律硕士(学位生)”无专业实践环节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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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学位论文的基本标准 | |||||||||||||||
1、在确定选题前要求对法学学科领域的学术动态作充分的调查研究,选题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论文内容应着眼实际问题、面向法律实务、深入法学理论。 2、论文选题应进行开题报告,经过导师和本专业其他专家审核,由研究生独立完成。 3、论文观点鲜明、正确,所引资料翔实、可靠,内容结构严谨,行文流畅。 4、论文字数不少于3万字。 5、按三年制的学制安排,论文开题工作在第5学期进行,第5学期、第6学期进行论文写作,第6学期结束前参加论文答辩。 6、论文评阅和论文答辩的标准和程序要求,按复旦大学硕士学位授予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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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科学研究能力与水平的基本要求 | |||||||||||||||
1、系统掌握法学领域基本理论与研究方法。 2、能综合运用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解决法律实际问题。 3、具有较强的文献检索能力。 4、在导师的指导下,了解本专业前沿的发展动态,能独立开展本领域热点问题的研究工作。 5、能运用外语较熟练地参阅外文专业书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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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基本学习年限、培养方式及其他 | |||||||||||||||
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课程教学时间一般为4学期。 |
复旦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非法学)的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学位名称:“法律硕士(非法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学科代码:035101)一、学科研究方向及研究生导师 | |||||||||||||||
序号 | 研究方向名称 | 主要研究方向 |
研究生导师 (职称、是否博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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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理论法学 (含法律史) |
主要研究法学理论基础知识和原理以及马克思主义法学世界观和法学方法论,熟悉主要法理学流派的理论观点;研究中国法律史、外国法律史,熟悉和掌握中外法律制度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
杨心宇 教授 郭建 教授(博导) 姚荣涛 教授 王志强 教授(博导) 张光杰 副教授 侯健 副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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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宪法与行政法 | 主要研究宪政制度、宪政基础理论以及宪政制度在社会领域中的体现和发展;研究行政法学的基本理论,培养学生对中国行政法律制度的理论理解能力以及实践参与能力。 |
董茂云 教授(博导) 潘伟杰 教授(博导) 朱淑娣 教授(博导) 王蔚 副教授 刘志刚 副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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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民商法 | 主要研究民法、商法的基础理论问题及公司法、知识产权法、金融法等相关学科的理论和实务问题。 |
刘士国 教授(博导) 季立刚 教授(博导) 胡鸿高 教授(博导) 王全弟 教授(博导) 段匡 教授(博导) 陈乃蔚 教授 孙晓屏 副教授 徐新林 副教授 白国栋 副教授 许凌艳 副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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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诉讼法 | 主要研究民事领域和刑事领域的诉讼程序基本理论问题和相关实务问题。 |
章武生 教授(博导) 谢佑平 教授(博导) 马贵翔 教授(博导) 徐美君 副教授 段厚省 副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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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国际法 | 主要研究国际法领域基础理论以及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等学科的理论和实务问题。 |
张乃根 教授(博导) 陈治东 教授(博导) 孙南申 教授(博导) 龚柏华 教授(博导) 何力 教授(博导) 陈梁 教授(博导) 陈力 教授 陆志安 副教授 杜涛 副教授 王伟 副教授 马忠法 副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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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经济法 | 主要研究经济法的基础理论以及竞争法等相关学科的理论和实务问题。 |
季立刚 教授(博导) 胡鸿高 教授(博导) 张建伟 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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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刑法学 | 主要研究刑法学和犯罪学,在刑法基础理论和实际运用领域等方面进行系统研究。 |
陈浩然 教授(博导) 刘希贵 副教授 汪明亮 副教授 杜宇 副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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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 主要研究国内、国际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理论和实务问题。 |
段匡 教授(博导) 张梓太 教授(博导) 冯忠秋 副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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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培养目标 通过系统的法学教育,培养高层次实践型的法律人才。该专业的研究生培养将在提升学生法学理论素养的同时,致力于提高学生的专业知识水准和法律实务应用能力。为此,将开设适当数量的专业应用型课程,并加强学生的专业实践和法律实务训练。 在达到上述目标的同时,还将培养该专业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使其在法学各学科领域内掌握系统专门知识、具备较强实践能力,并能够熟练运用一门外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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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专业研究生课程学习及学分的基本要求 | |||||||||||||||
学生修满75学分(其中,必修课41学分,选修课21学分;法律实践3学分;学位论文10学分)方可毕业并申请硕士学位。 具体的课程设置如下: 公共学位课 须修2门 6学分 学位基础课 须修13门 35学分 学位专业课 须修6门 13学分 专业选修课 须修4 门 8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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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学 时 |
开课 学期 |
开课院系 | 任课教师 | ||||||||
公共学位课 | MAST610019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理论与实践研究 |
2 | 36 | 第一 | 社科部 | |||||||||
MAST611007 | 英语 | 4 | 72 | 第一 | 大学英语部 | ||||||||||
学位基础课 | JM620001 | 法理学 | 3 | 54 | 第一 | 法学院 | |||||||||
JM620004 | 刑法学 | 4 | 72 | 第一 | 法学院 | ||||||||||
JM620005 | 民事诉讼法学 | 2 | 36 | 第三 | 法学院 | ||||||||||
JM620006 | 刑事诉讼法学 | 2 | 36 | 第一 | 法学院 | ||||||||||
JM620009 | 国际法学 | 2 | 36 | 第二 | 法学院 | ||||||||||
JM620010 | 中国法制史 | 2 | 36 | 第一 | 法学院 | ||||||||||
JM620011 | 宪法学 | 2 | 36 | 第二 | 法学院 | ||||||||||
JM620016 | 民法学 | 4 | 72 | 第二 | 法学院 | ||||||||||
JM620017 |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 2 | 36 | 第三 | 法学院 | ||||||||||
JM620018 | 经济法学 | 3 | 54 | 第三 | 法学院 | ||||||||||
JM630013 | 法律文书课 | 3 | 54 | 第二 | 法学院 | ||||||||||
JM630014 | 法律诊所与模拟法庭训练 | 4 | 72 | 第四 | 法学院 | ||||||||||
JM630015 | 法律谈判课 | 2 | 36 | 第五 | 法学院 | ||||||||||
学位专业课 | JM620012 | 国际经济法 | 2 | 36 | 第三 | 法学院 | |||||||||
JM620013 | 国际私法 | 2 | 36 | 第二 | 法学院 | ||||||||||
JM620019 | 外国法律史 | 2 | 36 | 第二 | 法学院 | ||||||||||
JM620020 | 商法学 | 3 | 54 | 第三 | 法学院 | ||||||||||
JM620021 | 法律职业伦理与法律方法 | 2 | 36 | 第四 | 法学院 | ||||||||||
JM620022 | 知识产权法 | 2 | 36 | 第四 | 法学院 | ||||||||||
JM620023 | 环境资源法 | 2 | 36 | 第四 | 法学院 | ||||||||||
专业选修课 | JM630006 | 国际贸易法 | 2 | 36 | 第四 | 法学院 | |||||||||
JM630007 | 合同法 | 2 | 36 | 第三 | 法学院 | ||||||||||
JM630008 | 专利法 | 2 | 36 | 第五 | 法学院 | ||||||||||
JM630009 | 物权法 | 2 | 36 | 第三 | 法学院 | ||||||||||
JM630010 | 金融法 | 2 | 36 | 第四 | 法学院 | ||||||||||
JM630011 | 证据法学 | 2 | 36 | 第四 | 法学院 | ||||||||||
JM630012 | 票据法 | 2 | 36 | 第三 | 法学院 | ||||||||||
MAST612016 | 专业外语 | 2 | 36 | 第二 | 法学院 | ||||||||||
四、必修环节的基本要求 | |||||||||||||||
法律实践(3学分;考查) 由学生利用寒暑假和业余时间自行安排,实习内容必须和法律实际相关,实习时间累计不少于30天,由实习单位开具实习证明。一般在第四学期结束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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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专业研究生文献阅读的主要经典著作书目、专业学术期刊目录 | |||||||||||||||
序号 | 著作或期刊的名称 | 作者或出版者 | 必读或选读 | 备 注 | |||||||||||
1 | 理想国 | 柏拉图 | 必读 | ||||||||||||
2 | 中国古代司法制度 | 陈光中 | 必读 | ||||||||||||
3 | 法律帝国 | 德沃金 | 必读 | ||||||||||||
4 | 认真对待权利 | 德沃金 | 必读 | ||||||||||||
5 | 法律的概念 | 哈特 | 必读 | ||||||||||||
6 | 司法的理念与制度 | 贺卫方 | 必读 | ||||||||||||
7 | 社会契约论 | 卢梭 | 必读 | ||||||||||||
8 | 正义论 | 罗尔斯 | 必读 | ||||||||||||
9 | 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 | 萨维尼 | 必读 | ||||||||||||
10 | 行政法 | 韦德 | 必读 | ||||||||||||
11 | 政治学 | 亚里士多德 | 必读 | ||||||||||||
12 | 民商法论丛 | 梁慧星 | 必读 | ||||||||||||
13 | 民法诸问题与新展望 | 刘得宽 | 必读 | ||||||||||||
14 | 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 | 王泽鉴 | 必读 | ||||||||||||
15 | 经济法学 | 李昌麒 | 必读 | ||||||||||||
16 | 环境侵权救济法律制度 | 王明远 | 必读 | ||||||||||||
17 | 世界贸易体制(第2版)中、英文版 | 杰克逊 | 必读 | ||||||||||||
18 | 国际贸易法文选中文版 | 施米托夫 | 必读 | ||||||||||||
19 | 民事诉讼法制度与理论的深层分析 | 高桥宏志 | 必读 | ||||||||||||
20 | 刑事诉讼法 | 田口守一 | 必读 | ||||||||||||
21 | 论犯罪与刑罚 | 贝卡里亚 | 必读 | ||||||||||||
22 | 新刑法学 | 高铭暄 | 必读 | ||||||||||||
23 | 中国国际经济法学刊 | 北大出版社 | 必读 | ||||||||||||
24 | 中外法学 | 北京大学法学院 | 必读 | ||||||||||||
25 | 中国国际法年刊 | 法律出版社 | 必读 | ||||||||||||
26 | 法学评论 | 武汉大学 | 必读 | ||||||||||||
27 | 现代法学 | 西南政法学院 | 必读 | ||||||||||||
28 | 中国法学 | 中国法学会 | 必读 | ||||||||||||
29 | 法学家 | 中国人民大学 | 必读 | ||||||||||||
30 | 法学研究 |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 | 必读 | ||||||||||||
31 | 法商研究 | 中南政法大学 | 必读 | ||||||||||||
32 | 民法总论、债法总论 | 史尚宽 | 选读 | ||||||||||||
33 | 民法债权 | 王家福 | 选读 | ||||||||||||
34 | 英美证据法 | 沈达明 | 选读 | ||||||||||||
35 | 程序的正义与诉讼 | 谷口安平 | 选读 | ||||||||||||
36 | 北京大学学报(哲社版) | 北京大学 | 选读 | ||||||||||||
37 | 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 | 法律出版社 | 选读 | ||||||||||||
38 | 复旦大学学报(哲社版) | 复旦大学 | 选读 | ||||||||||||
39 | 法律科学 | 西北政法学院 | 选读 | ||||||||||||
40 | 经济法制 | 中国经济法研究会 | 选读 | ||||||||||||
41 | 环球法律评论 | 中国社科院 | 选读 | ||||||||||||
42 | 比较法研究 | 中国政法大学 | 选读 | ||||||||||||
六、专业实践(法律实践) | |||||||||||||||
“法律实践”的学分数为3学分。 由学生利用寒暑假和业余时间自行安排,实习内容必须和法律实际相关,实习时间累计不少于30天,由实习单位开具实习证明。一般在第四学期结束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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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学位论文的基本标准 | |||||||||||||||
1、在确定选题前要求对法学学科领域的学术动态作充分的调查研究,选题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论文内容应着眼实际问题、面向法律实务、深入法学理论。 2、论文选题应进行开题报告,经过导师和本专业其他专家审核,由研究生独立完成。 3、论文观点鲜明、正确,所引资料翔实、可靠,内容结构严谨,行文流畅。 4、论文字数不少于2万字。 5、按三年制的学制安排,论文开题工作在第5学期进行,第5学期、第6学期进行论文写作,第6学期结束前参加论文答辩。 6、论文评阅和论文答辩的标准和程序要求,按复旦大学硕士学位授予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7、学位论文的学分数为10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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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科学研究能力与水平的基本要求 | |||||||||||||||
1、系统掌握法学领域基本理论与研究方法。 2、能综合运用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解决法律实际问题,具备从事相关实际工作的技能。 3、具有较强的文献检索能力。 4、在导师的指导下,了解本专业前沿的发展动态,能独立开展本领域热点问题的研究工作。 5、能运用外语较熟练地参阅外文专业书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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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基本学习年限、培养方式及其他 | |||||||||||||||
1、攻读“法律硕士(非法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课程教学时间一般为5学期。 2、切实加强对学生参加法律实践的指导与管理,同时,注重吸纳和使用社会资源,改革创新实践性教学模式。 3、学位论文工作中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论文写作与答辩等主要环节在校内完成。 4、在加强课程学习与理论研究的同时,突出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努力开展实务技能和实践活动的锻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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