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中医药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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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中医药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5: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就研究生教育做出的重要指示批示及全国研究生教育大会精神,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全面领导下,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前提下,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统筹兼顾,严格管理,公开公正,精准稳妥地开展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管理
(一)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权领导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纪检监督及决策应急处置等相关事宜。
(二)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书记主监察的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包括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专家及工作人员遴选、相关业务培训、复试考核及疫情防控的组织实施、突发应急处置及本学院考生申诉的受理等。
(三)研究生院负责制定我校研究生招生简章、复试录取方案,协调各学院开展复试录取工作,对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纪律培训及巡查监督,严格复试录取管理。
(四)宣传部负责复试舆情监控处置。
三、工作原则
(一)生命至上,安全复试。复试全过程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细化各项防控措施,切实维护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公平公正,透明复试。复试过程要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操作公开、监督健全。
(三)多元考查,科学复试。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查方式和方法,积极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全面选拔优秀创新人才。
(四)有所侧重,全面复试。在德智体能等各方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对专业能力、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及身心健康状况的全面考察。
(五)细化考核,量化复试。复试须细化为专业素质(笔试、面试)、综合素质及英语听说能力等3个方面进行考核,且所有复试涉及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及英语听说能力考核都要有量化复试结果。
四、复试工作
(一)复试分数线
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我校各招生专业学科布局、师资力量及生源情况等统筹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按二级学科分专业精准划定我校复试分数要求,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二)复试名单
1.基于《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根据《甘肃中医药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甘肃中医药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成绩要求》审核确定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根据各专业调剂生源情况审核确定调剂考生复试名单,所有复试考生名单皆于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公布。
2.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结合各专业一志愿考生上线情况及调剂生源情况,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可对部分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三)复试形式
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
(四)资格审核
1.所有考生复试资格须符合国家教育部相关规定和我校的复试要求。
2.考生在复试前要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退役士兵计划考生复试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五)复试内容
我校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包括专业素质(笔试、面试)、综合素质及英语听说能力等三个方面。专业素质主要考查学生的专业知识、应用技能、创新精神及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素质主要综合考查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和品德修养情况、团队协作精神和心理健康状况等;英语听说能力考核采用学生以英语自我介绍形式进行。
(六)复试要求
1.各专业复试小组由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本专业教师组成,原则上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成员要根据我校的总体要求,针对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组织实施本专业的研究生复试工作,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2.招生学院须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制定复试细则规范,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导师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要有详细记录,复试小组成员必须当场给出成绩和评语。复试答卷和复试现场记录不得更改,并妥善保存。
3.考生须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4.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5.复试中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外语考核皆须分别给分,各成绩皆实行百分制。
6.复试采用差额复试方式,各专业复试人数按照国家规定比例范围安排,原则上控制在120%-200%之间。
7.各招生学院须在本学院网页开辟招生专栏进行学科、导师简介,公布招生工作相关通知、联系方式等。
五、调剂工作
(一)调剂要求
1.调剂考生须为全日制医学门类本科毕业生(生物医学工程须为全日制工学、医学、理学、管理学门类本科毕业生,公共卫生专硕须为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二区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临床医学、中医)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相应学术学位,但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报考其余专业学位(除临床医学类专业外)的考生不可调剂到学术学位,但报考学术学位的可以调剂到相关专业学位。
(二)调剂原则
1.达到国家二区分数线但未达到我校报考学科复试线的一志愿考生优先进行一志愿校内调剂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但须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报名调剂。
2.调剂考生按照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剂专业的相似度依初始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招生专业调剂需求数量依次按顺序进入复试库。
六、复试安排
(一)疫情防控工作
1复试工作人员要求无新冠肺炎病史、隔离史和接触史,无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工作当日,体温检测低于37.3℃视为体温正常,体温达到或超过37.3℃视为体温异常。体温异常的要及时诊疗,参与相关工作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者不得参加相关工作。所有复试工作人员需提供“防疫健康信息码”。提供相关健康材料不全面、不准确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工作。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工作人员要追究相应责任。
2.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加强防疫知识学习,积极采取防控措施,确保身体状况良好,做好赴考点途中、考试期间的个人防护。
3.所有考生须提供健康码“绿码”。考前14天内有疫情高风险、中风险地区、境外旅行史的,须持健康码“绿码”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学校。
(二)复试时间
1.遵循错时错峰工作要求,不同学院、不同专业要分时、分批有序安排复试。各招生学院分两批复试。
第一批复试:中医临床学院(105701中医内科学、105702中医外科学、105704中医妇科学、105705中医儿科学、100506中医内科学、100507中医外科学、100509中医妇科学、100510中医儿科学);针灸推拿学院(105707针灸推拿学、100512针灸推拿学);中西医结合学院(105709中西医结合临床、100602中西医结合临床);护理学院(105400护理学、1006z1中西医结合护理);临床医学院(105101内科学、105108重症医学、105115妇产科学、105123放射影像学 105124超声医学、100201内科学、100207影像医学和核医学)拟定于3月27-28日进行。
第二批复试:其余学科拟定于4月6-7日进行。
2.体检时间在复试时间段内的每日早晨进行。
七、录取工作
(一)总成绩计算
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进行加权之和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以100分计。根据复试方案具体核算方式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总分÷5×60%+复试成绩×40%,具体复试模块及各自比例由各招生学院自行确定。
(二)录取原则
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总体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1.分专业(不同专业代码即为不同专业)按复试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其中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在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复试合格的考生优先录取。
2.各学科拟录取名单由各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政治审核结果研究确定并报送研究生院提请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3.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的拟录取考生经公示无异议且经教育部录检合格后方可确定为正式录取。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专业面试不合格者;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者;
(5)在规定时间内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者。
八、信息公开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各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录取方案、复试考生名单及拟录取名单等及时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且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若修改名单,将对变动后的拟录取名单重新进行公示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九、纪检监督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全过程皆在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领导及监督下进行,对拟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应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提出复议申请,各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研究后予以回复,视情况可上报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复议。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931-5162472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箱:yjsc@gszy.edu.cn
学校纪检监察电话:0931-5161027
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c.yejuzhi.net.cn/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定西东路35号,邮编730000。
本工作方案解释权在甘肃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甘肃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
甘肃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是甘肃中医药大学公布的重要考研复试调剂文件,考研派小编收集整理,下载地址:甘肃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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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中医药大学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三批次调剂复试公告
甘肃中医药大学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三批次调剂复试公告是甘肃中医药大学公布的重要考研复试调剂文件,考研派小编收集整理,下载地址:甘肃中医药大学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三批次调剂复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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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中医药大学关于护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的公告
甘肃中医药大学关于护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的公告是甘肃中医药大学公布的重要考研复试调剂文件,考研派小编收集整理,下载地址:甘肃中医药大学关于护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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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中医药大学中西医结合学科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及评分细则
根据《甘肃中医药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学科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中西医结合学科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及评分细则》。一、组织机构
1. 博士招生复试领导小组 负责对本学科博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2. 教学科研管理科 配合校研究生院,负责制定学科复试录取方案,组织中西医结合学科复试及录取工作,具体实施本学科全部面试及复试成绩登记及拟录取名单上报。
3. 校研究生院 复试工作由校研究生院督查,负责监督复试工作,受理考生申述。
二、复试办法
1. 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复试专家组对考生专业学术水平和思想品德进行全面、客观评价。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2. 工作办法
2.1工作要求
(1)所有考生复试资格必须符合国家教育部规定和我校复试要求。
(2)专业复试小组由经验丰富、业务水平较高、公道正派的本专业教师组成,原则上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成员要根据我院的总体要求组织实施本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严格执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保证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3)复试过程有详细记录,复试小组成员当场给出成绩,并妥善保存。
(4)复试成绩量化,实行百分制。
(5)综合成绩满分以100分计,核算方式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总分(英语成绩+专业基础课成绩)÷2×40%+复试成绩(专业综合测试、科研潜能测试和思想品德考核)×60%。
(6)复试全过程在复试录取督查小组监督下进行。
(7)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由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政治审核结果研究确定。
(8)复试过程录音录像。
(9)行程码提示14天内有离开甘肃旅居史的所有复试考生(包括省内省外考生),一律不准进校,全部采用线上复试,其余复试考生采用线下复试。
(10)复试专家、考生及工作人员要求无新冠肺炎病史、隔离史和接触史,无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需提供“防疫健康信息码”,提供相关健康材料不全面、不准确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工作,全程需要佩戴口罩。
2.2主要方式和内容
2.2.1专业学术水平考核
(1)科研潜能测试
3分钟英文PPT自我介绍和3分钟中文PPT科研情况介绍;复试专家提问综合问题,主要考察考生已经出版的专著、发表的论文、获批的专利、获得的奖励、获资的项目及基本科研素质为依据,了解考生的科研方向,评估考生的科研潜能。
(2)专业综合测试
复试专家组提问专业问题,主要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2.2.2思想品德考核
复试专家提问综合问题,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 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3. 体检
研究生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校医院关于研究生(博士)招生体检的通知》(甘中医大校医院发〔2022〕7号)等文件执行。
三、复试安排
报到时间:2022年4月28日全天进行报到、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包括考生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考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学籍证明)、政审表(研究生院网页下载)原件。并交一份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及政审表原件;线上复试考生将一份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及政审表原件电子扫描件于2022年4月28日18:00前发送至邮箱1635339973@qq.com。并如实填写考生资格审核汇总表。
体检时间:2022年4月28日—29日,上午8:00—11:00
体检地点:五里铺校区体育馆一楼
报到地点:五里铺校区行政楼一楼北侧慢病实验室
复试时间:2022年4月29日8:30
复试地点:教学楼六楼603
四、录取原则
(一)录取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科学选拔,择优录取。
本学科各研究方向内依据学生报考情况,根据《甘肃中医药大学 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中西医结合学科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及评分细则》,按照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排序后择优录取。
1. 建议录取名单报请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确定为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部录检合格后方可确定为正式录取名单。
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政审不合格者;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硕士学位者。
(二)学习方式与录取类别
2022年招收的博士生学习方式全部为全日制。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和定向两种。定向类别的考生,须在复试时签署并提交《委培协议书》;非定向类别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转入我校或经审查档案材料不齐全者,取消考生录取资格,由学科复试录取领导小组根据总成绩排名进行补录工作。
五、咨询、信息反馈
中西医结合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及邮箱: 刘老师:0931-5161202,13659462102;gszyydxzxyjhxy@163.com。
中西医结合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纪检监察工作组,0931-5161193。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甘肃中医药大学相关文件执行。
附件:
1.甘肃中医药大学中西医结合学科2022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名单
2.中西医结合学科2022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远程复试要求操作手册
中西医结合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甘肃中医药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甘肃中医药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各位考生:
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于2022年4月28日-29日举行,为了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疫情防控要求通知如下,请广大考生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
1.所有考生要求无新冠肺炎病史、隔离史和接触史,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2.所有考生须进行身体健康(体温)状况监测,根据14天之内自身情况,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签署安全承诺书。
3.全体考生须持24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报告证明、甘肃省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绿色行程卡及《甘肃中医药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方可进入学校参加考试。
4.复试报到时,须将《甘肃中医药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24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报告证明复印件及甘肃省健康通行码(绿码)与通信大数据绿色行程卡彩色打印版(以上材料均须考生本人签字)交学科收集备案。
5.考生进入考点时须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考点完成健康码、行程卡和体温测量等健康检查。所有考生体温低于37.3 ℃(不包括)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须服从考点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安排。
6.所有考生进入考点,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接受身份核查时,考生须取下口罩,主动配合检查,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所有考生进入考场后,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7.考试结束后,考生离场时要听从监考员的指令,严格佩戴口罩,不得拥挤,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有序离场。
8.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甘肃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4月26日
甘肃中医药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考生复试成绩要求与复试安排
各位考生: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关于做好甘肃省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考生复试成绩要求与调剂信息公告如下:
一、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基本成绩要求及接受调剂情况
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见下表。
类型 | 第一志愿报考专业 | 总分 |
单科 (政治、外语) |
单科 (综合) |
是否接受调剂 | |
学 术 学 位 |
1002 | 内科学 100201 |
299 |
40 |
120 |
是 |
老年医学 100203 | 是 |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100205 | 否 | |||||
影像医学和核医学 100207 | 否 | |||||
临床检验诊断学 100208 |
是 是 |
|||||
外科学 100210 | 是 | |||||
妇产科学 100211 | 否 | |||||
眼科学 100212 | 是 | |||||
肿瘤学 100214 | 是 | |||||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100215 | 是 | |||||
麻醉学 100217 | 否 | |||||
比较医学 1002Z1 | 是 | |||||
1005 | 中医基础理论 100501 | 296 | 38 | 114 |
是 是 |
|
中医临床基础 100502 | 是 | |||||
中医医史文献 100503 | 是 | |||||
方剂学 100504 | 是 | |||||
中医诊断学 100505 | 是 | |||||
中医老年病学 1005Z1 | 是 | |||||
敦煌医学 1005Z2 | 是 | |||||
中医内科学 100506 | 是 | |||||
中医外科学 100507 | 是 | |||||
中医骨伤科学 100508 | 是 | |||||
中医妇科学 100509 | 是 | |||||
中医儿科学 100510 | 是 | |||||
中医五官科学 100511 | 是 | |||||
针灸推拿学 100512 | 是 | |||||
民族医学 100513 | 298 | 38 | 114 | 否 | ||
1006 | 中西医结合 100600 | 296 | 38 | 114 |
是 |
|
中西医结合临床 100602 | ||||||
中西医结合护理 1006Z1 | ||||||
1008 | 中药学 100800 | 299 | 40 | 120 | 是 | |
0831 | 生物医学工程 083100 | 263 | 35 | 53 | 是 | |
专 业 学 位 |
1051 | 内科学 105101 | 307 | 40 | 120 | 否 |
儿科学 105102 | 299 | 40 | 120 | 是 | ||
老年医学 105103 | 是 | |||||
神经病学 105104 | 是 |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105105 | 是 | |||||
皮肤病与性病学 105106 | 否 | |||||
急诊医学 105107 | 是 | |||||
重症医学 105108 | 是 | |||||
全科医学 105109 | 是 | |||||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105110 | 是 | |||||
外科学 105111 | 是 | |||||
儿外科学 105112 | 是 | |||||
骨科学 105113 | 是 | |||||
妇产科学 105115 | 是 | |||||
眼科学 105116 | 是 | |||||
耳鼻咽喉科学 105117 | 是 | |||||
麻醉学 105118 | 是 | |||||
临床病理 105119 | 是 | |||||
临床检验诊断学 105120 | 是 | |||||
肿瘤学 105121 | 是 | |||||
放射肿瘤学 105122 | 是 | |||||
放射影像学 105123 | 301 | 40 | 120 | 否 | ||
超声医学 105124 | 299 | 40 | 120 | 是 | ||
医学遗传学 105126 | 是 | |||||
1053 | 公共卫生 105300 | 是 | ||||
1054 | 护理 105400 | 是 | ||||
1056 | 中药学 105600 | 是 | ||||
1057 | 中医内科学 105701 | 312 |
38 |
114 |
否 | |
中医外科学 105702 | 304 | 否 | ||||
中医骨伤科学 105703 | 296 | 否 | ||||
中医妇科学 105704 | 331 | 否 | ||||
中医儿科学 105705 | 307 | 否 | ||||
中医五官科学 105706 | 296 | 是 | ||||
针灸推拿学 105707 | 331 | 否 | ||||
中西医结合临床 105709 | 308 | 否 |
(一)调剂要求
1.须符合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生物医学工程(0831)须为全日制医学、工学、理学本科毕业生;比较医学(1002z1)须为全日制医学、生物学、动物医学本科毕业生;公共卫生(1053)须为全日制医学、理学、管理学、工学、经济学和法学本科毕业生;其他专业须为普通全日制统招医学门类本科毕业生。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国家发布的二区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我校只接收外语为英语的考生。
4.我校所有接受调剂的学科皆接受报考其他招生单位“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且优先调剂、优先录取。“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须符合《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调剂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5.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临床医学1051、中医1057)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相应学术学位;报考其余专业学位(除临床医学类专业外)的考生不可调剂到学术学位,但报考学术学位的可以调剂到相关专业学位。
(二)调剂原则
1.我校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其他任何途径皆无效。
2.考生调入我校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一志愿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我校不接收跨一级学科调剂。
3.所有申请我校同一专业、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总成绩排序择优遴选进入调剂复试考生名单。
4.所有调剂我校考生原则上同批次只允许报考一个我校调剂志愿,若同批次选择我校2个及以上调剂志愿者,即便各志愿皆符合我校调剂要求和各学科成绩排名,我校只随机选择一个调剂志愿进行复试。
(三)调剂工作安排
1.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办理申请调剂事宜。100501中医基础理论、100502中医临床基础、100503中医医史文献、100504方剂学、100505中医诊断学、1005z1中医老年病学、1005z2敦煌医学、100600中西医结合、105600中药学、105300公共卫生、083100生物医学工程等11个学科开放系统24个小时;其余学科开放系统12个小时。
2.我校不开展预调剂和提前调剂登记工作,不接受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以及其他非调剂系统渠道的调剂信息。
3.我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符合我校要求的考生发布复试通知,同意复试的考生需在24小时内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回复“接收复试”或“拒绝复试”,如在规定时间内不予回复,则视为“拒绝”;对未接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将在24小时内系统自动解锁,我校一概不做解锁操作。
三、复试工作安排
按照国家疫情防控期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文件要求,我校将根据疫情防控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在保护考生和教师健康与安全的前提下,分两批次安排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第一批复试:
中医临床学院:民族医学(100513)、中医内科学(105701)、中医外科学(105702)、中医骨伤学(105703)、中医妇科学(105704)、中医儿科学(105705);
针灸推拿学院:针灸推拿学(105707);
中西医结合学院:中西医结合临床(105709);
第一临床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100205)、影像医学和核医学(100207)、妇产科学(100211)、麻醉学(100217)、内科学(105101)、皮肤病与性病学(105106)、放射影像学(105123)
以上15个学科定于3月29日进行复试,请各位考生及时于学院、学科联系对接。
2.第二批复试:其余学科于调剂系统开通后,调剂考生与一志愿考生共同复试。原则上于4月10日前完成,具体复试时间由各招生学院确定后在各学院网页向考生公布。
我校调剂系统具体开放时间将根据国家进程确定后,另行公告。
四、温馨提示
(一)我校调剂信息及复试相关事宜及时在研招网、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公布,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网站更新。
(二)因疫情防控要求,谢绝一切考生入校咨询,相关问题请拨打0931-5162472(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30电话咨询)。
甘肃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3月27日
2021年甘肃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通知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就研究生教育做出的重要指示批示及全国研究生教育大会精神,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全面领导下,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前提下,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统筹兼顾,严格管理,公开公正,精准稳妥地开展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管理
(一)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权领导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纪检监督及决策应急处置等相关事宜。
(二)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书记主监察的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包括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专家及工作人员遴选、相关业务培训、复试考核及疫情防控的组织实施、突发应急处置及本学院考生申诉的受理等。
(三)研究生院负责制定我校研究生招生简章、复试录取方案,协调各学院开展复试录取工作,对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纪律培训及巡查监督,严格复试录取管理。
(四)宣传部负责复试舆情监控处置。
三、工作原则
(一)生命至上,安全复试。复试全过程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细化各项防控措施,切实维护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公平公正,透明复试。复试过程要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操作公开、监督健全。
(三)多元考查,科学复试。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查方式和方法,积极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全面选拔优秀创新人才。
(四)有所侧重,全面复试。在德智体能等各方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对专业能力、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及身心健康状况的全面考察。
(五)细化考核,量化复试。复试须细化为专业素质(笔试、面试)、综合素质及英语听说能力等3个方面进行考核,且所有复试涉及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及英语听说能力考核都要有量化复试结果。
四、复试工作
(一)复试分数线
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我校各招生专业学科布局、师资力量及生源情况等统筹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按二级学科分专业精准划定我校复试分数要求,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二)复试名单
1.基于《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根据《甘肃中医药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甘肃中医药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成绩要求》审核确定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根据各专业调剂生源情况审核确定调剂考生复试名单,所有复试考生名单皆于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公布。
2.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结合各专业一志愿考生上线情况及调剂生源情况,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可对部分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三)复试形式
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
(四)资格审核
1.所有考生复试资格须符合国家教育部相关规定和我校的复试要求。
2.考生在复试前要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退役士兵计划考生复试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五)复试内容
我校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包括专业素质(笔试、面试)、综合素质及英语听说能力等三个方面。专业素质主要考查学生的专业知识、应用技能、创新精神及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素质主要综合考查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和品德修养情况、团队协作精神和心理健康状况等;英语听说能力考核采用学生以英语自我介绍形式进行。
(六)复试要求
1.各专业复试小组由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本专业教师组成,原则上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成员要根据我校的总体要求,针对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组织实施本专业的研究生复试工作,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2.招生学院须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制定复试细则规范,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导师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要有详细记录,复试小组成员必须当场给出成绩和评语。复试答卷和复试现场记录不得更改,并妥善保存。
3.考生须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4.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5.复试中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外语考核皆须分别给分,各成绩皆实行百分制。
6.复试采用差额复试方式,各专业复试人数按照国家规定比例范围安排,原则上控制在120%-200%之间。
7.各招生学院须在本学院网页开辟招生专栏进行学科、导师简介,公布招生工作相关通知、联系方式等。
五、调剂工作
(一)调剂要求
1.调剂考生须为全日制医学门类本科毕业生(生物医学工程须为全日制工学、医学、理学、管理学门类本科毕业生,公共卫生专硕须为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二区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临床医学、中医)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相应学术学位,但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报考其余专业学位(除临床医学类专业外)的考生不可调剂到学术学位,但报考学术学位的可以调剂到相关专业学位。
(二)调剂原则
1.达到国家二区分数线但未达到我校报考学科复试线的一志愿考生优先进行一志愿校内调剂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但须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报名调剂。
2.调剂考生按照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剂专业的相似度依初始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招生专业调剂需求数量依次按顺序进入复试库。
六、复试安排
(一)疫情防控工作
1复试工作人员要求无新冠肺炎病史、隔离史和接触史,无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工作当日,体温检测低于37.3℃视为体温正常,体温达到或超过37.3℃视为体温异常。体温异常的要及时诊疗,参与相关工作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者不得参加相关工作。所有复试工作人员需提供“防疫健康信息码”。提供相关健康材料不全面、不准确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工作。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工作人员要追究相应责任。
2.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加强防疫知识学习,积极采取防控措施,确保身体状况良好,做好赴考点途中、考试期间的个人防护。
3.所有考生须提供健康码“绿码”。考前14天内有疫情高风险、中风险地区、境外旅行史的,须持健康码“绿码”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学校。
(二)复试时间
1.遵循错时错峰工作要求,不同学院、不同专业要分时、分批有序安排复试。各招生学院分两批复试。
第一批复试:中医临床学院(105701中医内科学、105702中医外科学、105704中医妇科学、105705中医儿科学、100506中医内科学、100507中医外科学、100509中医妇科学、100510中医儿科学);针灸推拿学院(105707针灸推拿学、100512针灸推拿学);中西医结合学院(105709中西医结合临床、100602中西医结合临床);护理学院(105400护理学、1006z1中西医结合护理);临床医学院(105101内科学、105108重症医学、105115妇产科学、105123放射影像学 105124超声医学、100201内科学、100207影像医学和核医学)拟定于3月27-28日进行。
第二批复试:其余学科拟定于4月6-7日进行。
2.体检时间在复试时间段内的每日早晨进行。
七、录取工作
(一)总成绩计算
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进行加权之和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以100分计。根据复试方案具体核算方式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总分÷5×60%+复试成绩×40%,具体复试模块及各自比例由各招生学院自行确定。
(二)录取原则
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总体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1.分专业(不同专业代码即为不同专业)按复试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其中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在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复试合格的考生优先录取。
2.各学科拟录取名单由各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政治审核结果研究确定并报送研究生院提请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3.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的拟录取考生经公示无异议且经教育部录检合格后方可确定为正式录取。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专业面试不合格者;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者;
(5)在规定时间内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者。
八、信息公开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各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录取方案、复试考生名单及拟录取名单等及时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且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若修改名单,将对变动后的拟录取名单重新进行公示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九、纪检监督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全过程皆在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领导及监督下进行,对拟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应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提出复议申请,各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研究后予以回复,视情况可上报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复议。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931-5162472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箱:yjsc@gszy.edu.cn
学校纪检监察电话:0931-5161027
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c.yejuzhi.net.cn/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定西东路35号,邮编730000。
本工作方案解释权在甘肃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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