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渭南市高新区补充选调紧缺学科专业教师信息公告
更新时间:2021-09-08 18:39:48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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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补充选调一批紧缺学科专业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高新区以外的全额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符合选调条件的教师。
二、选调岗位与名额
选调20名中小学幼儿园紧缺学科专业教师。其中:中学2名,小学16名,幼儿园2名。详情见《渭南高新区2021年补充选调紧缺学科专业教师计划表》。
三、选调条件
1.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教学能力强,教学业绩佳;
2.大专及以上院校毕业(详见《渭南高新区2021年补充选调紧缺学科专业教师计划表》),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业务能力和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
3.①持有相应及以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均须具有2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已转正定级,且近1年年度考核在“合格”(“称职”)以上;②公费师范生放宽至参加工作满一年转正定级后即可;
4.应聘人员必须是经设区市及以上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公开招聘的教师或按相关人事政策规定聘用的正式教师;
5.①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2年9月以后出生的);②985、211院校毕业、硕士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以后出生的);③省级学科带头人、省市级教学能手(荣誉称号获取时间均截止公告发布之日),符合以上条件之一,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9月以后出生的);④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教学能手(荣誉称号者),可不受学士学位要求限制。
6.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7.不符合招聘、选调条件的主要情形: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处于党、政纪处分期内的;曾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违反师德师纪的;已经被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明确服务期限,服务期未满的(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在其他规定期限内不能聘任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选调紧缺学科专业教师采取报名及资格审查、能力测试、体检考察、公示、档案审查、调动和分配等程序进行。
1.现场报名。报名时间:9月8日—9月14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报名地点:详细请见报名信息。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硕士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渭南高新区2021年补充选调紧缺学科专业教师报名登记表》2份、2张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事业单位招录(聘用)手续及近两年度考核表、工资表(含转正定级表),无法提供原件者,须提供盖有档案管理部门印章的复印件。获得省、市级荣誉称号者需携带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授予该荣誉的文件,符合条件的公费师范生需携带公费师范生协议书原件。
除报名表外,其余资料的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原件审验,复印件存留,存留资料均不返还。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提供虚假信息获得报考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2.教学能力测试。测试以讲授微型课的形式进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省级学科带头人、省市级教学能手荣誉称号者,可免于测试,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3.公布成绩。根据公布的岗位和数量,按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并在渭南高新区网站公布成绩及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
4.体检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可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根据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经考察发现有违法记录和影响选调的情况,将取消选调资格。
5.公示。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渭南高新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后,不再进行补录。
6.档案审查。党群工作部负责对拟选调人员的人事档案进行审查。拟选调人员档案审查过程中如有不符合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和选调条件的,视为不合格,取消选调资格。拟选调人员如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能办结个人调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本人签字,取消选调资格。
7.调动。档案审查合格的,由党群工作部负责办理调动手续。选调人员与教育文体局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限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提出调动、借调申请,不得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8.分配。由教育文体局依据区内各校学科设置及教师配置情况分配选调教师到岗。
五、其它事项
1.疫情防控:选调人员应做好个人健康检测,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接受体温测量,资格审查和能力测试期间佩戴口罩(核对身份和面试时应摘下口罩)。体温正常且“陕西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和能力测试。体温超过37.3℃的人员,建议到市中心医院就诊。
对故意隐瞒病情、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本次选调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2.本次选调的相关工作信息均以渭南高新区网站(详细请见报名信息)发布的信息为准。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如出现递补等情形时,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本次选调工作,统一在渭南高新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渭南高新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渭南高新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