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科院力学研究所考研复试规程
【考研派】为大家提供2018年中科院力学研究所考研复试规程,更多考研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敬请收藏本站。
特别推荐:
根据教育部和中国科学院大学相关文件规定,为保证我所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质量,规范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现对我所硕士生复试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复试组织与领导
力学研究所复试工作由所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并处理相关工作,所纪委负责监督,研究生教育与工学院办公室负责实施具体工作。
招生领导小组由主管研究生教育所领导、所学位委员会正副主任、所纪检、研究生教育与工学院办公室处长、研究生教育与工学院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英语考核、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体检及心理测试。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状况、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2、英语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听说及语言运用能力。
(1)简要介绍与交流。
(2)阅读和翻译。
(3)权重:10%。
(4)一般不超过3分钟。
3、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对专业知识掌握的程度、灵活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实验技能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培养潜力等,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1)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2)研究兴趣。
(3)科研能力与发展潜力。
(4)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及沟通和交流能力。
(5)权重:90%。
(6)一般不超过17分钟。
4、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主要检查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也包括体能、体质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检查。
5、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三、复试小组组成
根据学科专业分布和招生人数,成立若干面试小组,每组由不少于8名以上的研究生导师组成,其中设组长1名,英语主考1名,另设秘书1名,负责面试记录工作并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四、复试人员培训
复试前,对复试组成员和复试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了解复试工作方案,熟悉复试工作相关规定,掌握复试方法,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职责,统一评判标准,规范工作行为。
五、复试形式
每名考生轮流与复试小组老师进行单独交流,每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为20分钟左右,采取差额复试。
六、复试成绩及评分标准
1、复试成绩由专家组集体评审,各项内容以百分制量化打分,并以适当的权重加权平均后,得到百分制的复试成绩(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
2、评分标准:英语考核(权重10%)、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权重90%)。
3、60分为及格,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4、复试成绩占录取成绩权重的50%。
七、复试工作要求
参加复试的评委专家需安排好工作,并在复试过程中,将手机关闭或设为振动状态,避免来回走动,以免影响考生正常发挥。
复试过程中要注意安全保密工作,在考生复试成绩公布前任何人不得向外透露复试有关情况。复试工作人员、评委专家及导师不得擅自向考生做出任何有关录取与否的承诺或暗示。凡有直系亲属考生参加本单位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八、体检及心理测试安排
由研究生教育与工学院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
九、复试结果的通知
与复试和录取相关的所有信息,以研究生教育与工学院办公室发布为准。
十、复试工作的监督和复议
1、复试工作由所纪委实行全面监督,并在复试期间组成巡视组对各复试小组的工作进行巡视检查。
复试工作的重要节点,研究生教育与工学院办公室需向所纪委进行工作汇报。
2、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工作规程和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应及时公布。
3、实行复议制度。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向考生公布监督电话,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考生提出的疑问及时予以解答;对争议较大的投诉和申诉问题,招生领导小组应认真进行调查,必要时应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也可由招生领导小组重新组织复试。
4、实行再复试制度。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研究生招生质量,必要时酌情对个别考生重新组织面试,进一步考查。
力学研究所纪检监督电话:010-82543856
中国科学院大学监督电话:010-88256714
根据教育部和中国科学院大学相关文件规定,为保证我所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质量,规范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现对我所硕士生复试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复试组织与领导
力学研究所复试工作由所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并处理相关工作,所纪委负责监督,研究生教育与工学院办公室负责实施具体工作。
招生领导小组由主管研究生教育所领导、所学位委员会正副主任、所纪检、研究生教育与工学院办公室处长、研究生教育与工学院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英语考核、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体检及心理测试。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状况、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2、英语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听说及语言运用能力。
(1)简要介绍与交流。
(2)阅读和翻译。
(3)权重:10%。
(4)一般不超过3分钟。
3、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对专业知识掌握的程度、灵活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实验技能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培养潜力等,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1)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2)研究兴趣。
(3)科研能力与发展潜力。
(4)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及沟通和交流能力。
(5)权重:90%。
(6)一般不超过17分钟。
4、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主要检查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也包括体能、体质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检查。
5、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三、复试小组组成
根据学科专业分布和招生人数,成立若干面试小组,每组由不少于8名以上的研究生导师组成,其中设组长1名,英语主考1名,另设秘书1名,负责面试记录工作并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四、复试人员培训
复试前,对复试组成员和复试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了解复试工作方案,熟悉复试工作相关规定,掌握复试方法,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职责,统一评判标准,规范工作行为。
五、复试形式
每名考生轮流与复试小组老师进行单独交流,每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为20分钟左右,采取差额复试。
六、复试成绩及评分标准
1、复试成绩由专家组集体评审,各项内容以百分制量化打分,并以适当的权重加权平均后,得到百分制的复试成绩(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
2、评分标准:英语考核(权重10%)、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权重90%)。
3、60分为及格,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4、复试成绩占录取成绩权重的50%。
七、复试工作要求
参加复试的评委专家需安排好工作,并在复试过程中,将手机关闭或设为振动状态,避免来回走动,以免影响考生正常发挥。
复试过程中要注意安全保密工作,在考生复试成绩公布前任何人不得向外透露复试有关情况。复试工作人员、评委专家及导师不得擅自向考生做出任何有关录取与否的承诺或暗示。凡有直系亲属考生参加本单位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八、体检及心理测试安排
由研究生教育与工学院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
九、复试结果的通知
与复试和录取相关的所有信息,以研究生教育与工学院办公室发布为准。
十、复试工作的监督和复议
1、复试工作由所纪委实行全面监督,并在复试期间组成巡视组对各复试小组的工作进行巡视检查。
复试工作的重要节点,研究生教育与工学院办公室需向所纪委进行工作汇报。
2、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工作规程和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应及时公布。
3、实行复议制度。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向考生公布监督电话,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考生提出的疑问及时予以解答;对争议较大的投诉和申诉问题,招生领导小组应认真进行调查,必要时应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也可由招生领导小组重新组织复试。
4、实行再复试制度。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研究生招生质量,必要时酌情对个别考生重新组织面试,进一步考查。
力学研究所纪检监督电话:010-82543856
中国科学院大学监督电话:010-88256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