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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2019 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 号)
和学校有关规定精神,结合学院 2019 年实际情况,制定材料学院 2019 年港澳台硕
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有关要求,材料学院港澳台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
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筹安排下,组建复试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的组织和考核工
作。
学院成立监察组,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落实各级复试工作制度情况,参与巡查
复试现场情况,监督信息公开公示情况,受理、调查并处理考生申诉和质询。
二、资格审查要求
复试考生要配合学院在复试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在报到前需备齐查验材料,除考生初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有效身份证件(原
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非应届本科生需交验学历证书(交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应届本科生需交验学生证(交复印件),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录
取入学时提交审查;大学期间成绩单。
(3)两封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学者的推荐信。
三、复试报到
1、报到时间:2019 年 5 月 9 日上午 8:30
2、报到地点:焊接楼 213
考生报到时需详细了解学院的复试细则,现场缴纳复试费 100 元/人,并交验复试资格审查材料。
四、综合素质测试和体检
1. 综合素质测试
统一采用网络测试方式进行。请考生按时完成,以便后续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可用手机关注“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后台回复关键词“综合测评”
获取链接。或登录网址 http://gszs.hust.edu.cn/info/1121/2050.htm,按提示进行。
2. 体检
进入复试考生的体检由华中科技大学校医院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
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考生请在 5 月 10 日下午 14:30 至 17:40 自行前往校医院,准备一寸近期免冠照
片 1 张,自行缴纳体检费并领取体检表(华中大校医院 99 元)。考生在体检表上要
填写报考学院名称(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及代码(110)。
五、复试内容、形式和时间安排
(一)复试内容及形式
复试分为笔试、英语测试、专业面试三部分。复试内容如下:
1) 笔试(总分 40 分):含材料科学基础、材料成形工艺两组试题,考生可任
选其中一组作答;
2) 英语测试(总分 20 分):包括简短的英文对话;阅读专业文献回答问题;
3) 专业面试(总分 40 分):考生从若干题中抽取一题解答,并回答老师提问。
(二)笔试时间、地点安排
时间:5 月 9 日,下午 15:00-17:00,请带相关身份证件入场考试。
地点:焊接楼 217
(三)专业面试和英语测试的时间、地点安排
时间:5 月 10 日,上午 8:30 开始,请带相关身份证件入场面试。
地点:先进制造大楼 A308
六、复试成绩计算及拟录取原则
按照学校规定,复试成绩(百分制)等于复试各部分的成绩(百分制)加权总分,其中笔试占 40%,英语测试占 20%,专业面试占 40%。计算总成绩时,初试成
绩(按“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00”的方式折算为百分制)占 60%,复试成绩占 40%。
入学考试总成绩 =(初试总成绩/3.5)× 60% + 复试成绩 × 40%
其中: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满分 40 分)+ 专业面试成绩(满分 40 分)+ 英
语成绩(满分 20 分)
复试结束后 2 天内,公示总成绩,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
生监督和申诉。
拟录取原则:
复试成绩不合格(复试成绩满分 100 分,低于 60 分)、报考资格不符合规
定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学生的其他手续待研究生院统一公示确定后,另行通
知。
公示地点:焊接楼一楼公告栏
公示网址: http://mat.hust.edu.cn/yjsjy/tzgg.htm
申诉电话:87557904;邮箱:helihua@hust.edu.cn;联系人:何丽花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院将向研究生院报送拟录取名单。
华中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 年 5 月 5 日
华中科技大学
解决时间:2019-08-16 回答者:研究生网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