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商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04-24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湖南工商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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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商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正文

为加强对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坚持科学选拔,向优质生源倾斜,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确保录取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突出对考生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心理素质的考察。要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二、组织管理机构和职责
(一)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晓红
副组长:曾伏秋
成  员:朱  斌、刘乐山、刘期湘、刘利枚、刘建秋、周鲜成、柳思维、黄福华(按姓氏笔画排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周鲜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统一领导,集体决策,全面负责全日制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制定相关的政策方针。全程监督检查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全过程。
(二)成立学位点复试录取小组
学位点复试录取小组由培养单位的院长或学位点具体负责人负责组织安排。各学位点根据需要设一个或若干个面试小组,成员由硕士生导师4-6人组成,另配秘书1人。学位点复试录取小组负责综合面试工作,确定考生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分组、程序等,并具体组织实施。
三、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1、经济学学术硕士、管理学学术硕士、法律专业学位硕士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公布的2018年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A类考生)要求。
2、会计专业学位硕士初试成绩总分≥200分,单科达到教育部公布的2018年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A类考生)单科要求。
3、我校仅法律硕士招收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复试分数线为总分215分。四、调剂
 
(一)调剂专业目录及联系方式
 
 
一级
 
学科
 
专业名称及研究方向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理论经济学
 
020101政治经济学
 
徐宇琼
 
13687395650
 
59090565@qq.com
 
 
020105世界经济
 
 
020106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0201Z1互联网经济
 
 
应用经济学
 
020202区域经济学
 
徐宇琼
 
13687395650
 
59090565@qq.com
 
 
020205产业经济学
 
 
应用经济学
 
020204金融学
 
杨美华
 
17775995837 
 
903818019@ qq.com
 
 
020209数量经济学
 
 
0202Z1金融工程
 
 
工商管理
 
120201会计学
 
彭  柯
 
13508493784
 
54615807@qq.com
 
 
120202企业管理
 
周芳笃
 
13907482242
 
593653209@qq.com
 
 
120204技术经济及管理
 
 
120203旅游管理
 
焦  莹
 
13548636788
 
80227101@qq.com
 
 
1202Z1传媒产业管理
 
何泓彦
 
13077389482
 
28248279@qq.com
 
 
管理科学与工程
 
01决策理论及应用
 
陈  妍 
 
刘利枚
 
073188688268  
 
13647313360
 
498725252@qq.com
 
 
02 物流与供应链管理
 
 
03 管理信息系统
 
 
04电子商务与商务智能
 
 
专业硕士
 
035101法律(非法学)
 
文  章
 
18874958066
 
844056036@qq.com
 
 
035102法律(法学)
 
 
 
 
(二)调剂要求
 
1、成绩要求。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公布的2018年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A类考生)要求。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满足我校相应成绩要求。
 
2、专业要求。报考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相同、相近,科目参见湖南商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gra.hnuc.edu.cn/column/zyml/2017/1505467078468080.shtml)。
 
3、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硕士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4、调剂程序。3月23日至3月27日,请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 .cn)填写调剂申请,研招办将通过此平台通知获准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确认,额满为止。未在规定时限内回复的考生视同放弃调剂复试机会,取消其调剂复试资格。
 
4、学校将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和进度调整调剂需求,调剂需求与详细信息将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发布,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五、复试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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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复试资格审查
 
请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主动向复试小组秘书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2.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或者学生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1)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考生携带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
 
(2)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或者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3)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毕业本科生,须提供省自考办开具的相关证明。
 
3.所有考生均须提供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告原件:
 
(1)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验证或认证办法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2)凡在国外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5.考生自述(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提交本人《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七、复试内容及方式
 
复试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150分)、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100分)、外语能力测试(50分)。复试总成绩300分。根据考生复试成绩实际情况确定合格标准。复试三个方面中任何一个方面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采用笔试形式。会计硕士考生笔试《财务与会计》、《政治理论》两门,成绩分别占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150分)的三分之二、三分之一。其他专业考生笔试一门专业课,具体科目详见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专业目录。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除会计硕士3小时外其他专业为2小时,满分150分。
 
2、综合素质及能力(含心理素质)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采用面试形式,满分100分。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一般应当统一。复试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复试小组安排秘书当场如实记录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和复试小组成员各自的评分,并计算平均分。
 
3、外语能力测试。外语测试采取听说交流的形式(面试)。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满分50分。复试小组相关成员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复试小组安排秘书当场如实记录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和复试小组成员各自的评分,并计算平均分。
 
八、体检
 
为保证录取质量,使新生入学后能尽快办理医疗保险手续,依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我校在复试阶段由湖南商学院校医院对复试考生进行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考生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十、录取办法
 
(一)在专业招生计划指标数以内,按加权总成绩排名差额录取。初试总成绩占60%、复试总成绩占40%,按照分数高低进行排序。
 
1.复试总成绩=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成绩+外语能力测试成绩
 
2.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60% +复试总成绩×40%
 
(二)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提出,经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在研究生院网站上予以公示;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签章后,由研究生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及时处理审核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三)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和各轮次复试调剂的拟录取情况,对分专业招生计划进行动态调整。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毕业本科生录取后,如在2018年9月1日前未能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取消录取资格。
 
十一、录取结果公示
 
预计于4月份在湖南商学院研究生院网站首页公布录取结果(公示期10天)。
 
十二、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录取结果全面负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并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录取现场巡视,对有些考场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三)有关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录取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
 
(四)在复试录取期间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及时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面试小组进行复议。
 
十三、其他注意事项
 
1. 未按规定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2. 所有考生在通过资格审查后将领取《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单》,并凭《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复试。
 
3. 调剂的考生和一志愿的考生一起复试。对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我校第一时间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中将考生状态设为拟录取,考生必须在24小时之内接受拟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投诉受理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731-88688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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