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学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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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及理论:主要研究具有代表性的建筑观念和思想及其之间的发展脉络和关联;研究建筑设计的一般规律和方法,探索建筑设计未来的发展方向。
城市规划与设计:结合我国城市发展特点,探索和研究城市与城镇发展规律,重点研究城市与区域发展战略、城市形态与空间构成、城市设计与管理、人居环境与城市居住区、城市土地利用、城市旅游与风景环境、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等。追踪学科发展前沿,强调学科的交叉融合与创新,树立城市空间环境的整体思维理念。
建筑技术科学:针对我国建筑界对复合型专业人才的需求,重点研究新型建筑材料、建筑技术创新、建筑热环境与建筑节能、建筑防灾安全技术等相关建筑技术问题。
建筑历史与理论:是在一般建筑学基础之上专业性较强的纵深发展的学科。有中国建筑历史及理论、外国建筑历史及理论、地域建筑、建筑遗产保护理论及技术、地域建筑设计理论与方法等研究方向。
本学科拥有一支力量雄厚、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不断追踪学科前沿发展,强调学科交叉与创新,开展创新性和特色性研究。在城市设计、建筑创作与评论、现代环境艺术设计等方面成绩显著,完成了大量的科研设计项目和应用研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经济效益。城市规划与设计重点研究城市与区域发展战略、城市形态与空间构成、城市设计与管理、人居环境与城市居住区、城市土地利用、城市旅游与风景环境、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等。加强对人类聚居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的理解与把握,开展创新性和特色性研究,形成教学、科研互动模式。
学位类别:308 工学硕士学位,建筑学硕士学位。
一级学科代码与名称:0813 建筑学。
二级学科代码与名称:1.081301 建筑历史与理论;2.081302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3.081303 城市规划与设计(含: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4.081304 建筑技术科学。
执行开始--终止年级:2007--2012。
制订二级单位:土木建筑学院、土建学院。
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年,实行弹性学制,允许硕士研究生分两阶段完成学业,在学的最长年限为4年,其中课程学习时间约为40周,要求修满的总学分在35学分以上。参加《学术研讨》、《形势与政策》课为第2学年。跨学科和同等学力考取的硕士生必须补修所考取学科本科阶段的专业基础课2门以上,补修课程计算学分,但不在硕士生应修满的规定学分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