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师范大学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正文
一、学校概况
海南师范大学是海南省办学历史悠久、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综合办学实力较强的教育部、海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坐落在美丽的滨海旅游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海口市。 200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 2009年海南省政府将学校列为省重点大学进行建设。201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15年被列为教育部、海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人才队伍整体实力不断增强。现有教职工近1400人,专任教师1100余人,597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27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366人。有国家突出贡献专家、首批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专家、教育部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及省级各类专家150人。有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培育团队,10个省级教学团队。
学校现有21个学院,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个专业学位硕士点,62个本科专业。形成了师范与非师范性专业协调发展、教育层次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面向全国31个省(市、区)招生。目前,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人,其中研究生约800人,留学生600人。
学校现有龙昆南、桂林洋、灵山三个校区,占地面积约3100亩。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7437万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83万册,电子图书112万册,各类中外文数据库18个。数字化校园建设走在海南省前列,无线网络覆盖全校。
学校突出抓好教学基本建设,积极推进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取得显著成效。现建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教育部特色专业3个。
学校大力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整体学术水平持续提升。有5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省级培育学科。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1个,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8个,校级研究所(中心)、智库、协同创新中心34个。国家大学科技园落户学校。
学校积极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成为中宣部首批部校共建新闻传播学院(专业)高校,与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黑龙江大学等多所高校建立合作关系,与海南省各市县地方政府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在海外交流方面,已经与五大洲58个国家、100多所高校和教育机构开展了学术交流活动,与境外53所大学和教育机构建立姐妹学校关系,与9所大学合作培养人才。2009年,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批准将东南亚汉语推广师资培训基地落户我校。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为中国政府奖学金生接收院校。2015年,与马来西亚世纪大学共建的孔子学院顺利揭牌。
六十多年来,学校始终秉承“崇德尚学,求是创新”的校训精神,以服务基础教育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在教师教育、海南和南海区域历史文化、海南生态环境和特有物种保护、海南药用植物开发研究等领域具有独特地位,发展成为海南省教师教育中心,重要的高级应用人才培养基地、科学研究基地和海南教育文化对外交流基地,为海南基础教育、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建校至今,已经为社会培养了各类人才14万多人,尤其是海南各中学校长、教学骨干多为我校毕业生,被誉为“琼岛名校,教师摇篮”。
“十三五”期间,学校将抢抓国家“一带一路”、国际旅游岛建设等重大战略机遇以及省部共建和省重点大学建设的契机,以服务终身教育、服务绿色崛起和服务文化交流与传承为己任,以教师教育为根本,以改革为动力,努力建设教育思想先进、办学开放、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学风优良的现代化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高水平大学。
二、报名须知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共涉及学术型16个学科(专业),专业型3个类别、18个领域,具体招生专业目录请查看《海南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为拟招生数(拟招推免生数含在拟招生总数内),最终招生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招收推免生数,以最后推免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包括: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部分专业报考说明
①化学专业暂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②“课程与教学论”专业下设3个研究方向,其中03学科课程与教学理论研究(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方向,仅限本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报考。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1)报考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除部分专业领域外均需符合上述(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1-4的要求。
(2)部分专业领域报考条件说明:
①报考教育硕士“045101教育管理”领域的考生,须是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②教育硕士“045103学科教学(语文)、045105学科教学(物理)、045106学科教学(化学)、045107学科教学(生物)、045110学科教学(地理)、045112学科教学(体育),045111学科教学(音乐),045113学科教学(美术)”8个领域不招收跨专业考生。
③教育硕士“045108学科教学(英语)”,限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且需通过大学英语四级;
3、同等学力考生报考说明
(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2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2)以同等学力身份跨专业报考者,须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四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复试时须提交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
4、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报考条件
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硕士“教育管理”领域除外)均可接收推免生。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我校志愿并参加复试,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需与申请专业相同或相近。 具体接收条件请考生查阅《海南师范大学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接收工作办法》。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含推免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及网上缴纳报考费,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推免生除外)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者,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考生需认真在研招网校对身份证号码、学历证书号码、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等重要信息(报名信息从报名到录取全程使用),发现网报信息错误者请自行及时修改,以免影响整个招考过程。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并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①考生考前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②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同时具有专、本科学历的考生,在备注信息中,详细准确填写各阶段毕业时间、学校、专业等信息(包括本、专科阶段),并注明全日制、自考及脱产进修等学习类别。
③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8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④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2、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间、地点,请注意查看所选考点(或考点所在省级招办或教育考试院)的公告通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要求
①考生到报考点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②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
③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的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④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⑤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⑥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⑦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有关考生学历和学籍查询的说明
(1)考生填写的毕业信息,必须与毕业证书完全一致,否则会导致校验未通过,包括毕业学校名称及毕业年月等。
毕业后更改姓名等的考生应提供相应权威部门的真实证明材料供核查。
(2)原毕业学校更名或合并者,如在下拉列表找不到学校名称,考生必须在网报系统中选择“其他”,然后手工填写毕业证书上的学校名称。
(3)复试资格审查时,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生证原件。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本人进行学历在线验证,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可获得上述备案表。无法通过在线验证获得备案表的,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本人进行学籍在线验证,获得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通过在线验证的,须咨询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更正学籍注册信息。
(4)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将贯穿招生全过程。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证明材料或是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不配合者将不予发放准考证。
(5)请考生自行查询并获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学校相关部门解决。
(6)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届时通过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六)初试
1、准考证下载打印
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3、考试地点:由考点统一安排。
4、初试时间与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公告。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5、考试科目与考试大纲
研究生初试、复试科目详见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其中,101思想政治教育、201英语一、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313历史学基础等科目为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的相关机构组织编制。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主命题,自命题考试科目的考试大纲请登录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查询。
考生务必按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选择相应的考试科目,否则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复试录取
1、复试科目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请查阅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3、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时间、地点及复试要求,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
(八)其他
1、目前我校只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两年。
2、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年。
3、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及其他类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助学贷款等部分组成。
(1)助学金:硕士研究生每月600元,按月发放,每年发放10个月。
(2)学业奖学金:额度分档,按年度一次性发放。
(3)国家奖学金:优秀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2万,具体评选及发放办法,依据学校相关管理文件执行。
4、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除录取类别为定向培养外(须在录取前签订三方定向委培合同),均要求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人事档案调档函将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发放到考生本人。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571158)
联系电话:0898- 65893907
附件:
海南师范大学2018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海南师范大学2018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各学科简介与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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