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商学院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温州商学院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内容如下,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敬请收藏本站,或下载我们的高招帮APP和高招帮微信公众号(里面有非常多的免费高考资源可以领取,有各种高考问题,也可直接加我们网站上的招生客服微信,全程免费答疑,助各位高考一臂之力,争取早日考上理想中的高等院校。)
温州商学院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正文
温州商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精神,深入完善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3年温州商学院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温州商学院学校代码:13637,浙江招生代码:0126
办学性质:民办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高教园区
邮政编码:325035
第五条 温州商学院是浙南闽北赣东唯一一所商科类本科院校,坐落于永嘉学派发源地、中国民营经济先行地——温州。学校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干,文学、艺术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在校生15000余人。秉承“砥志砺行、与时竞进”校训精神,践行“成长会做人,成才会做事”育人理念,立足温州,面向浙江,辐射全国,努力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现代商业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第六条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均纳入同专业普通培养体系,学生毕业后统一颁发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温州商学院”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相应学科门类学士学位。
第三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七条 学校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300名,各专业(类)招生计划如下:招生类别 | 招生专业(类) | 招生计划 | 选考科目要求 |
学费 (元/学年) |
普通类 提前录取 |
金融学 | 30 | 不提科目要求 | 35000 |
税收学 | 15 |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20 | |||
工商管理类 (含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审计学、财务管理专业) |
55 | |||
会计学 | 30 | |||
创业管理 | 15 | |||
外国语言文学类 (含英语、商务英语专业) |
35 | |||
新闻传播学类 (含广告学、传播学、 网络与新媒体专业) |
50 | |||
计算机类 (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 |
50 | 物理(必选) | ||
合计 | 300 |
第四章 报考条件与办法
第九条 报考温州商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1.已经参加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2.中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均为P等及以上);
3.学考科目均须合格;
第十条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录我校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书面材料的扫描件或清晰端正照片,考生无须递送纸质材料。具体书面材料如下:
1.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申请表,并附考生本人签名(无须盖章);
2.个人陈述(不少于800字,需手写)
3.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注:上述材料请以扫描件或照片形式上传到报名系统,如上传材料缺失、不符合要求、无法辨识,均视为报名无效。
第十一条 学校将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及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依据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学考)折算成绩排序,按各专业(类)招生计划数14倍(同分带入)确定考生综合素质测试资格。若考生报考人数不足所报专业(类)招生计划数的14倍,则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全部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获得资格的考生名单将在招生网上予以公布,考生也可登录我校“三位一体”报名系统查询。
第五章 报名及考试时间安排:
第十二条 网上报名:2023年3月1日—20日公布综合素质测试资格名单:2023年3月28日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3月29日—4月5日
(未缴费视为放弃综合测试资格)
综合测试时间:2023年4月15日—4月16日
(视各专业报名情况确定具体日期)
第六章 报考费标准:140元/人
第七章 综合素质测试程序
第十三条 综合素质测试采用面试形式,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均须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查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各专业(类)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在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第十四条 综合素质测试考察范围及方式详见《温州商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说明》
第八章 录取原则与办法
第十五条 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十六条 综合测试入围考生须参加浙江省2023年普通高考,考生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志愿填报纳入我省普通高校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统一填报,考生须在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所填报专业(类)须和报名时所确定的专业(类)一致,否则无效。
第十七条 学校按各专业(类)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并根据各专业(类)考生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成绩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成绩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同分则按照高考位次号排序)、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若仍相同,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八条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1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25%+高考成绩÷7.5×60%”计算形成。以上各环节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取小数点后3位,再进行相应计算。
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成绩折算分如下:
备注: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
第十九条 学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学考成绩,等第计分方式与应届生相同,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科目等级成绩,取其中的最高等级作为“技术”科目的学考等级成绩计入。
第二十条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数据为准。
第二十一条 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达到专业(类)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各专业(类)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学校录取的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各专业(类)不设单科成绩要求,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往届生录取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二十二条 允许考生进校后参照普通类招生申请转专业,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明文规定不能转专业的情况除外。具体以我校学籍管理公布为准。
第二十三条 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不予注册学籍,已注册的,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 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 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 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 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如遇重大突发情况,学校将视情保留对相关考核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调整的权利。第二十五条 学校依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物价局(浙教计〔2018〕22号)文件规定收取学费、住宿费。
第二十六条 学校选拔录取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77-86689588。录取结果将通过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或温州商学院招生网(http://zsw.wzbc.edu.cn)公布。
第二十七条 招生工作联系方式:温州商学院招生办公室
招生热线:0577-86698888
学校网址:http://www.wzbc.edu.cn
微信公众号:zswucc
温州商学院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添加北京大学招生客服微信,或微信搜索公众号“高招帮”,关注【高招帮】微信公众号,以北京大学为例,在高招帮微信公众号输入【北京大学分数线、北京大学高招群、北京大学排名、北京大学招生计划、北京大学招生目录、北京大学招生办电话、北京大学王牌专业】即可在手机上查看相对应北京大学高考招生信息或资源。
本文来源:http://www.okaoyan.com/gaozhaobang/zonghepingjia/799308.html
推荐阅读
上海纽约大学
上海纽约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简章(中国大陆学生) 上海纽约大学将中美优质高等教育的优势相结合,精心打造注重激发和提升学生创新能力的课程体系、教学环境和培养模式,致力于将学…… 日期:05-12 阅读量:23399
昆山杜克大学
…… 日期:05-12 阅读量:22416
北京外国语大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2023年一带一路外语专业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北京外国语大学是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外国语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首批211工程高校、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高校、首批双一…… 日期:05-12 阅读量:22061
上海科技大学
上海科技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上海科技大学2023年本科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已经公布,报名时间2023年02月08日-2023年05月05日。 上海科技大学(ShanghaiTech University,简称上科大、ShanghaiT…… 日期:05-12 阅读量:23109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23年本科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已公布,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23年在广东、浙江、上海、山东、福建及江苏6省(直辖市…… 日期:05-12 阅读量:23887
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
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2023年本科综合评价招生简章(3+1+2省市) 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是一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办性质的中外合作大学。学校以建设独具特色的世界一流国际化综合性研究…… 日期:05-12 阅读量:24592
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
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2023年本科综合评价招生简章(3+3省市) 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是一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办性质的中外合作大学。学校以建设独具特色的世界一流国际化综合性研究型…… 日期:05-12 阅读量:22736
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
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2023年本科综合评价招生简章(适用于传统高考省市) (适用于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四川、陕西) 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是一所具有独立法…… 日期:05-12 阅读量:21373
南方科技大学
南方科技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一、报名对象 身心健康、志存高远、勇于担当、独立思考、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参加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中理科毕业生(…… 日期:05-12 阅读量:21599
中国科学院大学
中国科学院大学2023年本科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中国科学院大学(简称国科大)的本科教育,旨在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未来科技领军人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 日期:05-12 阅读量:21666
浙江音乐学院
…… 日期:05-12 阅读量:21879
中国美术学院
中国美术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 日期:05-12 阅读量:23141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浙大城市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实施我省新课改高考方案,结合浙大城市学院三位一体…… 日期:05-12 阅读量:24466
台州学院
台州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 日期:05-12 阅读量:24532
嘉兴学院
嘉兴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为深入实施浙江省高考改革方案,优化人才选拔机制,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嘉兴学院2023年在浙江省…… 日期:05-12 阅读量:21063
浙江师范大学
浙江师范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普…… 日期:05-12 阅读量:23716
浙江工业大学
浙江工业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 日期:05-12 阅读量:2733
浙江工商大学
浙江工商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根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本…… 日期:05-12 阅读量:21839
温州医科大学
温州医科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落实浙江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结合学校办学优势和人才培养特色,…… 日期:05-12 阅读量:23472
温州肯恩大学
温州肯恩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 日期:05-12 阅读量:2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