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发布时间:2022-04-30 编辑:高招帮小莉
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内容如下,更多高招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敬请收藏本站,或下载我们的高招帮APP和高招帮微信公众号(里面有非常多的免费高招资源可以领取,有各种高招问题,也可直接加我们网站上的招生客服微信,全程免费答疑,助各位高招一臂之力,争取早日考上理想中的高等院校。)

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正文

以下是高招帮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西安医学高等校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在各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执行各生源省份招生录取政策。

第十条  录取考生时调档比例执行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一条  我校认可各生源省(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各省相关录取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  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我校按照各省(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各省(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三条  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即按照考生的进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满足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类推直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如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对服从调剂的考生,调剂到未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且所报专业志愿均已满额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在录取过程中,如各专业报考人数与计划严重不平衡,与生源地省(市)级招生部门协调同意后,将对各专业之间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的调整。

第十五条  我校录取时对考生外语语种不做限制,入校后各专业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进校后进行复查。

添加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客服微信,或微信搜索公众号“高招帮”,关注【高招帮】微信公众号,在高招帮微信公众号输入【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分数线、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高招群、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排名、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计划、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目录、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电话、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王牌专业】即可在手机上查看相对应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高考招生信息或资源

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高招公众号 高招帮公众号

本文来源:http://www.okaoyan.com/gaozhaobang/luqu/679200.html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