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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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通知 正文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规定》(佛科院研〔2018〕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及相关要求公告如下:一、组织管理
1.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2.各学位点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位点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制定本学位点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对考生进行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协助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
3.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访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并按照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受理考生申诉和处理违纪事件。
二、招生计划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下达到我校的实际招生计划,并依据《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方案》,确定我校2019年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如下表所示:
表1 2019年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表
类别 | 学科专业代码及名称 | 招生计划(人) | 备注 | |
学术学位 | 080200机械工程 | 18 | 各学科专业预计接受调剂的情况具体参见各学位点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以调剂系统发布的为准。 | |
090600兽医学 | 20 | |||
081400土木工程 | 17 | |||
080300光学工程 | 8 | |||
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 | 9 | |||
090500畜牧学 | 8 | |||
专业学位 | 教育硕士 | 045102学科教学(思政) | 4 | |
045103学科教学(语文) | 17 | |||
045104学科教学(数学) | 9 | |||
045108学科教学(英语) | 6 | |||
045114现代教育技术 | 12 | |||
工程硕士 | 085210控制工程 | 46 | ||
农业硕士 | 095131农艺与种业 | 13 | ||
095133畜牧 | 13 | |||
095134渔业发展 | 6 | |||
095135食品加工与安全 | 13 | |||
兽医硕士 | 095200兽医 | 27 | ||
国际商务硕士 | 025400国际商务 | 27 |
2.我校可根据生源情况动态调整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以及拟接受调剂人数。
三、复试基本分数线
我校执行《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规定的A类考生分数线。
四、复试要求
各学位点应根据自身学科专业特点及要求制定本学位点《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向考生公布。
(一)复试比例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各学位点可根据生源情况自行确定复试差额比例。
(二)复试资格
1.满足条件的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相关学科专业且达到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按照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初试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学科专业复试考生名单。
2.符合调剂要求的调剂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启动调剂复试。调剂复试考生名单由各学位点根据各学科专业遴选原则确定。
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经研究生学院审核后同时在各学位点网站和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
(三)具体安排
1.复试时间、地点:复试工作安排在3月26日至4月30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学位点安排并提前报研究生学院备案后再通知考生本人。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复试程序:
(1)报到及复试资格审查;
(2)体检;
(3)复试(包括笔试、面试);
(4)公布拟录取名单;
(5)政审;
(6)录取公示。
3.复试资格审查要求:
考生须在我校规定的报到时间内到我校研究生学院(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广云路33号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仙溪校区行政楼A1-217)报到并提交以下审查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应届考生须持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大学成绩单的原件及所有复印件;往届考生须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及所有复印件。
(2)所有考生须提供初试准考证和初试成绩单(或研招网成绩查询截图)复印件,以及正面免冠一寸彩色近照两张。
备注:①学历(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必须提供给学历(籍)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参加复试;
②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一律不予退还。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③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笔试及面试。
(四)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两个环节。
1.专业课笔试:专业课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2门本科主干课程。专业课笔试科目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以我校2019年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考试科目为准。
2.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包括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两部分,满分为200分,其中: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满分为50分,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满分为150分。
3.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为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成绩之和,复试成绩达到180分为及格,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流程:参见各学位点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5.复试要求: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五)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于复试期间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制定。
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1.有关证件:考生需准备正面免冠一寸彩色近照一张,并随身携带身份证、我校复试凭证,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支付。
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地点:佛山市中医院禅城高新区医院(张槎医院)。医院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纯阳路10号。
4.体检要求:
(1)体检当天早上应空腹;
(2)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复试凭证和正面免冠一寸彩色近照一张到张槎医院5楼体检中心签到;
(3)考生领取体检表进行体检,体检完后将体检表交回5楼体检中心。
五、调剂复试
(一)调剂基本原则
1.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第一志愿上线生源或经复试后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启动调剂复试,并根据调剂生源情况采取多批次滚动复试方式。
2.满足调剂要求的考生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确认调剂至我校方为有效。
(二)调剂生源要求
调剂复试须满足以下要求: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
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
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
9.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
10.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六、破格复试
(一)破格复试原则
学校原则上不进行破格复试。确属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特殊人才,经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由相关学位点组织复试考核,通过后将确定的拟录取名单在本学位点所在学院及研究生学院网站公示,并详细说明考生个人信息及破格理由。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
(二) 破格复试条件
1.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当其所报考的学科专业合格生源不充足的条件下,可申请破格复试。
2.破格初试分数要求:单科下调5分或总分下调10分,且不允许双破格,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
七、复试成绩计算及录取原则
1.复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2.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
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0.6+复试总成绩×0.4
3.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当日公布考生复试成绩。
4.录取原则:
(1)各学位点应严格按照各批次复试考生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各批次拟录取考生名单(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
(2)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审查不合格不予录取;
(5)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已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确认其他高校拟录取的考生不得调回我校录取。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考核内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考核方式:在复试阶段采取面谈、“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3.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公章。
九、信息公开
为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我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在研究生学院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复试公告、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复试考生名单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其中: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同时公布我校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十、纪检工作
复试纪检工作由我校纪委监察处监督执行。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当天宣布,考生复试时如有作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生复试资格;复试考官及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罚。考生如对考试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向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信访小组申诉。
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
纪委监察处联系电话:0757-82988227
研究生学院联系电话:0757-83963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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