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空间与环境学院接收推免

发布时间:2019-04-19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2019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空间与环境学院接收推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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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空间与环境学院接收推免 正文

  一、组织管理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负责制定我院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同时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复试小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在我院教师中选派,负责确定复试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及主要程序,并负责组织实施。

  学院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曹晋滨、唐莉

  委员:丁永斌、朱天乐、相艳、符慧山、於益群、刘文龙、吕浩宇、孙轶斐、李晓敏

  秘书:刘薇

  二、学院拟招收推免生专业目录及名额



  注:只接收全日制学习方式。最终接收名额根据实际情况可能有所变动。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

  2、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专业基础、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4、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不端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学历研究生体检工作标准》要求。

  四、申请材料

  1、真实完整填写《空间与环境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2019年研究生申请表》一式一份(见附件一);

  2、有效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件一份,要求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A4纸上;

  3、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本人自述(限1000字以内)一份;

  4、提交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一份(需原件);

  5、《政审表》纸质版一份,具体填写要求见其说明(见附件二);

  6、申请攻读博士的推免生须提交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见附件三);

  7、若有本人具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科技成果,提交复印件一份;

  8、若有本人在学期间学科竞赛、科技活动、四六级证书或其它获奖的证明,提交复印件一份;

  注:以上所有材料(统一用A4纸)需按顺序装订,密封在档案袋里,于2018年10月19日下午17:00前寄到(或于工作日送到)以下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空间与环境学院(新主楼B座306室),刘薇收,电话:13811052439。

  9、填写“空间与环境学院2019年推免研究生情况表”(附件四)发至邮箱lwelf@126.com

  五、申请、复试及录取流程

  1、申请

  申请者请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相关说明及要求,关注学院网站相关通知,向我院提交上述申请所需相关材料。即日起接收材料,请于2018年10月19日下午17:00前将全部申请材料寄到(或与工作日送到):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空间与环境学院(新主楼B座306室),刘薇收,电话:13811052439。请在信封封面上注明“2019年研究生推免资料——学生本人所在学校及姓名”。

  此外,申请者还需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网上支付、填写志愿等步骤,网报志愿须与纸质材料填写志愿一致。

  2、复试

  (1)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对申请者各项材料进行综合审核,确定复试名单。

  (2)复试环节将对学生的政治思想表现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形式为综合面试,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每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察考生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相关实验技能及综合应用知识的能力、学术思想和创新意识、外语水平、对本学科前沿了解程度、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

  (4)复试时间暂定于2018年10月23日,确切时间地点以后续通知为准。申请者请关注空间与环境学院网站复试通知,并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参加复试。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申请者复试时需交纳复试费100元/人。

  (5)进入复试的推免生均需参加由北航校医院组织的体检,体检审核未通过者不予录取。体检定于2018年10月22日上午,具体要求请关注后续通知。

  3、录取

  (1)复试结束后,学院网站公示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

  (2)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学生发放待录取通知,在系统中收到待录取通知的学生,务必在学院要求的截止日期前登录系统点击“确认”,否则我院将取消该生的待录取资格,并相应依次递补录取其他学生。

  (3)考生一旦接受待录取通知,则不可再接受其他志愿的待录取通知,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列为统考生。

  (4)被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包括硕士、博士),须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应协议书(见附件五)。

  六、其他说明

  1、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审核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2、若未按时提交相关培养协议(仅对于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或录取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考生)或2019年9月份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则取消录取资格。

  3、一经发现申请者提供的各项材料不实,即刻取消其推荐免试录取资格。

  4、未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确认的推免待录取结果,一律无效。

  5、申请者须及时浏览“推免服务系统”、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学院网站公布的有关通知,不及时查看信息导致的损失,考生自己负责。务必保证“推免服务系统”网上报名填写的手机号码正确,并保持手机畅通。

  6、北航本校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也须按照上述要求进行。

  7、根据申报情况,可能会有其他批次的复试通知,请关注空间与环境学院网站。

  8、所有资料均不退还。

  9、未尽事宜遵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相关规定。

  10、学院受理考生的申诉和投诉,对申诉和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空间与环境学院,联系方式:01082339082,13811052439,lwelf@126.com

  空间与环境学院

  2018年10月16日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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