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保研夏令营

更新时间:2021-09-16 13:59:09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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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西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年硕士推免接收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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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2021年西北师范大学推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例

(一)学校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非全日制领域除 — 1 — 外)均可接收推免硕士生,各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均可接 收直博生,接收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的具体专业和人数以当年 度工作通知为准,接收的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分别占学院当年 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二)接收推免硕士生的总规模一般不超过学校硕士生招 生计划的 50%,各专业需留出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用于招收统 考考生。 (三)接收直博生的总规模一般不超过学校博士生招生计 划的 20%。 (一)报名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考生于10月12日起可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按照网站要求登记注册,查询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未在推免生服务系统中报名、接收复试通知、接收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不能录取。
(二)发送复试通知
各招生学院通过登录推免生服务系统查看本学院各专业推免生报考情况并发送复试通知。
(三)组织复试
1.复试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身心健康状态、思维敏锐程度、语言表达能力、专业基础知识、试验技能、逻辑思维能力以及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方面的考核,主要采用面试方式,也可以采取笔试、试验技能考核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学位硕士生应增加应用能力考查的内容。
2.复试时间:9月27日-10月20日。
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安排复试方式和内容并在学院主页上提前公示三天。每个学生的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需携带材料:
(1)《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
(3)国家英语(法语、日语、德语)四级、六级证书;
(4)其他获奖证书、所发表的与专业相关的文章等材料。
4.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为及格,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各招生学院可自行确定各类考核内容的分值并计算总成绩,作为综合排名的依据。
5.复试结果。学院将参加复试考生的成绩、拟录取专业、研究方向及导师等信息填写后交研究生院。
6.体检:推免生体检工作统一安排在新生入学报到时进行。
以2021年西北师范大学推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例
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具有推免生推荐资格高等学校推荐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据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消息,2018年西北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单公示已经公布,详情如下: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审核,以下学生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以签约学生为准),现将名单公示。

  公示时间:9月20日—9月24日

  联系电话:0931-7971932

  纪委(监察处)电话:0931-7971683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4〕5号)和《关于下达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就我校做好201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201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推荐类型
  本次推免工作包括普通推免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研究生支教团”。农村教育硕士推免另文通知,支教团推荐工作由校团委负责推荐。

  三、指标分配
  2016年教育部给我校下达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普通指标共391名,其中10个名额用于学校选聘辅导员在校工作两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名额总共41人,其中东北师范大学1人,西南大学35人,陕西师范大学5人。研究生支教团推免名额12个。
  各学院推免生总指标以学院2016届毕业生数(不含专升本学生)为主要依据,结合学院本科招生专业数进行分配。学校选聘辅导员在校工作两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推荐,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由校团委负责推荐。

  四、推荐原则和办法
  1.坚持公平公正、择优选拔的原则。推免生制度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推免工作,制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正、公平,择优选拔,宁缺毋滥。
  2.坚持全面考核、保证质量的原则。在选拔工作中,既要重视考核学生的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又要重视考察业务标准。对业务标准的考核,要以学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为基础,突出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按综合测评成绩(课程成绩占70%)分专业或班级排序,依次推荐。
  4.各学院在学校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制定符合实际的具体办法,积极鼓励推免生留校攻读研究生。

  五、推荐条件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大学本科阶段课程学习成绩优秀,补考课程不超过两门次;
  2.英语专业学生通过国家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其它专业学生参加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艺术和体育类英语达到350分),或参加国家大学法语、日语、俄语等四级考试成绩合格;参加雅思、托福成绩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3.遵纪守法,品学兼优,在校期间无违纪、违规、违法等行为,未受任何学校处分;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在校学习期间创新能力和科研成果突出或在专业方面取得重大成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核推荐、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对推荐条件中的综合排名、外语等要求可以适当放宽,推荐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学院推免生总数的10%。
  1)在国家级各类重大技能、智能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者(如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国机器人大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就业创业技能大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全国英语演讲及辩论大赛、全国艺术展演等)。
  2)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学术培养潜质者:①在国内核心期刊或被SCI、SCIE、EI、ISTP收录本人为第一作者、西北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学术论文(学校科研成果分类办法A、B类论文);②获国家或省部级科研奖(前3名);③本人为第一申请人、以西北师范大学名义取得国家级发明专利;④以第一作者身份出版字数超过5万字的学术著作。

  六、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院制定推免办法。9月10日至11日,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制定本学院推免工作办法,9月11日前通过中国研招网管理系统(https://yz.chsi.com.cn/)上传,并安排相关班级计算学生成绩,做好推荐研究生相关准备工作。
  2.学生申请。9月12-14日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并登陆研究生院管理系统(http://210.26.111.97:85/)提交完善相关信息,提交个人申请。
  3.学院推荐。9月15日至16日,学院对申请学生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本学院拟推荐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后将推荐学生相关信息输入管理系统并提交。
  4.学校审核。9月17日至18日,学校研究生院、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等相关部门对学院推荐学生进行全面审核,确定2016年学校拟推荐名单。
  5.名单公示。9月19日至9月25日,学校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6.上报名单。9月24日学校将推荐名单通过中国研招网平台上报教育部,推荐工作完成。
  7.联系单位。9月28日至10月25日,推免生登录研招网(http://yz.chsi.com.cn/),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后进入报名界面。
  推免生报名、复试通知发送、录取和交费等均须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系统进行。普通推免生根据各招生单位公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自由报考。获得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补偿名额的推免生,经相关师范大学复试同意录取后,不得报考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如相关师范大学对补偿名额推免生经复试不予录取,则视为放弃此补偿名额,可作为一般推免生自由报考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
  报考注意事项:(1)考生同时可报三个志愿,每个志愿48小时内不得修改;(2)考生可同时接受多个复试通知,但只能接受一个待录取通知;(3)推免生一旦确认待录取,则不允许填报志愿及接受各类通知,管理部门不允许再发送新通知;(4)全部网上缴费,未缴费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5)规定时间内未同意待录取推免生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6)不同类型推免生报名时系统有相应约束。

  七、组织领导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学校推免生推荐工作。研究生院负责具体实施,校纪委监督,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协助。
  2.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教师代表等组成。推免工作小组研究制定本学院推荐实施办法,具体负责本学院推荐工作。

  八、注意事项
  1.推免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大、时间紧,各学院要切实加强领导,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确保推免工作按期顺利完成。
  2.凡在研招网接收待录取推免生,不得再报考参加本年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3.推免生在2015年10月25日前未能联系到接收单位且本学院不同意接收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不再保留推免资格。本人可报名参加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研究生院
  二○一五年九月九日 一、接收原则
  1.接收推免生条件不得低于我校推免生推荐条件。学校201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专业(除学术型计算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专业,专业学位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外)均可接收推免生。
  各专业接收推免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本专业2014年招生计划人数(以学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的50%。
  2.学院应积极采取各种措施鼓励本校推免生留校攻读硕士学位。
  二、组织领导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学校推免生接收工作,研究生院负责全校接收推免生资格审查和录取。各学院具体负责本学院各专业推免生接收、考核及复试工作。
  三、接收对象
  纳入国家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具有推免生推荐资格高等学校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四、接收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愿为祖国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具有推免资格本科学习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2.本科学习期间成绩优秀,补考课程不得超过两门次;
  3.英语专业学生通过国家专业英语四级考试;其它专业学生参加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含)以上(音乐、体育、美术、舞蹈专业成绩350分(含)以上),或参加国家大学法语、日语、德语等四级考试成绩合格;
  4.在校期间无违纪、违规、违法等行为,未受学校处分;
  5.具有良好的学术专长和较大发展潜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接收各种荣誉称号获得者、学习奖励获得者和在学期间发表过学术论文或科研成果者。
 五、申请材料
  1.《2014年西北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1份;
  2.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1份;
  3.国家英语(法语、日语、德语)四级、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1份;
  4.获得推荐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材料(加盖教务部门公章)1份;
  5.其他获奖证书、所发表的与专业相关的文章等材料复印件各1份。
  六、程序及时间安排
  1.提交申请。2013年9月10日~10月10日,填写《西北师范大学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经推荐学校推荐部门签署意见后,将有关材料直接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部(邮寄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东路967号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部,邮编:730070)。
  2.资格审查。2013年9月21日~10月12日,学校研究生院对接收的推免生资格进行审核。将符合接收条件推免生申请材料转至各学院。
  3.审核复试。2013年9月23日~10月23日,各学院对推免生进行综合审核并决定拟接收推免生复试名单,组织复试。将复试结果及《西北师范大学接收201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审批表》(附件3,可下载)报研究生院招生部。
  4.名单公示。2013年10月24日~10月30日,研究生院对复试合格推免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寄发《西北师范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接收函》。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学校拟录取为2014年硕士研究生。
  5.报名登记。2013年10月7日~10月22日,推免生持《西北师范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接收函》到推荐学校办理推荐免试有关报名手续。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同时将《全国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登记表》(加注当地省级招生部门推荐意见及公章)寄(送)到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部。逾期未寄(送)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七、其它
  1.各学院要结合本专业要求和推免生实际,对接收推免生做好统筹规划,做到校内校外兼顾,择优录取。
  2.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到其它院校申请推免资格,不得“双向选择”进行就业,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统一考试。否则视为本人违约。
  3.被录取的推免生在2013年研究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受到纪律处分或体检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申请人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一经发现,将取消申请人的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本人负责。
  5.申请材料邮寄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东路967号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730070)。
  联系人:秦红卫王海强
  电话:0931-7971932传真:0931-7971697 关于做好201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和《关于做好201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1]14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就我校做好2012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纳入国家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2012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指标分配
  2012年教育部给我校下达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指标共315名,其中推荐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187名,推荐专业学位研究生128名。
  2012年各学院推免生总指标以学院2012届毕业生数(不含专升本学生)为主要依据,结合学院本科招生专业数进行分配。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部分。研究生支教团3个指标的分配由校团委负责。
  专业学位研究生推免名额不得用于推荐学术型研究生。
  三、推荐原则和办法
  1.坚持公平公正、择优选拔的原则。推免生制度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推免工作,制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正、公平,择优选拔,宁缺务滥。
  2.坚持全面考核、保证质量的原则。在选拔工作中,既要重视考核学生的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又要重视考察业务标准。对业务标准的考核,要以学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为基础,突出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按综合测评成绩(课程成绩占70%)分专业或班级排序,依次推荐。
四、推荐条件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大学本科阶段课程学习成绩优秀,补考课程不超过两门次(含两门次);
  2.英语专业学生通过国家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其它专业学生参加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含)以上(音乐、体育、美术专业成绩350分及以上),或参加国家大学法语、日语、俄语等四级考试成绩合格;
  3.遵纪守法,品学兼优,在校期间无违纪、违规、违法等行为,未受任何学校处分;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在校学习期间创新能力和科研成果突出或在专业方面取得重大成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学院推免领导小组审核推荐、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对推荐条件中的综合排名、外语等要求可以适当放宽,推荐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学院推免生总数的20%。
  1)在国家级各类重大技能、智能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者(如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国机器人大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就业创业技能大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全国英语演讲及辩论大赛、全国艺术展演等)。
  2)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学术培养潜质者:①在国内核心期刊或被SCI、SCIE、EI、ISTP收录本人为第一作者、西北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学术论文(学校科研成果分类办法A、B类论文);②获国家或省部级科研奖(前3名);③本人为第一申请人、以西北师范大学名义取得国家级发明专利;④以第一作者身份出版字数超过5万字的学术著作。
五、程序及时间安排
  1.本人申请。2011年9月2日至8日,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填写《西北师范大学201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点击下载)。
  2.学院推荐。2011年9月9日至13日,学院对申请学生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本学院拟推荐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将公示后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包括推免生情况汇总表、推免生申请表、全国推免生登记表、三年学习成绩表(教务系统打印并加盖学院公章)及外语四、六级合格证(成绩单)复印件、在学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及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报研究生学院招生部。
  3.学校审核。2011年9月14日至15日,学校研究生学院、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等相关部门对学院推荐学生进行全面审核,确定2012年学校拟推荐名单。
  4.名单公示。2011年9月16日至9月22日,学校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5.联系单位。2011年9月23日至10月15日,推免生联系培养单位,并于10月15日前将接收单位同意接受公函报研究生学院招生部,领取《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六、组织领导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学校推免生推荐工作。研究生学院负责具体实施,校纪委监督,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协助。
  2.学院成立由学院负责人和教师代表3~5人组成的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研究制定本学院推荐实施办法,具体负责本学院推荐工作。
七、注意事项
  1.推免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大、时间紧,各学院要切实加强领导,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确保推免工作按期顺利完成。
  2.各学院要积极做好专业学位免试硕士研究生的推荐工作,妥善处理好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推荐中的问题。
  3.各学院上报的推免生申请表单位意见栏内必须注明“学术型”或“专业学位”,“向外推荐”或“留校”,推荐本校学习的须写明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和指导教师。推荐类型及去向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4.凡取得接收单位接收函的推免生,不得再报考参加本年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5.推免生在2011年10月20日前未能联系到接收单位且本学院不同意接收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不再保留推免资格,该指标由学校另行分配给其他学院。本人可报名参加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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