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学校《中国药科大学2021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的精神及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国际医药商学院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研究生导师等组成的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本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包括制定本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审核报名信息、确定复试名单、发放复试通知、组织考核、发放待录取通知等,并报学校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二、接收专业及名额
(一)接收硕士推免生
接收的硕士推免生为2021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的优秀学生。可接收名额上限为:学术学位41名、专业学位45名,各专业可接收名额如下:
(二)接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推免生
2021年学院在社会与管理药学、药物经济学2个博士点专业招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推免生(简称“直博生”),接收人数为:社会与管理药学 2名 ,药物经济学 1名
三、接收对象及进入复试考核条件
学院以《中国药科大学2021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文件规定和研究生院相关要求作为总体指导,开展本院接收推免生工作。
学院2021年接收推免生及进入复试考核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不端及其它违法违纪行为。
2、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具备作为研究生培养的潜质和基础。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学术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及具有代表性科研成果者优先考虑。
3、获得所在本科院校2021年推荐免试资格,并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4、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5、申请直博的推免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应有较突出的科研能力和专业素质,具有相应专业博士生培养潜质,学习成绩优异,原则上本科推荐环节总评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在前2%(含2%);各类国家级基地班或入选拔尖创新人才计划的推免生本科推荐环节总评成绩的专业排名应在前20%(含20%)。特别优秀的生源其本科推荐环节总评成绩排名可以适当放宽。
同时获得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证明(成绩有效期在4年之内):
六级(CET-6)成绩≥500分;或托福(TOEFL)成绩≥90分;
或雅思(IELTS)成绩≥7;
或以第一作者(排位第一)在SCI期刊(不含扩展版)上发表过一篇专业学术论文。
6、参加过本学院2020年暑期夏令营并获得“优秀营员”称号的学生,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同等条件下征得拟报考导师同意后,可以优先拟录取为本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无需再参加本院推免生复试。“优秀营员”资格仅限在其参加考核的同一个二级学科录取时有效。
四、进入复试考核人数
学院根据各专业接收名额、优秀营员人数及推免生报名情况,原则上按照不超过200%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学生名单。
五、报名
申请人可以于2020年9月28日前登陆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网址:http://yzs.cpu.edu.cn/logon)进行注册预报名,学院将优先安排复试、优先接收。
六、复试考核
所有报名的推免生(含直博生)均需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院通过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向报名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对是否参加复试及时回复,不同意或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复试形式采用远程网络视频面试,使用“钉钉”软件,请考生提前熟悉“钉钉”软件使用,并保证复试时具备稳定可靠的网络条件和环境。
学院按预报名名单进行筛选、组织接收复试,考核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考核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对申请直博生的推免生,按照博士生入学考核要求组织复试,考核小组由5位或5位以上博导(教授)组成,考核分为外语应用能力考查、专业基础考查和科研综合能力考查三个模块,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个单项满分成绩为100分,单项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第一批次复试安排详见附件)
七、成绩公布及待录取
所有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申请人均应于2020年10月12日起登录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完成注册、报名、确认接收等相关操作。
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复试通过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可查看待录取通知及复试成绩,并须在收到通知后6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待录取”通知,一旦确认不可更改。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视为放弃该专业的拟录取资格。
考生只可同意接受本学院一个专业的待录取通知,考生一旦确认待录取,则不允许填报其他志愿及接受各类通知。
八、多批次复试录取
第一批次待录取结束后,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学科是递补录取还是组织新一批次复试。如进行多批次复试录取,考生在某一专业参加复试但未被录取,不能再次报考该专业。
九、公示
10月25日前,学院对拟接收的推免生且已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待录取的考生,在本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与学院接收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电话:025-86185036。
十、学费奖助政策
参照《中国药科大学2021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执行。
十一、政策咨询
考生在推免生接收工作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向学院咨询及交流,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5-86185036。
十二、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中国药科大学国际医药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