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理工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及其他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我院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章程,如下。
一、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能够获得本科所在高校2021年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毕业生。考生2021年入学前(具体入学时间按学校规定执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良好,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及其他违法违纪受纪律处分记录。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接收专业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接收推免生专业目录信息如下:
招生专业指导教师专业方向可登录大连理工大学主页“师资概况”界面浏览,查询地址http://faculty.dlut.edu.cn/。
三、申请流程
1.申请者可选择以下三种方式之一申请我院:
方式一:获得所在学校的推免资格并参加我校学术夏令营(考核结果为合格)→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申报我校;
对于该方式的申请者,须自行联系导师,导师同意接收后,由导师 9 月 25 日前发送邮件至weiwei44023@dlut.edu.cn,内容包括:姓名、本科所在学校、报考专业(注明:学术型硕士、专业型硕士)、是否同意接收等信息。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开通后,已发送邮件的夏令营营员须开通后12小时内申报我学院,在24小时内完成待录取确认,逾期未报名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待录取确认者,夏令营优惠政策无效,需再次参加院系的面试选拔。
注:参加学院学术夏令营考核结果为合格者,不再进行面试。
方式二:申报“我校接收推免生预报名系统”→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申报我校,申报时需在系统中提交:
1) 本科成绩单、本科成绩排名(须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部门的公章)扫描件;
2) 其它能证明自身学习、科研、工作方面突出成绩(如获奖证书、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外语成绩证明等)的材料扫描件。
对于选择方式二的申请者,可在9月20日前登录网站报名并自行联系导师。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接收推免生复试以综合面试的形式进行,具体情况以报名系统通知为准。
预推免生面试通过后,由导师于9月28日前发送邮件至weiwei44023@dlut.edu.cn,内容包括:姓名、本科所在学校、报考专业(注明:学术型硕士、专业型硕士)、是否同意接收等信息。同时学生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申报我学院,学院将根据招生计划以及复试排名和合格专业,依次向下录取,预推免生须在系统开通后12小时内报名我学院,在24小时内完成待录取确认,逾期未报名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待录取确认者,需再次参加院系的面试选拔。
方式三: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申报我校。申报时需在系统中提交:
1) 本科成绩单、本科成绩排名(须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部门的公章)扫描件;
2) 其它能证明自身学习、科研、工作方面突出成绩(如获奖证书、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外语成绩证明等)的材料扫描件。
对于选择方式三的申请者,须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规定的时间内申报我校。
审核报名申请材料后,在系统中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申请者请在12小时内接受复试,超过规定时间取消复试资格。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复试情况确定其待录取资格,并向待录取的申请者发待录取通知,申请者请在24小时内完成待录取确认,超过规定时间取消待录取资格。
学院分批次审核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
初审通过的申请者需加入推免QQ群(群号:1145787461,加群时请备注本人申请专业+真实姓名)
四、复试考核时间及方式
1、复试时间
1)、预推免复试时间
2020年9月23日 14:00
2)、推免复试时间视报名情况而定,请关注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网站及推免群通知。
2、复试方式
我学院接收推免生采取网络远程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统一使用“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在线面试平台”。具体操作办法详见附件1、附件2。
五、复试内容及流程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所有被我学院录取的推免生须于2020年10月24日前提交《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原件(附件3)至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办公室D07-102房间。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2、综合面试
1、英文自我介绍3-5分钟。
2、10-15分钟ppt介绍
ppt中需包含:
(1)本科学校、专业信息
(2)专业排名信息
(3)本科课程及成绩介绍
(4)六级成绩(如果有)
(5)其他内容
3、评委与考生问答。
六、其他说明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资格无效。
(1)申请者提供的各项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弄虚作假情况;
(2)本科期间受到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者;
(3)被本科所在学校取消推免资格者。
2.若在我校接收推免生期间教育部发布新的文件要求,则相关事宜按照教育部文件执行,请各位考生关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主页通知。
3.其他未尽事宜见《大连理工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http://gs.dlut.edu.cn/info/1173/10526.htm)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魏老师
联系电话:0427-2631888
联系邮箱:weiwei44023@dlut.edu.cn
联系地址: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D07楼-102办公室
注:建议EMS或顺丰快递寄出,以免由于快递不及时配送造成《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未按时到达或被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