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工作实施方案》研字〔2020〕38号要求,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推免原则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牢固树立“招生也是育人”的意识,积极服务国家发展战略。
2.进一步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机制,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
3.确保考生的自主报考,鼓励跨学院交流以及招收其他高校的推免生。
4.进一步加强学院在人才选拔中的自主权,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的指导作用。
5.以人为本,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机构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秦 伟
成 员:王忠良;黄力宇;朱守平;庞辽军;张 毅;胡 波;袁 凯;吕锐婵
秘 书:任俊婵
纪检督查小组:
组 长:崔传贞
成 员:王 福;刘继欣;杨雪娟
三、基本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推免生资格。
5.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任何不良诚信或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四.面向对象
学院接收推免生分为两类:
1.本校推免生
2.其他学校推免生
五.报名与复试
1.预报名
即日起,申报我院的推免生须登陆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推免系统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24时,预报名网址为:http://ehall.xidian.edu.cn/geapp/sys/wdyjsbm/entrance.do
2.复试
预报名结束后,学院进行资格审核,考生请随时关注资格审查结果。审核通过后,考生请及时联系导师进行复试,复试形式以综合面试为主,包括英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专业知识与知识结构、科研能力与创新意识、综合素质等,综合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并填写《2021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复试结束后考生等待导师在研究生系统平台上确认最终结果。
注意事项:凡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并复试成绩合格的推免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正式报名(具体时间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服务系统开通时间为准)。学院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录取通知,推免生务必在接到录取通知的24小时内点击确认同意录取。
凡错过预报名日期的考生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服务系统直接报名,报名后考生请及时联系导师进行复试。
六.录取
1.经复试合格的推免生,我院将依据本次推免生招生名额和复试成绩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送待录取通知。
注意事项:所有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服务系统中同意待录取后,我校一律不再取消录取。因导师、学科招生名额有限,无论何种原因未按时确认录取的推免生,我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服务系统中撤销待录取通知。
2.我院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招收2名直博生,对报考直博的推免生将优先录取,如果有多人报考直博生,将按复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录取。
3.对由于导师(专业)招收推免生名额限制未能录取所报考导师(专业)的推免生,可在院内重新选择调剂的导师和专业。
4.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包括优秀推免生专项奖学金、硕士生学业奖学金和博士生学业奖学金。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生服务系统”完成录取的一次报考推免生,第一学年我院将给予一等学业奖学金。优秀推免生奖学金标准如下:
优秀硕士推免生专项奖学金 直博生专项奖学金
注:①优秀推免生专项奖学金只在入学第一学年评选,具体评选办法按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可登陆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看。
②获得优秀硕士推免生专项奖学金或直博生专项奖学金的研究生,本学年不再享受硕士生学业奖学金或博士生学业奖学金。
5.推免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服务系统中点击“同意”录取后,正式成为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的推免生。
6.二次报考。凡前期未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录取通知并第二次向我院申报的推免生,我院均将视为二次报考推免生,学院将综合考虑学科招生名额、已录取人数等因素再决定是否录取。我院接收二次报考推免生的前提条件为推免生服从导师和学科调剂,奖学金低于首次报名推免生一个等级。
七、信息公开
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复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均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最终录取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为准。我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监督举报电话:81891244(研究生院);029-81891060(生科院纪委);
八、其它特殊情况
因“推免服务系统”自身故障或我校网络故障,我院将及时调整工作安排,请及时关注我院网站。
九、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
1.录取当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录取资格;
3.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者;
4.未参加复试、复试成绩小于60分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5.未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复试、录取;
6.出现学术不端、不良诚信或违纪违法行为记录。
联系人:任老师
联系电话:029-81891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