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主要从事材料科学与工程相关领域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长期以来,学院既保持了我校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的传统优势,同时突出了理、工、医结合及新兴交叉学科的特色,在材料科学与工程等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目前学院下设四个教学系(材料科学系、金属材料系、无机材料系、新能源材料系)和一个中心实验室。学院与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学院共建有“材料科学与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院拥有五个省部级科研平台及七个校级研究所(中心),整合全院力量形成了以下具有鲜明特色和优势的主要研究方向——稀土钒钛功能新材料、功能晶体材料与铁电压电材料、高效能量转换与致密存储材料、二维纳米功能材料与器件等相关材料与技术。
四川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是一级学科全国重点学科,在2017年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被评为A类学科,位列全国第9名。材料科学与工程为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是四川大学6个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之一;2017年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进入全球ESI前1‰;该学科是四川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重点建设的12个一流特色优势学科之一。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依托材料科学与工程全国重点学科,充分利用“双一流”建设高校和“高分子与特种功能材料”、“西南资源环境与灾害防治”985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契机,不断开拓新的领域,提高学院的核心竞争力。经过长期的努力,形成了一支严谨求实、锐意创新的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构建了“本科-硕士-博士-博士后”完整的多学科、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建成了材料科学与工程领域先进的研究平台。
近年来,学院先后承担了包括国家“973”计划、国家“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军工民口配套等在内的近百项国家级科研项目及省部级科研项目,取得了一大批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先后获得了包括国家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四川省科技进步奖、教育部科技进步奖等在内的国家及部省级科技奖励,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逾百项,近五年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1000多篇。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秉承四川大学“以人为本,崇尚学术,追求卓越”的教育理念,将“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精神融汇到教书育人的全过程,培养了一大批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卓越的实践能力、强烈的创新意识、宽广的国际视野的国家栋梁和社会精英”。
2021年我院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97余名,其中计划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55名,直博生5名。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简章如下:
一、申请推免生(含直博生)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身体健康,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获得本人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3. 顺利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4. 直博生报考类别只限全日制非定向就业。
二、接收专业、人数
我院所有研究生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部分专业及研究方向接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具体招生专业、人数等详情请查阅《四川大学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含直博生):https://yz.scu.edu.cn/sszyml/tmsml。
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人数,实际招生人数会根据生源情况作适度调整,未完成的推免指标将调整至统招计划。
三、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1. 基本原则
学院按照“先申请、先审核,择优选拔,额满为止”的原则,实行动态进程式录取。
2. 提交申请材料:
在四川大学预推免系统注册并报名,网址:https://yz.scu.edu.cn/xly。如已经注册过夏令营,不用重新注册,用夏令营帐号密码登录即可。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0月8日。
考生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并上传附件至预推免系统:
(1)学生证、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2)其他各种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电子版做成一个PDF文档);
(3)由政府设立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原件。
(4)申请直接攻博的学生还需提交:《四川大学2021年招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申请表》(附件1)需签字盖章。
以上材料纸质版交验可与复试同时进行。
请以EMS或顺丰快递邮寄地址:四川大学望江校区第一理科楼附三楼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邓老师(收),电话:028-85416050,邮编:610064
3. 复试:
学院获悉申请信息后,经专家组资格预审,对合格者及时通知复试时间和复试形式,复试形式为线上方式,具体由专家组根据学生情况而定。获得我院2020年夏令营优秀营员者可以免复试(不含直博生)。
4. 录取程序
(1)10月12日开始,获得推免生资格且符合申请条件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申请硕士研究生的在“招生类型”一栏选择“硕士”;申请直接攻博的在“招生类型”一栏选择“直博生”。网址:http://yz.chsi.com.cn/tm
(2)学校在“推免服务系统”获悉填报专业志愿信息后将及时响应,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因竞争激烈,请申请考生务必随时关注系统信息,及时在系统内完成后续复试、拟录取确认、录取确认手续,确保完成录取,我院各专业推免指标接收完成后将不再接收。
特别说明:凡通过复试且被我院拟接收的申请人,我校将尽快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申请人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四、奖助学金
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完备,由国家奖助金和学校奖助金两部分构成。国家奖助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助金包括学校学业奖学金和学校“三助”岗位津贴。具体情况请详见《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修订)(详情参见我校研究生院奖助金管理系统)。
五、咨询、联系方式
四川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邓老师 028-85416050;
六、举报受理渠道
四川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纪委办公室(第一理科楼附3楼)
电话:028-85471569(张老师)
邮箱:zhangxiaoman@scu.edu.cn
七、其他事项
1. 来自高水平学科、院校,已经参加我院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且面试优秀者,取得保研资格且符合我校接收推免生条件,夏令营填报专业与推免填报专业一致者,即可被我院接收(不含直博生)。
2.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不予录取。
3. 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 申请人目录查询、信息注册、上传照片、缴费、填报志愿、接收复试和待录取等都在“推免服务系统”上进行,已被四川大学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或直博生的录取资格。
5. 违规违纪者、学术不端者、诚信缺失者不予录取。已经拟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