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师范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和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专业
我院2021年全日制招生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具体接收推免生的专业为:
二、复试工作安排
复试采取远程网络面试方式进行。学院成立由本学科专家组成的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学术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心理健康考核,重点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的考核,拓宽选拔和培养创新人才的途径。
1、学院复试专家组从我校预报名系统中遴选考生参加复试,学院电话或短信通知到考生本人,请考生及时关注南京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主页。
2.复试安排:
时间:2020年10月10日;
(1)通过我院预选拔拟优录并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申请人,请于2020年10月12日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按照本院拟优录的专业填报相关志愿,未按前期拟优录专业填报志愿者视作自动放弃。推免生未招满专业,10月13日开启替补录取。
(2) 我院将在10月13日进行第二轮复试及替补录取工作。
3.提交材料:
申请人在10月7日前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扫描成PDF文件,无需寄送纸质材料)供审核,以压缩包形式,命名为:姓名-学校-专业-推免,发送至2914759159 @qq.com邮箱: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每学期均注册的本科学生证原件;
2)个人简历一份,内含:
A.本科成绩单,须加盖校教务处公章;
B.国家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C.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D.校级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
学院对上述材料予以审核。
注:所有推免生须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正式填报志愿。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推免生发出同意复试的通知,推免生须在 “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录取
我院将根据招生计划和推免生的复试成绩提出各专业拟录取推免生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将在学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需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备案。
我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及时向推免生发出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须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四、支持政策
按照学校推免生招生简章中的支持政策。
五、咨询及申诉
院研究生办公室:025-85891605
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5-85891893
校纪委:025-8589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