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及校研究生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指导意见》等推免工作文件要求,为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选拔机制,促进研究生招生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专业培养需要,经研究,制定我院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细则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良好,诚信守法,身心健康,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愿为祖国建设服务;
2.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历年大学成绩优良,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学术研究兴趣浓厚;
3.具有推荐免试资格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能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
4.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招生专业
1.3S集成与气象应用(学术型)
2.测绘科学与技术(学术型)
3.资源与环境(测绘工程)(专业学位)
三、申请程序
1.拟申请我院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考生,必须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登陆教育部“全国推免系统”填写报考志愿。本校学生提交纸质材料,外校推荐至我院的学生,可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材料(ycymao@126.com),材料提交后进行电话确认(毛老师,025-58235226),纸质材料来我院参加复试时提交。本校学生提交材料的截止日期为9月30日。外校推荐至我院的学生(含后面系统申请的学生)分批次进行复试。
我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先复试的原则,择优选拔,并通过“全国推免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放复试及拟录取通知。
在复试资格审查时,考生需向我院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3)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
(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申请表》(附件1)
(5)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一份。
材料提交至遥感与测绘工程学院办公室(北辰楼311,毛老师,办公电话025—58235226)
2.每位申请者只能提交一个申请志愿。
3.申请者在接收到学院相关通知后,须按要求及时回复,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的,将视为放弃相应资格。
学院将对申请者提交的所有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来我院的免试读研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收到后不再返还,请自留底稿。
四、复试办法和程序
1.成立遥感与测绘工程学院免试生接收领导小组,负责审查免试申请人资格、组织专家进行复试、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统一上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并公示。
2.复试方式:面试。
3.复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复试办法:
(1)由院免试研究生接收领导小组负责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3~5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组成,复试小组负责面试命题及对申请人进行考核。
(2)复试主要考察申请人专业基础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注重其创新精神、创新能力以及外语水平等方面的考核。面试成绩按百分计,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面试不合格,一律不予接收。
(3)申请人复试时请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学生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报到,进行面试抽签并候考。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4)轮到进行面试的学生由工作人员带领到面试场地进行面试。参加面试的同学在面试结束后应立即离开考区,不得在考区和候考区逗留,如发现已考考生与未考考生有任何信息交流,双方均按作弊论处。
5.确定拟接收免试研究生名单。面试是免试研究生接收的重要环节,免试研究生不合格者不予接收。免试研究生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成绩,综合评定,择优选择,确定拟接收免试研究生名单,统一上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并公示。
6.10月12日开始,通过我校相关学院复试的推免生,须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全国推免系统)”(https://yz.chsi.com.cn/tm/),按照通过复试的专业填报相关志愿,先申请者优先确认,额满为止。未按通过复试专业填报志愿者视作自动放弃。
推免生在“全国推免系统”只能确认一个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一旦确认不得随意更改。
我校将在“全国推免系统”中先后发放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复试考核合格并被拟录取的推免生,在接到我校在研招网发送的“待录取”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点击确认“同意录取”、锁定录取状态,否则将取消拟录取资格。在2020年10月25日前未确认待录取的推免生,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
7.拟录取为我校推免生的考生必须跟统考生一起参加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参加统考生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但须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网上支付报名费。
8.经公示无异议后,研究生院统一为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办理录取手续,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查。我校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在2021年6月左右由研究生院统一发放。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占用我校2021年研究生录取名额,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不得再申请出国或就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入学资格。否则,将作为不诚信记录存入该生的个人档案并函告其被录用的院校或用人单位。
五、其他说明
1.我校接收推免生数量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2.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并经江苏省物价局批准,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学费标准具体参见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财务处网页的收费公示。
3.学校对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立“奖助学金”,其中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向优秀推免生倾斜。
4.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通过政审后于2021年6月左右寄发。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即取消免试攻读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的资格:
①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②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
③被母校取消推荐免试资格;
④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学士学位。
5.若在2021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六、本办法的解释权在遥感与测绘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