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接收工作,根据学校《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指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学生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申请学生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
二、接收专业、人数及学制
计算机学院招收的全部研究生学制为三年,全部在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广州市天河区石牌)进行培养。
三、申请和选拔考核程序
1.申请学生填报专业志愿,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可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放之前(预计10月12日左右)请使用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http://yzsys.scnu.edu.cn/#)进行意向填报,但最终信息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为准。
2.学院发出复试通知。我院审核完材料后将向申请学生发出复试通知。
3.申请学生回复。申请学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
4.学生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测试(15分)、专业素养考核(55分)、综合素质考核(30分)三个部分,总成绩为100分。复试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具体安排如下:
材料收集及资格审核:10月7日前,申请学生需将书面材料扫描,打包以“姓名+本科校名”命名发至邮箱scnu_csygb@163.com ,申请学生需提交的书面材料包括:
1)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身份证包含正反面,学生证包含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学籍信息有问题者不予复试。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2)复试时间:10月12日(星期一)9:00。
(3)复试形式:网络远程面试,采用 “腾讯会议”双机位同时运行,考生需提前准备好2部带摄像头的设备(电脑或者手机,建议主机位用电脑,辅机位使用手机),并提前下载安装“腾讯会议”客户端并注册账号,且升级为最新版本)。
5.初定拟接收学生名单。我院初定拟接收学生名单,在“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学生须按要求及时在系统接受待录取通知。同时,我院将拟接收的学生名单报学校招生考试处,并在学院网站公示10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且核查属实的学生,将取消已发送的待录取通知。
拟接收的学生需要提供近3个月的体检表(可在招生考试处网站(https://yz.scnu.edu.cn/a/20200527/396.html)下载体检表并按表格要求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然后将体检报告的原件邮寄(建议用顺丰)至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计算机学院研工办102, 周老师,电话85211353-108。 体检报告需在10月17日前发寄出,未提交体检表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我院在10月25日前将接受待录取且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名单报学校招生考试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上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最终录取推免生名单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在研招网推免系统备案公布的为准。
四、奖励资助政策
学校现有的奖励资助种类如下,符合条件者可申请:
1.国家奖学金:20000元。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名额及标准均以当年国家下达文件为准。
2.学业奖学金:以学校最新管理办法为准。
3.国家助学金:每年6000元,获奖比例100%(非全日制或有固定收入者除外);
4.社会资助奖助学金。
5.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
6.国家助学贷款。
7.研究生特殊困难补助。
8.其它奖助政策可登录各二级招生单位网站查阅。
备注: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规定为准。
五、其他事项
1.申请学生须确保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2021年9月1日前未获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1)咨询电话:
计算机学院招生办公室:(020)85211353-108。
计算机学院网址:http://cs.scnu.edu.cn/。
学校招生办公室: (020)85213863。
传 真:(020)85213484
电子邮箱:zsb03@scnu.edu.cn,
招生网址:http://zkc.scnu.edu.cn。
2)招生监督办公室
电子邮箱:hs801@sc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