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师范大学2021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和《江苏师范大学关于做好推荐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苏师大研〔2020〕14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对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管理,促进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大拔尖创新人才和高层次应用型人才选拔培养力度,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1.领导工作小组
组长:屠树江
成员:石枫,乔亏,韩锡光,李亮
2.复试专家小组(原则上按一级学科成立)
组长:屠树江
成员:石枫,韩锡光,李秀玲,渠陆陆
二、接收(招生)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接收对象
获得所在高等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可查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 申请专业应与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特殊情况除外。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接收专业、方向及人数
我院2021年全日制学术型硕士招生专业(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均接收推免生,拟接收推免生人数已在研招网推免系统公布,请考生登录查看;申请人可通过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学院官网及时关注我院推免生招生录取进程。
四、复试
(一)复试方法
1.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复试方式为面试,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综合能力等。复试总成绩为150分。
2.本院组织复试,根据接收指标按复试总成绩排名提出拟接收名单。成绩低于90分者不予接收。
3.拟接收名单经本单位推免生接收(招生)工作小组确认后报校推免生接收(招生)工作小组。
(二)复试时间
考生报到时间10月8日-10月12日,复试时间10月8日-10月12日。
(三)复试地点
考生报到地点泉山校区20#楼212室,复试地点泉山校区20#楼211室。
五、其他
(一)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
(二)入学时我校将进行录取资格复审。复审中如发现申请人有下列问题之一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1. 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对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2. 入学前未获得学士学位者或受处分的,取消入学资格。
3. 其他违背研究生培养目标的事项。
(三)推免工作全程需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研究生院和学院监督小组的全程监督。学院研招咨询电话:0516-83403165,电子信箱:2473431845@qq.com;纪委监督电话:0516-83403528,电子信箱:jcc@js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