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师范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和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专业
我院2021年全日制招生专业077100心理学、045400应用心理(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推免生。
二、复试
我院今年推免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面试形式。由学科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对考生专业水平、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考核,重点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的考核。
1.复试安排如下:
我院将于9月 26 日(周六)进行推免生第一批复试,第二批复试时间预计10月10日左右。具体安排随后另行通知。
2.复试时须提交或在线查验以下证明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每学期均注册的本科学生证原件;
2)个人简历一份(需装订成册),内含:
A.本科成绩单,须加盖校教务处公章;
B.国家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C.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D.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
跨专业申请者另须提供证明其达到申请专业推免生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第一批复试申请者须在9月25日17:00前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原件扫描成PDF文件),放入同一文件夹,以“【2021年推免生】学校+专业+姓名”命名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xlxyyjsb@126.com,邮件主题:【2021年推免生】学校+专业+姓名。纸质版材料请按序装订成册于9月25日前顺丰快递寄到学院。邮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宁海路122号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王亚歌老师收。电话:025-83598936。第2批复试申请者须在9月30日前将以上材料提交到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材料审核不通过者,取消复试资格。
三、录取
我院将根据招生计划和推免生的复试成绩提出各专业拟录取推免生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需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备案。
四、学院支持政策
参照学校推免生招生简章里的所有支持政策。同时,优先满足推免生的导师选报志愿;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境外研修等。
五、咨询及申诉
院研究生办公室:025-83598936
院监督申诉电话:025-83598595;025-85891875
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5-85891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