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兰州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所属院系: 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
开始时间:2020-09-27 00:00:00
结束时间:2020-10-04 00:00:00
活动时间:暂无~暂无
2020年兰州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保证我院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荐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及《兰州大学2021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基本原则

推荐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全国研究生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推荐标准科学、规范、明确,工作程序透明,结果公开。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全院推荐免试工作,保证工作的顺畅进行。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汪金国

副组长:贾海燕 陈小鼎

成 员:姚志海 曾向红 焦一强 周长鲜 杨辰博

秘 书:雷环瑞 王婉君

三、名额分配

(一)普通计划3人。

(二)“优秀导师”计划1人,接收导师:曾向红。

(三)“研究生支教团”计划全校共16人,用于推荐志愿到西部地区县级以下中小学开展为期一年的基础教育工作的应届毕业生在本校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保留一年研究生入学资格),此计划由校团委具体负责推荐。

(四)“创新人才推免”计划全校共60人,用于选拔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创新人才免试攻读研究生,此计划由教务处具体负责推荐。

(五)“推免辅导员”计划全校共8人,用于选拔优秀本科生充实辅导员队伍,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两年,此计划由学生处具体负责推荐。

四、学生申请资格

申请人须为我院2021届本科毕业生,一贯学业表现良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满足以下条件者,具有申请资格:

(一)思想品德考核合格,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和不良学风记录。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

1.班级前三年综合测评排名前35%(含)的学生,具有普通计划的申请资格。

2.班级前三年综合测评排名前50%(含)的学生,具有“优秀导师”计划的申请资格。

3.班级前三年综合测评排名前40%(含)的学生,具有“研究生支教团”计划的申请资格。

4.在本科就读期间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原则上仅限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含导师第一作者、学生本人第二作者;或学生为通讯作者)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且班级前三年综合测评前80%(含),具有“创新人才”计划的申请资格。

5.“推免辅导员”计划申报条件详见学生处相关遴选方案。

(三)全国大学生外语四级考试成绩须达到425分及以上。

五、考核内容

坚持科学遴选,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引导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考核:

(一)思想品德考核。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二)学业考查。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以学生学业成绩作为主要依据。

(三)综合评价。包含综合素质、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科研训练情况、志愿服务经历、国际组织实习经历等指标。

六、推免工作程序

(一)推荐办法

普通计划推荐资格按照“综合测评入围、总成绩确定排名”的方式进行推荐,其中总成绩由学业成绩与综合评价得分加权组成,学业成绩占总成绩的75%,综合评价得分占总成绩的25%。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确定最终推荐人选。具有(拟)推荐资格的学生如放弃推荐资格,需提供由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承诺书,再按照公示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优秀导师”计划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实施,对于符合推荐条件且有意向的学生,由考生自愿提出申请,学院组织考核小组按照普通计划推免生考核指标体系对学生进行综合考核,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所分配的名额依次录取。

申请推免学生须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并附相关支撑材料,申请表见附件。

(二)成绩计算方式

1.总成绩构成:学业成绩×75%+综合评价得分×25%

2.计算方法:

综合测评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测评成绩=Σ(年度综合测评成绩)/3

学业成绩计算方法:

前六学期必修课、限选课(含军事理论课程)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学业成绩排名按照加权平均成绩进行。

学业成绩=Σ(课程成绩*学分)/总学分。

综合评价得分:

综合评价得分(满分100分)包括综合素质、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科研训练、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六个部分,其中综合素质占65%,科研成果占5%,竞赛获奖占5%,科研训练占10%,志愿服务占5%,国际组织实习占10%。

由学院组成审核评议小组(不少于5人),申请人以个人汇报的形式向审核评议小组成员进行汇报,汇报内容须包含但不限于综合评价各项指标所涉及内容,由评议小组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和汇报情况进行评分。

注:所有课程以个人教学计划为准,不及格课程成绩按原始成绩算,缓考课程成绩按缓考成绩算。

七、推荐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推荐工作安排

1.推荐、接收工作在时间上分为互不交叉的两个阶段。推荐工作自9月26日开始,统一于10月4日17:00前结束,推荐工作结束后启动接收录取工作。推荐工作具体安排为:

2.9月26日,公布、公示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及推免生遴选实施细则,并报教务处备案。

3.9月26日,召开学院推免政策宣讲会,详细解读学校和学院2021年推免政策。

4.9月27日9:00—18:00,申请推免的学生报名和资格审查。申请普通计划的同学请提交《兰州大学2021年推荐面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普通计划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申请“优秀导师”计划的同学请提交《2021年优秀导师人才培养项目推免生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同时,请排名靠前在班级名额范围内且放弃推免的学生,向学院提交由本人亲笔签名的放弃推免书面承诺书。

5.9月28日,对符合推荐资格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6.9月29日,进行申请推荐免试学生的综合评价工作。

7.9月30日,确定学院推免生名单并予以公示。

8.10月4日17:00前,将学院推免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二)创新人才推免专项说明

1.学生须于9月27日17:00前,将“创新人才推免专项”相关材料报送学院,学院于9月29日17:00前报送教务处,教务处不接受学生个人报送的材料。

所有申请“创新人才推免”计划的学生必须按照《兰州大学2021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要求的申请条件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兰州大学2021年“创新人才推免”计划学生申请表》(附件3),并提供详实的个人写实材料及相关成果或获奖证明材料。写实材料须年级辅导员及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或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签字。

2.申请“创新人才推免”计划的学生,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3名为该生授过课或熟悉学生情况的教授或副教授署名推荐(其中1名应为接收导师),提交申请材料(含获奖证书、论文原件或在线发表的论文;获奖时间和论文发表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31日)至学院。

学院组织审核评议专家组对学生申请材料是否存在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进行审核鉴定,审核鉴定通过后按照学院综合评价评分细则对学生情况进行评分(每项均为100分制)。对审核鉴定通过的学生名单及申请材料情况进行公示,并报送至教务处。

3.教务处将于10月2日组织专家组对申请“创新人才推免专项”的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鉴定,同时组织学生进行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教务处网页适时公布。参加答辩的学生须本人在9月30日16:00前将答辩所需PPT发送至教务处邮箱jxk@lzu.edu.cn,学生答辩顺序在纪委监察处监督下随机产生并通过网站、电话等形式告知学生。

4.答辩分个人汇报和专家提问两部分,学生采用PPT向专家组重点介绍本人的科研素质、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培养潜质,列举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或对学校有突出贡献的事实依据,如发表论文、获奖情况、科研训练情况等。每位学生汇报时间为5分钟,提问时间为2分钟。

5.凡通过审核鉴定和答辩被认定为具有学术专长的学生,由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学生的科研成果、竞赛获奖情况进行评分,依据“创新人才推免”计划评价指标体系各模块权重比例形成总成绩得分(其中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科研训练分值按照教务处专家审核小组评分计算,其他指标得分按照学院评分计算),按文、理、医、高水平运动队分别进行排名确定拟推免名单并进行公示

注:所有申请推免资格的学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交材料,过期一律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八、其它

(一)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等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二)得推荐资格的学生须于10月8日前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及时查询相关信息和操作说明,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进行注册、报名、复试、预录取及网上支付等工作。

(三)推免工作咨询及意见反映电话:15682750150,13893331554;邮箱:leihr@lzu.edu.cn,wangwanjun@lzu.edu.cn。

学院纪检委员电话:13919441879;邮箱:jiahanyan@l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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