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师范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和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专业
我院2021年全日制招生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
专业代码 | 招生专业 | 招生人数 |
0401J4 | 女性教育学 | 5 |
120201 | 会计学 | 10 |
120404 | 社会保障 | 5 |
125300 | 会计(专业学位) | 50 |
二.复试
我院今年推免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面试形式,由相关学科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学术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心理健康考核,重点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的考核。
1.复试安排如下:
(1)我院将于9月30日下午对已经完成预报名,并提交完整证明材料的考生进行面试。
(2)预计10月9日-12日进行第二批面试。
复试具体时间安排届时将在推免生QQ群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提前加入推免生QQ群接收复试通知。
2.复试前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2.1.推免资格证明,须加盖院校公章(原件)
电子文档要求:PDF格式文件,彩色扫描
2.2.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电子文档要求:PDF格式文件,正反面彩色扫描
2.3.每学期均注册的本科学生证(原件)
电子文档要求:PDF格式文件,彩色扫描,需完整注册
2.4.个人简历
电子文档要求:PDF格式文件
2.5.本科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校教务处公章
电子文档要求:PDF格式文件,彩色扫描
2.6.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电子文档要求:PDF格式文件,彩色扫描
2.7.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电子文档要求:PDF格式文件
2.8.校级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
电子文档要求:PDF格式文件,彩色扫描
2.9.其它补充材料(复印件)
电子文档要求:PDF格式文件,黑白或彩色扫描
以上所有材料的电子版文件名请按照以下格式命名:
电子材料邮寄截止日期:2020年9月28日中午12点之前
电子材料邮寄地址:87289730@qq.com
注意:电子邮件的主题为“女性教育学/会计学/社保/会计-姓名”,所有电子版材料一并压缩打包作为邮件的附件,附件命名格式为“女性教育学/会计学/社保/会计-姓名”。
三.录取
我院将根据招生计划和推免生的复试成绩提出各专业拟录取推免生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将在学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需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备案。
四.学院支持政策
参照学校推免生招生简章里的支持政策。
五.咨询及申诉
院研究生办公室:025-83598777
院监督申诉电话:025-83598771
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5-85891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