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及我校《华北电力大学2021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规定,制定我院2021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招生专业
我校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所列我院的学科专业或类别领域均招收推免生(以下简称推免生)。
二、组织机构
1.招生工作组
组 长:王 伟
副组长:侯丹娟
成 员:杨 海 刘玮玮 周作芳 崔 凡 黄晓霓 骆小平 宁阳
职 责:根据国家和学校的招生政策及要求,负责全院推免研究生招生复试的组织部署工作,全面考察学生学术能力等。
2.复试督查组
组 长:孙 平
副组长:武昌杰
成 员:王建永 王昱淇 盖立涛
职 责:负责学院推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过程的监督及过程检查工作。
三、复试比例
我院2021年推免生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四、资格审查及体检
1.考生应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需要提交和查验的材料
(1)2021年推免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3-1原件1份(见附件1)
(2) 华北电力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原件1份(正反面打印)(附件2)(此表中如本科院校推荐意见一栏暂时不能签字盖章的可暂缓盖章,录取后补盖章邮寄过来)
(3)华北电力大学2021年研究生入学考试政审表原件1份(贴照片,须签字盖章)(附件3)
(4)有效期内的学生证复印件1份(学生证需复印照片页和注册页)。
(5)有效期内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需复印在一页上)。
(6)大学英语六级证书复印件或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复印件1份。
(7)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1—6学期成绩单原件1份。(彩色复印无效)
(8)其它证明申请人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的学术论文或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1份。
(9)华北电力大学2021年接收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审核备案表原件1份(附件4)
(10)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原件1份(附件5)
(11)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到外校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证明1份(所在院系盖章)。(注:如果在申请时本科就读学校尚未公布推荐免试资格名单,需提供由院系开具并盖有院章的情况说明,并注明学校推荐免试名单的公示时间)。
以上材料复印须使用A4纸。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2、体检
1.本校的在校考生2020年10月20日集中到校医院参加体检,需携带校园卡、一寸照片。体检费110元/人, 为防止交费排队, 10月19日起可在校医院自助机缴费。
2.校外考生在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内容至少包含内科、ALT、胸透等项目,各学院10月25日前收齐体检表交至保健科。
五、复试办法及要求
考生根据学院推免生复试工作具体安排参加复试。参加复试的硕士考生需要交纳复试费100元。
1、复试总分200分,内容包括:
(1)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2)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50分。
(3)考生申请材料评价,满分50分。
(4)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评价,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考生申请材料评价以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评价工作细则
(1)综合面试
①组织形式:保证同一专业在一个面试组,分别设立面试小组,每个小组由5名以上教师组成,另每组配秘书1名,每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②工作流程:满分100分,由两个部分构成,一是从面试试题库随机抽取一个问题进行回答,该部分满分30分;二是面试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现场提问,该部分满分为70分。面试小组老师根据学生回答问题的情况,对抽签问题和现场提问问题的回答分别进行打分,然后汇总为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面试的最终成绩为各个老师给出的总成绩取平均数。
③时间和地点: 以邮件通知为准
(2)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①组织形式:单独设立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小组进行测试。每个小组由3名教师组成,每组配秘书1名,每生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时间为5分钟。
②工作流程:满分50分,由考生抽签决定提问的主题词。测试时,测试小组围绕主题词进行提问,和考生进行口语对话,测试考生的听力及口语水平。要求学生用英文回答,根据回答情况,每位教师独立对学生的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进行打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的最终成绩为各个老师给出的成绩的平均数。
③时间和地点:以邮件通知为准
(3)考生申请材料评价
考生申请材料评价由综合面试小组进行审核评价。面试小组老师对考生提供的本科阶段的成绩单、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专家推荐信、个人自述等材料进行认真评价,每位面试小组老师独立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打分,考生申请材料评价的最终成绩为各个老师给出的成绩取平均数。
(4)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评价
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评价同样由综合面试小组进行审核评价。在此环节中,面试小组对考生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进行了解并结合考生提供的政审表等相关材料,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并填写在复试情况登记表中。
3、复试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参加所有复试内容,任何一项不参加者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2)加强对特殊学术专长的审核。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得接收为推免生。
(3)各复试小组在复试开始前必须集中收取复试教师的手机等通讯设备,填写《电子通讯设备集中存放登记备案表》,否则不得开始复试工作,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教师着装要严肃,复试过程中不要做与复试无关的事情;复试小组成员不得随意变更,中途不得缺席,必要时可以集中休息;复试小组秘书须认真填写《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情况登记表》,登记表填写要尽可能详细、完整;复试成绩不得涂改,必须修改时需有责任人签名。
六、录取
1、成绩的使用
(1)复试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考生申请材料评价。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未通过特殊学术专长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得接收为推免生。
(3)复试总成绩低于120分的不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4)我校拟录取的所有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录取办法
复试总成绩是推免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对于所有复试合格硕士生考生,根据报考专业按照复试总成绩排序,根据学院各学科专业推免生招生规模,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果考生复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情况,则按综合面试成绩排序,优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高的考生。
复试合格,但未被录取到报考专业的硕士推免生,根据考生本人意愿,参考各专业录取情况及考生复试总成绩排名情况,可转到其他相关专业录取,原则上不跨一级学科。
3、学院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推免生不予录取。
4、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接收后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5、考生必须参加所有复试内容,任何一项不参加者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6、所有推免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办理相应手续,否则该考生在国家的录取检查中不予认可。
七、监督和复议
对复试和录取工作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议制度、监督制度、巡视制度和回避制度。
考生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的,应在复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报告向研究生院提出复议请求,涉及招生政策、原则的,招生工作小组应立即予以答复;涉及复试成绩等有关问题的,研究生院会同纪检部门向学院调查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受理复议后予以答复。
复试录取阶段马克思主义学院的联系电话为:010-61773437
马克思主义学院的监督电话为:010-61773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