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教育厅有关推免生及研究生招生的文件精神,以及我校《关于做好新疆农业大学2021年推免生复试工作的通知》,为保证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校研究生处的相关工作要求,管理学院2021年推免生复试工作的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结合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教育部、学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稳妥做好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工作。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健全监督机制,强化全程监督,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切实保证推免复试工作程序严谨,操作规范。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1.学院组建复试专家组,制定本学院的复试方案和程序。
2.学院复试专家组,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并且指导过或正在指导硕士研究生的教师和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组成。
3.复试专家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根据考生复试的情况,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地给考生评分。
三、复试时间安排及工作流程
1.10月13日上午13:00前,考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选聘辅导员”在内的所有推免生均需参加复试)需将提交材料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均可)以压缩包(文件名:学号+姓名+报考专业)的形式发送至邮箱1274359103@qq.com,管理学院研究生办将进行资格审查。
2.10月15日上午10:30进行网上面试。复试专家组成员查阅推免生的相关资料,了解推免生情况。10月15日下午16:00参加线上专业知识笔试。
3.学院根据考生复试情况填写《新疆农业大学推免生复试情况表》。学院根据复试结果填报《学院拟接收推免生名单汇总表》。10月15日,学院汇总复试结果整理复试材料,报研究生处审核。
四、推免复试各环节具体安排与要求
1.资格审查
考生须携带下列材料:
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新疆农业大学接收推免生登记表》(见附件1)。
加盖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国家CET成绩单复印件;民考民的推免生须另行提交MHK成绩单复印件;
学术论文、出版物、科研及发明成果证书的复印件或证明;
申请者应提交真实、准确和符合要求的材料及所要求的复印件,原件须在复试时交验。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复试资格。
2.专业知识笔试
专业知识根据申报专业所属学科门类的基础知识命题。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60分及格。考试科目如下:
复试笔试科目
学科门类 | 考试科目及内容 |
土地资源管理 | 公共管理综合(公共经济学、公共管理学) 跨专业考生加试统计学 |
行政管理 | |
公共政策 | |
农村发展 |
3.面试基本要求
(1)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
(2)复试考查范围涉及思想政治理论,专业基础知识,外语应用水平,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科研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集体协作意识,人文素养和举止礼仪,心理健康及心理承受能力等。
(3)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在《新疆农业大学推免生复试情况表》上进行较为详细的现场记录,妥存备查。
4.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70%,总分100分。
五、接收工作安排
1.10月12日,申请人登录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查看复试通知,按通知要求参加我校组织的推免研究生复试。
2.复试结束后,复试结果将在本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3.复试通过的考生要及时登录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接收我校发送的待录取通知,24小时内未接收且未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提交书面说明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拟录取资格。
4.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六、奖励资助
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的《新疆农业大学接收202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七、管理与监督
我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工作,学院具体负责实施本单位推免生的选拔推荐和接收工作。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1.政治上有严重错误言论或行为,道德败坏;
2.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
3.在研究生入学前违纪、违法受到处分;
4.在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或未获得学士学位。
八、咨询与申诉
咨询部门:研招办 联系电话:0991-8762140
申述部门:研究生处 联系电话:0991-8762956
纪检委(监察室) 联系电话:0991-8762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