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河南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专业
二、资格审查
(一)成立推免生资格审查小组
(二)审核推免生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2.英语等级证书(成绩单)复印件,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种奖励证书复印件。
3.学校教务管理部门提供的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4.学术科研成果(论文、专著、项目等)和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5. 考生无论是申请学术型硕士还是专业型硕士,都须提交个人陈述。
申请人参加复试时,需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原件由申请人本人取走,复印件留存学院以备学校检查。
三、复试办法、时间与地点
(一)复试办法
1.学院成立推免生复试工作考核组,具体负责推免生的复试工作;
2. 推免生复试采取面试考核方式,突出对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的考核。
3.以复试考核组专家给定成绩的平均值作为考生的最终专业面试成绩。复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
(二)复试时间与地点
复试在10月12日—22日之间进行,请考生在收到我校复试通知后,及时与学院研究生与科研办公室联系,确定具体复试时间及地点。
联系人:鞠老师, 联系方式:0371-22119730 或13723283912。
四、复试结果公示
学院按照各学科(专业)成绩高低,择优录取;学院及时公示复试结果,并将复试结果及拟录取结果报研究生院;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尽快同意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
五、复试监督
学院严格按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信息公开、公示,并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相关复试信息。
学院推免生接收等相关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单位纪检人员全程参与。
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工作受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巡视监督,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核实,按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