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华东政法大学商学院接收2021年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免生名额
所有全日制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接收名额占学院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40%。学院对院内各专业推免生招生人数进行统筹。
二、推免生接收条件
(一)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二)国内高等院校获得推荐免试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以教育部推免系统确定的推免资格为准);
(三)前三学年的总评成绩在年级本专业排名在前20%;
(四)考生外语水平需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不低于425分),考生参加托福、雅思等世界公认的外语水平测试取得相应考试等级(托福成绩不低于85分,雅思成绩不低于6分),视为通过外语水平资格审核。申请人为其它语种(日语、俄语、法语、德语)必须取得相应语种同等水平的合格证书,具体参见《各类外语等级考试水平与大学生公共外语等级考试各语种六级合格水平对照表》,查询网址https://yjsy.ecupl.edu.cn/2020/0909/c3868a170034/page.htm。
(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其它条件相近的情况下优先考虑接收:
1.在本科学习期间获得相关专业的具有学术意义的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奖项,并且是个人奖项或集体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2.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物上发表过与所读的本科专业或报读的研究生专业有关的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并且是独立执笔者或第一、二作者。
三、预报名和申请材料提交
(一)凡符合上述申请条件者可于9月27日前登录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学生版(http://yjsbm.ecupl.edu.cn/yjszs_xsb/)进行推免生预报名。
(二)学院对申请者信息进行初审,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者来学校参加复试。
(三)学院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具体复试事宜另行通知。
(四)复试前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预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华东政法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表格无需院系和教务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2.本科阶段1-6学期成绩单;
3.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其它语种提交相应水平证书);
4.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励证明;
5.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科研成果等;
以上材料全部扫描成pdf文件,文件名:姓名+本科院校+拟面试专业,面试前打包发送至shangxueyuan2418@163.com邮箱。
注意:邮箱名务必是真实姓名,请勿采用昵称,以免复试通知时无法对应。
四、复试安排
(一)形式:线上复试
(二)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复试根据报名情况分批次进行,具体时间、面试平台通过邮件通知。
(三)复试主要考核推免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复试内容包括外语能力测试和专业综合知识能力测试。
五、复试接收办法
(一)凡申请我校的考生,在取得推免资格后务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按网上提示填写报名志愿。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送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申请者收到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否则视为放弃。
(二)若错过我校预报名的推免生,仍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报名,学院将根据情况确定是否再次组织复试,届时请留意网站通知。
(三)学院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
(四)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必须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学校2021年5月上旬对拟录取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经全国招生工作联合检查通过后,6月初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申请者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录取资格。
六、奖助学金
学校全面实施以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研究生教育创新专项资金等为主要构成的研究生资助体系,资助研究生完成学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奖比例依次为10%、20%和70%,学术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标准为分别为1.2万/年、0.8万/年、0.2万/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标准为分别为0.6万/年、0.4万/年、0.1万/年,针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学校还专门设立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奖学金。(仅针对全日制非定向学生)
七、联系方式
学院联系电话:021-57090052 蔡老师
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龙源路555号
华东政法大学松江校区学生综合事务楼南21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