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接收工作,根据教育部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工作有关管理办法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为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国家的体检要求;
3.申请人须于2021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二、接收专业
拟接收推免生专业如下: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1.申请人填报专业志愿。申请人于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学校的招生学院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向申请人发出复试通知。
3.申请人回复复试通知。申请人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
4.复试。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申请者,招生学院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素质及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三个部分,总成绩为100分。复试方式可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或现场复试,由招生学院自主确定;复试具体内容由各学院自主制定。
5.办理拟录取手续。复试、体检合格者材料由招生学院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审核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公示,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拟录取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拟被录取者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接收待录取。
6.审核。拟录取考生须经上级部门审核通过才能正式录取。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1.学费
我校2021级研究生的收费标准拟定如下(以批复为准):
注:风景园林、兽医、农艺与种业、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畜牧、渔业发展、食品加工与安全、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林业、电子信息、机械、生物与医药、工程管理、法律(非法学)等类别(领域)学制为三年;翻译、社会工作、法律(法学)等类别(领域)学制二年。
2.奖助学金
我校为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提供奖助学金(标准如下表,具体以文件为准),全日制定向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不提供奖助学金。推免生入学第一学年全部享受一等学业奖。
3.社会奖学金
社会奖学金根据捐赠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奖励在读全日制研究生,具体对象和金额按照社会奖学金捐赠协议执行。
4.科研成果奖励
学校每年对优秀学位论文的研究生作者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以具体文件为准。
5.助教、助管岗位津贴及特殊困难补助
学校每年设置90万元专项助学金,用于资助以下研究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个人发生重大疾病、个人财产遭遇重大损失、家庭主要成员发生重大变故或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的研究生;参与助教、助管岗位的研究生,其中助教岗位面向学院相关基础课程设置,助管岗位面向机关部处、学院等单位设置。
6.国家助学贷款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中家庭经济困难者,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条件和金额按照国家和广东省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博士预备生
为吸引更多优秀本科推荐免试生报考我校研究生,进一步提高博士生生源质量,学校决定在优秀本科推荐免试生中实施博士预备生招生机制,相关学科有志于攻读博士研究生的推免生,可以查阅《华南农业大学遴选优秀本科推免生为博士预备生试行办法》及相关通知。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生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录取为我校非定向生的考生,档案必须调入学校;录取为定向生的考生必须签订定向培养合同。
5.其他相关信息请浏览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网址:http://www.scau.edu.cn/yzb
七、咨询、监督与申诉
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5280066,020-85280066(FAX)
邮箱:yzb@scau.edu.cn
邮政编码:510642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行政楼316室)
八、监督
华南农业大学纪检监察室:
电话:020-85280034
邮箱:jjjc@scau.edu.cn
九、硕士研究生招生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