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2021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接收方案:为进一步做好我院接收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对2021年接收推免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规定如下:
一、基本原则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牢固树立“招生也是育人”的意识,积极服务国家发展战略。
2.进一步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机制,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
3.确保考生的自主报考,鼓励跨学院交流以及招收其他高校的推免生。
4.进一步加强学院在人才选拔中的自主权,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的指导作用。
5.以人为本,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机构
学院招生领导小组
组 长:邵晓鹏 独国社
副组长:魏 兵
组 员:曾晓东 郭立新 张建奇 韩一平
秘 书:姚 娇
三、推免生接收基本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推免生资格;
5.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任何不良诚信或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四、报考与复试考核
1.西电报名平台预报名及复试
即日起,意向考生可以登录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报名服务平台(http://ehall.xidian.edu.cn/geapp/sys/wdyjsbm/entrance.do,点击“推免生预报名”进入)进行预报名,按照系统要求提交相关附件材料,暂时无法提供的请后续补充。西电研究生报名平台截止时间为9月25日18:00。
在西电研究生报名平台报名后,由学院负责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自行联系意向导师或导师组进行复试考核。复试形式以面试为主,考核内容包括英语口语与听力、专业知识与知识结构、科研能力与创新意识、综合素质等,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并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考核通过并经导师在平台确认者,学院在西电报名平台对其拟录取。
2.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报名
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推免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考;我院将在推免生报名后3小时内在系统上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请尽快点击“同意复试”;接到考生的复试通知我院会在3个小时内点击“同意录取”;考生务必在收到在录取通知的第二天中午12点前完成录取确认。
五、推免生录取
1.所有考生务必在接到录取通知的第二天中午12点前完成录取确认,超时则不予录取;同时,请在系统录取的截止时间之前点击确认,否则亦无法录取。
注意:
1)无论何种原因未按时确认录取的推免生,我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在“推免服务系统”中撤销录取通知,把录取机会留给其他推免生。
2)考生在中国研招网推免生服务系统中同意待录取后,我校一律不再取消。
2.二次报考
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录取通知并第二次向我院报考的推免生,我院均将视为二次报考推免生,学院进行综合考虑后决定是否录取。
六、奖助学金
推免生点击同意录取后,正式成为我校2021年研究生招生录取的推免生。我院接收的校内、校外推免生均获一等学业奖学金,并有机会申请优秀硕士推免生专项奖学金(最高2万)、直博生专项奖学金(最高5万)、弹性直博生专项奖学金、国家奖学金(2万元/年)。
优秀硕士推免生专项奖学金
直博生专项奖学金
注:①优秀推免生专项奖学金只在入学第一学年评选,具体评选办法按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可登陆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看。
②获得优秀硕士推免生专项奖学金或直博生专项奖学金的研究生,本学年不再享受硕士生学业奖学金或博士生学业奖学金。
学院奖助金设置情况
七、信息公开
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复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均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最终录取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为准。我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81891244(研究生院);学院:029-88202558
八、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录取资格;
(3)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者;
(4)未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5)未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复试、录取;
(6)出现学术不端、不良诚信或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咨询电话:029-88202554姚老师
群名称:物光院2021年推免生
群 号:793031920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2020年9月7日
一、基本原则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牢固树立“招生也是育人”的意识,积极服务国家发展战略。
2.进一步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机制,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
3.确保考生的自主报考,鼓励跨学院交流以及招收其他高校的推免生。
4.进一步加强学院在人才选拔中的自主权,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的指导作用。
5.以人为本,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机构
学院招生领导小组
组 长:邵晓鹏 独国社
副组长:魏 兵
组 员:曾晓东 郭立新 张建奇 韩一平
秘 书:姚 娇
三、推免生接收基本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推免生资格;
5.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任何不良诚信或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四、报考与复试考核
1.西电报名平台预报名及复试
即日起,意向考生可以登录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报名服务平台(http://ehall.xidian.edu.cn/geapp/sys/wdyjsbm/entrance.do,点击“推免生预报名”进入)进行预报名,按照系统要求提交相关附件材料,暂时无法提供的请后续补充。西电研究生报名平台截止时间为9月25日18:00。
在西电研究生报名平台报名后,由学院负责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自行联系意向导师或导师组进行复试考核。复试形式以面试为主,考核内容包括英语口语与听力、专业知识与知识结构、科研能力与创新意识、综合素质等,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并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考核通过并经导师在平台确认者,学院在西电报名平台对其拟录取。
2.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报名
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推免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考;我院将在推免生报名后3小时内在系统上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请尽快点击“同意复试”;接到考生的复试通知我院会在3个小时内点击“同意录取”;考生务必在收到在录取通知的第二天中午12点前完成录取确认。
五、推免生录取
1.所有考生务必在接到录取通知的第二天中午12点前完成录取确认,超时则不予录取;同时,请在系统录取的截止时间之前点击确认,否则亦无法录取。
注意:
1)无论何种原因未按时确认录取的推免生,我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在“推免服务系统”中撤销录取通知,把录取机会留给其他推免生。
2)考生在中国研招网推免生服务系统中同意待录取后,我校一律不再取消。
2.二次报考
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录取通知并第二次向我院报考的推免生,我院均将视为二次报考推免生,学院进行综合考虑后决定是否录取。
六、奖助学金
推免生点击同意录取后,正式成为我校2021年研究生招生录取的推免生。我院接收的校内、校外推免生均获一等学业奖学金,并有机会申请优秀硕士推免生专项奖学金(最高2万)、直博生专项奖学金(最高5万)、弹性直博生专项奖学金、国家奖学金(2万元/年)。
优秀硕士推免生专项奖学金
等级 | 金额 |
特等 | 2万元 |
一等 | 1.5万元 |
二等 | 1万元 |
等级 | 金额 |
特等 | 5万元 |
一等 | 2.5万元 |
二等 | 2万元 |
②获得优秀硕士推免生专项奖学金或直博生专项奖学金的研究生,本学年不再享受硕士生学业奖学金或博士生学业奖学金。
学院奖助金设置情况
类别 | 等级 | 金额 | 比例 | |||
国家奖学金 | / | 2万元/年 | 2.5% | |||
国家助学金 | / | 6000元/年 | 100% | |||
学业奖学金 | 一等 | 4000元/年 | 60% | |||
二等 | 2550元/年 | 25% | ||||
三等 | 1050元/年 | 15% | ||||
三助岗位津贴 | 助研 |
工学 专业 |
研一 |
学科/ 专业类别 |
津贴标准 (元/月) |
100% |
I类 | 150 | |||||
II类 | 100 | |||||
III类 | 50 | |||||
研二 | 450元/月 | |||||
研三 | 450元/月 | |||||
理学 专业 |
研一 |
学科/ 专业类别 |
津贴标准 (元/月) |
|||
I类 | 150 | |||||
II类 | 100 | |||||
III类 | 50 | |||||
研二 | 300元/月 | |||||
研三 | 300元/月 | |||||
助教 | 视工作量而定 | |||||
助管 | 500元/月 | |||||
社会奖学金 | 诺瓦科技助学金 | |||||
其他企业奖学金 | ||||||
建档立卡 贫困生专项资助 |
建档立卡 贫困生资助 |
每月发放200元就餐补贴,每年发放12个月。 |
2018年 9月开始执行 |
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复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均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最终录取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为准。我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81891244(研究生院);学院:029-88202558
八、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录取资格;
(3)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者;
(4)未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5)未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复试、录取;
(6)出现学术不端、不良诚信或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咨询电话:029-88202554姚老师
群名称:物光院2021年推免生
群 号:793031920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