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南京大学天文与空间科学学院夏令营:
南京大学天文与空间科学学院2019年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招生简章 为促进全国高校优秀大学生间的交流互动,激发大学生对天文和空间科学研究的兴趣和热情,吸引和选拔对天文和空间专业具有浓厚兴趣和发展潜力的优秀本科学生进入南京大学天文与空间科学学院,我院定于2019年7月8至7月11日(7月7日下午报到)举办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
大学生夏令营具体事宜请登录南京大学天文与空间科学学院主页查阅。 (http://astronomy.nju.edu.cn/) 二、 报名方法 申请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6月10日 申请材料: ①“2019年大学生暑期夏令营”申请表(点击下载) ②本科阶段成绩单与总评成绩排名证明(由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加盖公章) ③专家推荐信一份(点击下载) ④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或其它体现英语水平的证明复印件一份 ⑤其他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学术论文首页、或其他研究成果等复印件 纸质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签字盖章后,寄至南京大学天文与空间科学学院(请在信封上注明“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报名申请”。为保证材料能够顺利到达,请务必选择中国邮政EMS邮寄)。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 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天文与空间科学学院 邮政编码:210023 收信人:李培老师 材料寄送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10日(以寄出邮戳为准)。 三、 选拔及录取 根据学生申请材料,南京大学天文与空间科学学院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审核和选拔,确定营员名单。营员名单将于2019年6月底在南京大学天文与空间科学学院网页(http://astronomy.nju.edu.cn/)公布并以电子邮件方式直接通知本人。未进入营员名单者不再另行通知。 本次夏令营拟招收30人左右的营员。 四、 夏令营安排 夏令营期间(7月8日至7月11日)以专家讲座、参观和课题组开放日等活动为主,在夏令营最后阶段将综合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专家组面试考核情况及入营表现进行综合考核,选拔优秀营员并给予表彰。具体日程另行通知。 优秀营员在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时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若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外推资格,符合我院推免生招生要求,并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根据本人志愿,可优先进入选拔名单; 2、若未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参加2020年全国统考、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达到我院公布的理学类复试基本分数线(含总分、单科分数)标准后,可优先进入选拔名单。 附 南京大学天文与空间科学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条件(最终以南京大学研究生院和南京大学天文与空间科学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时公布的条件为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剽窃及其它违法违纪行为;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心理正常; 3、申请人须来自全国名牌大学、重点学科、特色专业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4、申请人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名列本专业前茅,已具备获得学士学 位授予的各项条件; 5、校外申请人必须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人所在学校推荐名额),原则上以直博生为主; 6、申请人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可优先考虑; 7、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 8、申请人英语水平须达到英语六级426分或四级497分;申请直博者英语六级须达到426分; 9、跨专业申请学生应具备所申请专业大学本科阶段应达到的知识能力和水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审核。复试考查要求和录取标准与其他申请者相同。 10、未能达到以上申报条件的特别优秀者(如: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际一流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可提交证明其学术能力和科研潜质的申请材料,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向研究生院和校纪委提请申报资格审核。 五、 夏令营费用 本次夏令营活动不收取营员任何费用;南京大学天文与空间科学学院将为参加夏令营的学生提供学生的学校所在地到南京单程火车票的费用(高铁二等座以下);对于家庭生活困难的学生,在提供相关证明后,学院将提供学生的学校所在地至南京往返火车票的费用(高铁二等座以下);对于获得优秀营员或其它表彰的学生,由我院提供学生的学校所在地至南京往返火车票的费用(高铁二等座以下)。同时,南京大学天文与空间科学学院将为营员提供在夏令营活动期间的住宿(地点在南京大学仙林校区)。营员餐费自理。 注:差旅费报销,需凭据报销。 六、 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艳老师,李培老师 联系电话:025-89681210 七、其他注意事项 夏令营营员务必注意自身安全,遵守夏令营相关规定,按照统一安排活动,严禁擅自离队。本夏令营不负责营员路途安全问题,请自己妥善安排。天文与空间科学学院将为营员购买夏令营期间团体意外险。 八、本章程由南京大学天文与空间科学学院负责解释。 南京大学天文与空间科学学院 2019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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