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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工业大学材料学院
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安排
西北工业大学材料学院现开始接收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报名工作,预期可获得推荐资格且有意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研究生的同学可报名。报名请登录“西北工业大学推免生预报名系统”。现将接收推荐免试生报名、复试及录取工作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申请接收条件
1.我院接收2021届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含本校生),预期可取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的学生来校攻读硕士研究生;该类学生也可申请本科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直博生); 2.我院接收2021届重点大学(一本)的全日制优秀本科生,取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的学生来校攻读专业型硕士学位研究生; 3.具有科研潜力和创新意识;
4.道德品质良好,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二、招收专业
硕士专业:学术型:材料学(080502)、材料加工工程(080503) 专业型:材料与化工(085600)
博士专业:材料学(080502)、材料加工工程(080503)、材料物理化学(080501)
三、招生计划
2021年材料学院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160名、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10名左右,实际招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报考导
师招生信息及专业,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学院网站查询。
四、预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20.09.04~2020.09.28。
2、报名截止时间:09.28号中午12:00。
3、登录系统:“西北工业大学推免生预报名系统”
https://yjsjy.nwpu.edu.cn/zsbm/tmsgl
4、特殊说明:参加2020年材料学院研究生“优秀生源暑期夏令营” 并取得优秀学员证书的同学,报名时需在系统中勾选“已参加本校夏令营”,该类同学通过复试后可直接录取。
五、报考材料
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按下列目录顺序将所有材料扫描成电子版, 并合并成一个PDF上传,合并文件名命名为:学生姓名+报考导师名。
- 1. 本人学业及科研实践情况自述(500字);
- 2. 各类获学术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等)和其它获奖证书;
- 3. 学校系统出具最新数据的成绩单(含院系或校教务处公章)
- 4. 成绩排名证明(内容有:学分积、所学专业、专业总人数、本人在专业中的排名),要求加盖学院负责人签字及学院公章;
- 5. 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托福、雅思、PETS等成绩单);
- 6. 材料学院暑期夏令营优秀学员证书
- 7. 参加社会实践、公益事业等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 六、复试
材料学院招生办对推免生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并根据通过初审的复试名单,向申请人发出复试通知;学院将初审通过的复试学生报考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导师邮箱,学生的复试时间由导师自行安排, 并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秘书会通知学生复试的时间及地点;学生按照复试小组的要求准时参加复试;复试结束后,学院招生办会将复试结果通知考生。
七、录取
学院根据复试结果确定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拟录取的考生需配合材料学院招生办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以下要求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报名,完成正式录取工作:
- 1. 待开通全国推免生报名系统后,被拟录取的推免生需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并按照拟接收的专业填报相关志愿,届时, 我校将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放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先申请者优先确认。
- 2. 录取过程中,考生应按照学院公布的录取程序,配合完成系统中复试录取各环节的操作。未按拟接收专业填报志愿者及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接受并确认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 3. 未进行预报名的同学在教育部开通全国推免生报名系统后可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学院将根据接收指标剩余情况决定是否发放复试通知和组织复试,具体安排以学院的通知为准。
八、优惠政策
- 1. 我校录取的硕士推免生,第一学年全部享受硕士一等奖助学金。对于来自“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硕士推免生,其专业排名在前10%的, 第一学年同时还享受硕士国家奖学金待遇,特别优秀者可申请硕士国家奖学金。
- 2. 我校录取的所有本科直博生,第一学年全部享受博士一等奖助学金。对于来自“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本科直博生,专业排名在前10%的, 第一学年同时还享受硕士国家奖学金待遇,特别优秀者可申请参评博 士国家奖学金(硕士国家奖学金待遇与博士国家奖学金不可兼得)。3.英语满足相关要求,在征得学院和导师同意后,学校原则上资助录 取的推免生在硕士期间(直博生在博士期间)出国境交流机会。
- 4. 优先向优秀导师和团队推荐。
- 5. 在申报我校各类研究生基金项目时优先。
- 九、其它事项
- 1. 西北工业大学2021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将在教育部2021年相关文件下达后公布,敬请关注。
- 2. 若申请人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来我校的免试读研资格,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学校。
3.招生联系人:梁老师,联系电话:029-88494306 办公地点:友谊校区公字楼321室
材料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