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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全国各大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2021级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硕士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上述两类统称推免生。
为使我院招收2021级推免生工作有序、规范进行,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做如下规定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基本条件
1.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3.申请人必须是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名列本专业前茅;
4.申请人须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
5.申请人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可优先考虑;
6.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直接申请我校的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硕士生)或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硕士在学(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期间表现优秀者,可通过面向本校选拔在学硕士生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二、资助与奖励政策
凡关系调入天津大学并被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的研究生:
推免硕士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在每年6000元基本助学金基础上,还可额外获得导师助研经费。表现优秀者可获得数额不等的学业奖学金,就读期间还可申请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金20000元。
直博生,入学后在每年21000元基本助学金基础上,还可额外获得导师助研经费,以及数额不等的博士生学业奖学金,表现优秀者还可申请博士生国家奖学金,奖金30000元。
(如有变动,请以天津大学最新文件为准)
三、推免硕士生申请程序
9月28日教育部“推免申请系统”开通之前,有意参加我校推免复试的考生(含本校生)须于2020年9月17日前通过我校推免申请系统(网址:http://202.113.8.92/gstms)填报志愿,并按系统提示提交相关电子版证明材料,其中本科学习成绩单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或院级单位公章(红章原件)。
已参加我校研究生招生夏令营的考生不需要再通过此系统填报志愿。
四、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申请程序
9月28日教育部“推免申请系统”开通之前,凡有意申请天津大学2021年直接攻博生的学生,请于2020年9月17日前及时报名。
(一)登陆报名网址:http://202.113.5.137/bszs/front/。
(二)报名材料明细如下(其中证件、证书类均需验原件留复印件)
1.《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该表由报名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无需编辑,手工签署本人姓名。
2. 《报考天津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书》;
填写对攻读博士学位的认识和对将来课题研究的看法等。
3.《专家推荐书》2 份;
从报名系统下载空白《专家推荐书》,按照要求请两位教授或相应职称的专家填写推荐理由和意见,并请手工签署姓名和加盖公章。
4.《本科生课程成绩单》原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5.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7.教务处开具的应届本科生证明。
请各位考生将上述材料准备完毕后,用 A4 纸规格,按上述顺序沿左侧装订好,收取方式另行通知。
特别说明:
1.报名时,“考试方式”选择 “本科直博”;本科直博生因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网报时只选择有本科学历和本科学位,但无需填写证书编号(或填写0)。
2.直博生计划纳入当年的博士招生计划。为保障计划落实以及维护招生的严肃性,拟录取后如放弃拟录取资格请在公示期内提出,公示期结束后或不予受理。
3.直博生招生目录请查询我校研招网左侧“2021年博导查询系统”或登录我校直博生报名网站查询。
4.在我校报名网站报名后仍需按要求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报名,否则报名无效。请务必注意。
五、接收工作安排
1.申请人必须在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期间(2020年9月28日-10月25日),对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2.我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通过复试并取得《复试合格单》的考生可具备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申报天津大学的资质,由学校及考生双向选择,确定录取与否。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学院会根据招生名额,综合考虑面试情况,将复试合格考生综合排序,划分拟录取批次,按批次先后录取,相同批次内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
3.复试录取基本要求
复试考察学生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
复试采用远程方式进行,复试内容可参考复试大纲(http://yzb.tju.edu.cn/xwzx/zxxx/202001/t20200115_315920.htm),复试注意事项请参照(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远程复试考生须知http://yzb.tju.edu.cn/xwzx/zxxx/202008/t20200829_318335.htm)执行。我院将根据申请学生情况及时遴选,发送复试通知,分批次组织复试。待具体时间、地点确定后,我院将会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发送面试通知,请保持手机畅通/定期关注邮箱信息。
4.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5.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需在我校研招网(http://yzb.tj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其他说明:
1.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
2.复试期间不再安排体格检查,体检工作统一放在转年新生开学报到期间进行。
注:以上政策及时间节点安排参照2021年教育部文件,若有变动以2021年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