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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接收工作,更好地服务考生,帮助考生与导师间搭建沟通桥梁,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微电子学院现启动推免生预报名工作。
一、招生类型
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直博生)。
鼓励优秀推免生报考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微电子学院直博生。
二、基本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推免生资格。
5. 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任何不良诚信或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注:预报名阶段,对于尚未确定但有希望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允许预报名申请,若正式报名阶段未取得推免生资格,则预录取资格自动取消。未获推免生资格学生,若报考我院研究生,预报名阶段考查可做为统考复试阶段综合考查的补充,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录取。
三、报名流程
(一)预报名
1. 学院2024年推免生预报名系统开放时间:2023年7月28日至9月27日。
2. 推免生预报名通过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平台推免生预报名系统进行,按照学院报名要求填写相关信息,选择意向专业,联系确认导师。
●导师信息通过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师主页获取:https://faculty.xidian.edu.cn/(微电子学院)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平台网址:https://yjspt.xidian.edu.cn/gsapp/sys/wdyjsbm/entrance.do
3. 推免生预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2)全国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复试印件或TOEFL、GRE/GMAT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1份;
(3)其它能证明自己能力的材料,如:获奖证书,发表或已录用的能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4)所有推免生必须提供由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的《政审表》,须加盖印章。表格可在西电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进行下载。
(5)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推免生报考诚信承诺书
以上(1)-(5)编号材料须提交PDF格式,命名格式:编号-文件名,如01-成绩单、02-CET4…等。
(二)正式报名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所有预录取推免生须在中国研招网进行正式报名,报考学院与专业应与预报名系统中预录取的信息一致。
(三)直博生报名
(1)申请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的推免生,经学院确认预录取资格,并在正式报名时获得直接攻读博士“待录取”后,须向学院提交“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和个人成果材料,相关表格在西电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进行下载。
(2)推免生应在学校2024年春季博士报名时,按要求进行博士网报,并参加学院组织的博士复试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复试
2024推免生复试考核由各科研团队组成复试专家小组,并组织实施,全程录音录像。参加推免生预报名的学生,经考核合格可获得“预录取”资格,推免生的复试成绩以预报名时的考核成绩为准。未进行预报名的学生,须在正式报名后参加复试考核。
1. 考核时间:7月30日-9月30日。
2. 考核内容: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考查英语口语与听力、专业知识与知识结构、科研能力与创新意识、综合素质等。考核难度要适当,避免问题的随意性和偶然性,确保公平、公正。
3. 复试形式以综合面试为主,综合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分钟,全程录音录像。复试专家小组填写《2024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
4. 考核安排:考核形式采取现场面试,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5. 通知公告:通过“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平台推免生预报名系统”向预报名申请学生发送相关通知(包含预录取通知)。
五、录取
1.推免生招收录取工作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按照系统时间节点完成工作流程,学生同意录取后,我校一律不再取消。
(1)取得我院预录取资格的推免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优先批次录取,录取导师以我校2024年推免生预报名系统的拟录取导师为准。
(2)其他推免生,按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通知,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复试考核合格后,可进行待录取。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
(1)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录取资格;
(3)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者;
(4)未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5)未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复试、录取;
(6)出现学术不端、不良诚信或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对在推免招收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通报推荐高校,并由推荐高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计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六、咨询方式
工作地点:北校区办公楼一层东侧112办公室
咨询电话:029-88202505-606(8月31日-9月30日)
咨询平台:关注学院企业微信号“西电微院”(7月30日-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