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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北京林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项目试点高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院简介
北京林业大学艺术设计专业始建于1993年,自1999年开始进行艺术类招生,是国内较早实行艺术类招生的“211”高校之一。2013年组建成立艺术设计学院。学院现有设计学一级硕士学科授权点1个,动画艺术学二级硕士学科授权点1个,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涵盖了环境艺术设计及理论、工业设计及理论、视觉传达设计及理论、装饰与公共艺术及理论、动画与交互设计及理论等5个研究方向和艺术设计、美术两个专业硕士领域。本科专业中产品设计为国家级一流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为北京市一流专业。
学院拥有一支专业理论知识扎实、学术水平高、服务社会与实践能力强、社会知名度高、年龄及学历结构优良的专任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58人,其中教授9人,副教授31人;教师中有教育部高等学校设计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全国艺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美术专业分委会专家1人,全国高校艺术教育专家联盟主任委员1名,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10名,中国工业设计协会信息与交互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1人,中国工业设计协会教育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人,北京设计学会副会长1人。经过多年的建设,学院已成为一所专业性强、特色鲜明、富有创新精神的教学研究型学院,形成了良好的办学声誉。培养的学生很多进入顶尖国际设计院校和国内外顶尖设计中心,并已成为业界设计新秀和科研单位的生力军。
艺术设计学院一直秉承北京林业大学“知山知水,树木树人”的办学理念,将北林岁月沉淀、历久凝练的生态艺术设计视角作为育人宗旨,致力于构建绿色生态下的艺术与科技结合的、复合型创新设计人才培养体系。为了增进全国范围内艺术设计及美术等专业的优秀本科生对我院各学科(领域)专业的了解,激发学生们的设计创作热情,拓展学术视野,明确研究方向,发掘优秀生源,北京林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定于2023年7月上旬举办 “全国优秀大学生夏令营”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活动主要内容包括:夏令营开营、学术讲座和交流(包括学院及学科介绍、学术报告、师生座谈等形式)、优秀营员选拔考核等。夏令营通过腾讯会议软件在线进行,具体活动方案见学院网站后续安排。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7月1日,录取名单将在艺术设计学院网站(http://ad.bjfu.edu.cn//)通知公告板块公布。
一、暑期夏令营申请条件
暑期夏令营活动面向北京林业大学本校以及全国其他高校优秀本科三年级在校生(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根据报名情况择优录取。
接收对象须满足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身心健康,勤奋好学,思维敏捷,具有较强的设计创新能力和艺术创作实践能力。
3、有意向申请我院2024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的优秀本科生,具有艺术设计、美术等相关专业背景。
4、具备良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5、具有以下情况者优先考虑:(1)获得研究生推免资格者;(2)学习成绩优秀,本科前三年成绩排名20%者;(3)具有设计创作参赛获奖经历或学术研究成果者。
二、申请材料及流程
1、申请学生填写《北京林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2023年暑期夏令营申请表》(签字盖章后PDF扫描);
2、本科成绩单(需加盖教务处公章)(PDF扫描件);
3、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在一张纸上)和学生证扫描件(PDF扫描件);
4、申请表上填写的相关成果证明材料(如已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各类证书等)(PDF扫描件);
5、将上述4项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中,将整个文件夹压缩后发送至学院联系邮箱,压缩包和邮件主题均命名为“2023年夏令营+本科院校名+报名专业+姓名”。注意2、3、4项材料整理到一个PDF中(每人限发送一次邮件,发送前请检查)。
报名分为以下六个专业:
①工业设计 ②环境设计 ③视觉传达设计 ④装饰与公共设计 ⑤动画 ⑥美术
6、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日,逾期报名或附件不符合要求视为报名无效。
7、学院将会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获得营员资格者,学院将于7月5日前通过邮件形式通知,未收到通知者即未获得营员资格。请申请者密切关注自己的邮件,并及时回复参营回执。
三、夏令营及激励政策
1、我院将对营员的综合素质进行考察,选拔出一定比例的“优秀营员”。
2、获得本次夏令营“优秀营员”的同学,如报考我院2024年推免硕士研究生,并满足研究生院以及我院接受推免研究生招生程序执行的相关要求,则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营员一志愿报考我院2024年统招硕士研究生,且达到报考学科专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若本通知与上级单位或学校发布的新规定不符,按照上级单位和学校发布的新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咨询电话:010-62336564
邮箱:adc@bjf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