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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山大学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及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学科
1.招收学术学位及专业学位推免硕士生
2. 招收免试直博生
二、申请条件
符合《中山大学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山大学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办法》的相关条件及要求。
三、申请材料
申请者须在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提供以下申请材料: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已发表过的学术论文或出版物、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在科技活动中获奖或有突出贡献的证明等。我院将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并择优确定复试名单。
申请者须承诺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如不属实,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已入校的将被取消学籍。
如被我院确定进入复试名单的,须在复试报到时提供以下材料:
1、 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一份;
2、 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
3、 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4、 身份证复印件两份(正反面在A4纸同一面上);
5、 其他有关材料复印件一份。
四、复试录取
免试生的报名录取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一)程序
1、 申请者请尽早将申请材料(整合成一份PDF文档,按“本科院校名称-申请人姓名-手机号码”命名)发送至邮箱ifcenyjs@mail.sysu.edu.cn,我院将对材料进行预审并邮件通知结果。请尽早提交材料报名,方便安排面试。我院将视报名情况组织多次复试,第二轮报名截止时间初定为2022年10月7日23:59。
2、 申请者须提前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支付报考费、完成填写报名信息等操作。
3、 申请者须于收到复试通知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确认复试。
4、 复试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具体安排请留意后续通知。
5、 申请者须于收到拟录取通知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确认拟录取。
(二)复试
1、 复试以线上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申请者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重点考察申请者的知识结构、实践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外语应用能力,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等。
2、 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免试生逐一进行面试,每位免试生的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二十分钟,如果免试生人数较多,则分组进行复试。
3、 每位考生复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为其评分,考官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复试分数,复试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应用能力考核满分30分,专业及综合能力考核满分70分。
(三)体检
复试合格者自行在其本科高校门诊部或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本校申请者原则上在中山大学第五附属医院体检,外校申请者尽可能在中山大学第五附属医院体检,但均须使用中山大学学生体检表(请见附件),体检结果最迟须于10月20日前交回我院,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 录取
我院对申请者按复试成绩由高至低进行排名,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其他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中山大学研究生院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0756-3668587
电子邮箱:ifcenyjs@mail.sysu.edu.cn
通信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中山大学珠海校区教学楼F311(邮政编码:51908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