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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我院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广西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复试细则。
一、申请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3、须是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名列本专业前茅,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
4、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等具有被推荐高校认定的特殊学术专长的,可优先考虑;
5、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或处分;
6、 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还需达到我校直博生的申请条件,直博生的审核认定以我院规定为准。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同学均可申请到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直博生),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非全日制专业不接受推免生。
二、直博生的选拔和培养要求
直博生是本科直博生的简称,从获得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无需参加入学考试,经过考核直接录取为博士的考生。
直博生从推荐免试硕士生中遴选,选拔直博生与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同时进行。我院选拔直博生原则上从本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推免生中产生,校外高水平大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的优秀生源择优录取。
直博生学制5年,学习年限4-6年,不做硕士学位论文,不参加硕士答辩;
直博生需为非定向就业,学费全免。
三、复试办法
1、申请
申请人必须在2022年9月28日至10月20日期间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对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2、复试内容及方式
推免生(含直博生)复试内容采用综合面试进行,复试成绩即综合面试成绩。
综合面试分4部分,每部分满分100分,重点考察学生所掌握的知识结构、外语水平且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审核认定办法见附件1)。
综合面试内容及权重为:
1)基础考察:考察学生德、智、体、能、勤的综合素质,占20%;
2)外语:考察考生外语口语、听力两项,占20%;
3)成绩和科研: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占55%;
4)特殊学术专长:考察见附件1,占5%。
面试工作经推免生领导小组批准后,由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进行,推免生工作小组成员现场进行考核并当场打分。
学生自备PPT,讲述时间限5分钟。每人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有特殊专长加分项的时间可适当延长。
综合面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学院保管三年。
入学前发现推免生提交不实材料而影响录取结果的,不予录取。
3、面试时间
根据“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审核情况,分批次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到个人。注:外地生源免推生可采取视频面试。
4、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如下:
1)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3)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原件);
4)政审表(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5)《广西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申请表》(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6)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者,需提供复印件一份;
7)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表。
材料整理及提交方式:所提供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申请材料均需在复试前递交所申请学院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人员,一经收到,不再退还。
四、录取
1、申请人须在2022年9月28日至10月20日期间,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对广西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提出申请;
2、我院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招满为止,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3、凡通过复试,被我院接收的推免生,学院将在“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须在24小时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4、2023年直博生从2023年推荐免试硕士生中遴选,选拔直博生与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同时进行。操作要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才能确定最终录取。
5、拟录取推免生(含直博生)的复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才能认定为合格;
6、考生被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学生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我校。(我校不录取培养方式为定向的直博生)
7、推免生一旦接受录取通知,不可再接受其它志愿的录取通知;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8、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可向我校研招办或是纪委办公室投诉或举报。
五、资助与奖励政策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标准为:硕士生6000元/年,博士生13000元/年。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等级、获奖比例、奖励标准分别为一等,20%,8000元;二等,20%,5000元;三等,40%,3000元。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等级、获奖比例、奖励标准分别为一等,20%,15000元;二等,30%,10000元;三等,50%,5000元。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标准为:硕士生20000元/年,博士生30000元/年。
4、研究生可通过助研、助教等方式获得劳务收入。
5、非定向研究生助研劳务费
由导师发放,每人300元/月;博士每人2000元/月。
6、其它各类社会奖助学金。
7、直博生为非定向就业,学费由学校代缴。
六、其他
1、未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推免录取结果,一律无效;
2、直博生专业及导师在报名时一经确定,后期不予更改;
3、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
4、 推免生接收工作结束后,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将在广西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学院网站和橱窗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5、联系方式
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7:50--12:00,下午2:40--5:30。
联系电话:0771-3231080;Email:dqgc080800@163.com 韦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