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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完善多元录取机制、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根据教育部、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我院2023年推免生接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欢迎全国各高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报考我院。
一、 招生专业
二、 招生对象和条件
1、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较高的培养潜质。
3、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三、 申请流程
1、网上报名
2022年9月28日起,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补充个人信息并注册,在招生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按网上要求和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2、报名资格审核
我院筛选、查询考生志愿,并完成资格审核工作。研究、确定复试名单后,向考生发放复试通知,并解锁未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志愿。
3、复试
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我院的安排及要求参加考核,全部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具体复试事宜详见后续通知。
4、录取
我院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申请者的复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的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复试完成后将在医学院网站(https://sbm.hqu.edu.cn/index.htm)公示拟接收的推免生名单,并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
考生应在回应时限内对待录取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未在要求的回应时限内接收待录取的考生,可视为放弃待录取)。申请者接受我校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录取状态方能最终达成。
四、 其他注意事项
1、推免生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2、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应遵纪守法,认真完成学业。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4、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为准。
五、 联系方式
1、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华侨大学医学院;联系电话:0595-22690010(滕老师)。
2、华侨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0595-22692539,22692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