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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学校通知,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本年度推免生接收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我院研究生教育简况
郑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也是我国较早开展外国语言文学研究生教育的院校之一。1986年获得英语语言文学专业硕士授权点,2003年获得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硕士授权点、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硕士授权点。2010年获得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12年被批准为河南省一级重点学科。2017年获得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点。2019年获批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二、接收专业
本年度,我院所有专业均接收2022届优秀推免生,推免生不占学院招生计划。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如下:
(1)英语语言文学:接收英语专业全日制专业统招本科生。
(2)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接收英语专业全日制统招本科生。
(3)日语语言文学:接收日语专业全日制统招本科生。
(4)俄语语言文学:接收俄语专业全日制统招本科生。
(5)德语语言文学:接收德语专业全日制统招本科生。
(6)翻译硕士(英语笔译、英语口译、日语笔译、俄语笔译、德语笔译):接收相应语种的汉外俱佳的文理工医等各专业全日制四年制统招本科生。
三、接收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选拔;
2、学术学位各专业(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日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接收与本科语种一致的外语专业推免生。
3、翻译硕士专业学位(英语笔译、英语口译、俄语笔译、日语笔译、德语笔译)接收推免生的专业不限,但考生均须具有报考语种的扎实的语言基本功。同等条件下,非外语类专业或具有中级翻译资格证书和较好翻译实践经验的推免生优先录取。
四、接收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当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优秀本科毕业生(跨专业推免生限报我院翻译硕士专业学位)。录取类别应为全日制非定向,原则上不接收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推免生。
3、获得各类学科竞赛、综合竞赛省级以上奖励,或专四成绩优秀或通过中级翻译资格考试,或具有其他突出成绩者,可优先录取。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并在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5、具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较强的沟通能力。
五、优惠政策
我院录取的推免生可同时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在我院硕博连读、国家公派留学、海外交换生、海外交流、海外汉语助教等项目中推免生优先推荐,并获得相应的资金资助。
(2)在学期间的助研助教岗位、实习实践机会、志愿者活动、评先评优、就业升学等各类活动中,优先推荐。
(3)在学期间每人均可享受3000元参加国内学术会议资助。
(4)在学期间每人每年均可购书15本,费用由学院承担。
(5)根据学院《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奖励条例》,研究生在论文或译文发表、学位论文、课题、著作、成果奖励、学科竞赛、证书考试、应届考取博士等表现突出者,享受最高10000元的奖励。
六、接收程序
1、我校开通了推免生预报名系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开放前,考生可登录我校预报名系统(http://gs2.zzu.edu.cn/srch/preEnrollLogin.html)查看相关信息、填报志愿,并将推免申请和个人材料发至邮箱zzdxwyxy@163.com,我院将及时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结果。
提交材料清单(电子扫描件):
①2023年郑州大学推免预报名申请表;
②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③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表格1份(表格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下载);
④大学期间成绩单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1份(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⑤各类校级以上奖励证书;
⑥英语专业四(八)级考试证书、成绩单复印件各1份。
2、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开放后,考生及时登陆系统(http://yz.chsi.com.cn/tm),查看并填报我校志愿。
3、学院按照学校要求审查考生报名信息,并及时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4、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48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同意复试的信息以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信息为准,未在规定时间通过系统确认同意复试者无效。
5、学院安排推免生复试,具体时间、形式、内容等由考核小组根据考生实际确定。
6、学院通过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
7、考生在收到学院待录取通知后48小时内,通过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逾期未确认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
8、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学校在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9、拟录取的推免生上报教育部审核,审核通过后与统考生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信息查询及咨询
考生可通过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s.zzu.edu.cn)和外国语与国际关系学院网站(http://www5.zzu.edu.cn/fld)查询相关信息。
学院咨询电话:0371-67781221,0371-67780956。
八、监督和复议
1、推免生接收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接收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学院监察负责人员对推免生接收工作实行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3、学院保障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监督电话:0371-67780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