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研学姐顾问
查名额,领资源
能源学院欢迎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我院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或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为全面考查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简称推免生),更好地选拔优秀学生,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我院对所有拟接收的推免生进行复试。
一、组织管理
成立能源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监督组、工作组。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和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与协调,审批复试方案和录取名单;监督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工作组具体负责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
(一)领导小组
组长:孟庆芬 高志前
副组长:许浩 赖枫鹏
成员:张元福 胡景宏 陶树
秘书:丁梦
(二)监督组
组 长:杨光坤
成 员:张盼盼 刘鹏程 张松航 王海荣 李开开
(三)工作组
根据考生人数确定工作组数量,各组均由至少5名副教授以上(含)人员组成,设立组长1名。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攻读全日制硕士学位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获得推荐免试资格。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申请直接攻读全日制博士学位
除具备申请攻读全日制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拟申请专业为我校学术学位博士授权点学科专业。
2、拟申请外语语种须符合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语种要求。
三、申请程序
1、预报名:申请人须在9月25日中午12:00前登录我校“推免服务系统”(9月14日预报名系统开放),网址https://bdyzb.cugb.edu.cn/tp/zs/login/toLogin/tm进行预报名填写并上传材料(按附件1的要求)。初审合格者学院通知进行复试。预报名完成后加入钉钉群,群号:44979126(2023能源推免-禁止私聊群)。申请入群时须备注:“姓名-复试专业”(同入群后的个人昵称)。
2、正式报名: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资格审核确认、信息注册、上传照片、缴费、填报志愿、查看拟录取等相关工作。
3、我院登陆“推免服务系统”,对所有申请人信息进行全面筛选,根据制定的接收推免生规模、复试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并向复试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后,按照我院规定的复试时间参加复试。
4、复试合格的学生将发放拟录取通知并进行公示和上报。
四、复试安排
1、复试形式
统筹考虑北京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我院实际情况,复试形式原则上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复试主系统为“腾讯会议”,备用系统为“钉钉”。请考生提前下载两个软件,熟练使用。
2、准备材料
(1)参加本院复试的考生必须具有免试推荐资格,凡未经我院统一组织的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2)远程复试时需提供的材料:
a)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
b) 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8)
3、复试内容
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测试、综合面试、外语能力测试,见附件4(表1、2)。
(1)专业知识测试:主要考查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形式:读书报告+PPT制作,PPT陈述5分钟,在综合面试环节展示。答题纸具体格式要求见附件6。复试专业课笔试科目为:石油与天然气地质学和油层物理学(2门中任选1门)。
(2)综合面试:要求教师了解学生专业背景、对本专业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科研工作能力、今后的研究计划等,按复试小组进行复试。
面试强调对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考查,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可以适当加分,记入复试成绩。
(3)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每人限1分钟进行自我介绍;第二部分:由复试教师现场选择相应的外文文献进行测试,据现场表现评定成绩。
4、复试监督
严格过程监管,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并妥存备查,笔试试卷密封。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属国家机密。复试各环节的纪律及要求与国家统一考试相同。
5、复试时间
第一批推免生复试时间:2022年9月27日,具体安排将在群中发布。
第二批推免生复试时间:视招生情况,确定是否组织第二批复试,如果组织具体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五、拟录取
1、各招生单位招生领导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审议,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并上报数据。
2、所有被确定接收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或直博生都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与我院互动完成网上报名、复试确认、拟录取等各项网上操作。此后,未完成相关接收手续或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荐免试生不再保留推荐免试生资格,原有的推免拟接受资格自动失效。最后未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或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平台获得推免资格备案的学生,原有的推免拟接受资格及其名单公示自动失效。
3、录取层次(硕士研究生或直博生)、录取类型(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或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录取专业和学习方式等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后期各工作阶段原则上不得改变。录取时先录取直博生,后录取硕士研究生。直博生录取方式:根据学生复试成绩、学术成果按专业进行排序,依次录取,满额为止。
4、被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以统考生身份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
5、推荐免试生的录取类别一般为计划内非定向,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6、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通过教育部审核通过后与统考生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接收推免生学科
我院接收推免生的专业目录请参考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具体各学科专业接收推免生计划数以推免系统中发布的为准。我院所有一级学科博士点均可接收直博生。
七、其它
1、凡被我校接收为推免的研究生,其学位类型(学术型/专业型)由推免生自主选定;硕士生在学业奖学金分类评定期间原则上都享受12000.00元/年和国家助学金(6000.00元/年);直博生入校后享受博士生待遇,学业奖学金一、二年级都享受20000.00元/年,三年级及以上按评定等级实施,博士期间的国家助学金为15000.00元/年,学校还设置了硕士和博士学生助研金,具体见附件7。
2、同等条件下,对推免的硕士生优先实施硕博连读培养。
3、被接收为推免的研究生在其后第7-8学期必修课程不及格、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出现违法违纪记录、政审或体检等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4、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取消其研究生录取资格。
5、未经我校公示及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不予录取。
6、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信息及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申请人若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申报材料、考试作弊或有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拟录取资格。
7、本方案由我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对于本方案中未尽事宜,由我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确定解决方案。
8、欢迎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对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23227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