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研学姐顾问
查名额,领资源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接收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告。
一、申请条件
1.申请学生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申请学生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
二、接收专业、人数
三、报名申请程序
1.申请者填报专业志愿
请有意申请的同学在2022年9月23日周五中午12点之前登陆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http://yzsys.scnu.edu.cn/)进行意向填报(在本公告公布前已在系统上提交的预报名信息有效,注意状态是“已提交”)。经指导组研究确定复试名单后,我院研究生办公室将会电话通知考生进入复试,(我院复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提供任何学习辅导,请注意识别)并进行后续复试手续。其中,经复试拟接收者还须在规定期限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预计 9 月 28 日左右开放)进行报名,并完成后续流程。考生只能申报我院的一个志愿,申请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若不能满足考核要求,可以申请调剂至专业学位。
2. 资格初审
申请者需在我校预报名系统按要求上传如下材料(同时按下文要求发送到指定邮箱):
(1)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学籍信息有问题者不予复试。
(2)本科历年成绩单,应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相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主要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著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3.发送复试通知
申请者在收到我院复试通知后,应在限时内答复是否参加复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试
1.复试时间:我院复试时间安排在2022年9月27日,采用线上的形式进行复试,网络复试一般采用腾讯会议双机位模式,设备准备与调试请参考《2022年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操作手册》
https://yz.scnu.edu.cn/a/20220317/502.html。复试前我院相关老师将与各位同学联系,我院不会在考试过程中收取任何费用,请谨防上当受骗。
2.复试形式: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
3.复试程序:考生收到复试通知→按要求提交复试有关材料→参加复试→确定拟接收名单。
4.复试时需提交的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同时查验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学籍信息有问题者不予复试。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复印件(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需验原件。
(4)近三个月以内的体检表。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体检表并按表格要求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未提交体检表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接收。网址如下:(https://yz.scnu.edu.cn/a/20200527/396.html)
上述(1)-(3)项为复试前必须提供的材料。(4)体检表可于10月13日前邮寄至我院,建议使用顺丰快递,收件人和地址见下文。请按上述材料自行制定目录(目录页须注明考生姓名、报考专业、报考的研究方向、联系电话、本科学校)等信息,逐一列明各项材料内容名称及页码)按目录顺序将上述材料扫描到一个pdf文档,于2022年9月23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007yz01@scnu.edu.cn,请以“姓名-报考专业-报考方向-本科学校”命名文档和邮件主题;所有材料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复试资格并报申请人所在学校备案。我院暂不接收未通过国家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的考生提交的任何书面材料。
注意:报考专业与研究方向等信息请参阅:《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s://yz.scnu.edu.cn/a/20220916/518.html
五、拟录取
1. 请同意我院待录取的硕士推免考生,必须在2022年9月28日开通后6小时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系统填写复试的志愿,我院会给考生发复试通知与待录取通知,请考生立即确认,完成相关手续后方确定具备拟录取资格。(若国家系统延迟开放则顺延)
2.拟接收的学生名单报学校招生考试处,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在本单位网页公示10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且核查属实的学生,取消已发送的待录取通知。
3.接受待录取且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名单报学校招生考试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上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4.最终录取推免生名单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在研招网推免系统备案公布的为准。
六、奖励资助政策
学校现有的奖励资助种类如下,全日制研究生符合条件者可申请:
1.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名额及标准均以当年国家下达文件为准。
2.学业奖学金:硕士一等奖每年8000元/生,获奖比例40%,硕士二等奖每年5000元/生,获奖比例40%,硕士三等奖每年1000元/生,获奖比例20%。
3.国家助学金:每年6000元/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
4.社会捐赠奖助学金。
5.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助管800元/月,助教600元/月,兼辅1000元/月。
6.国家助学贷款。
7.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
8.上述奖助办法和通知详阅研究生院网站,其它二级招生单位设立奖助政策可登录各二级招生单位网站查阅。
备注: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规定为准。
七、其他事项
1.申请学生须确保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2023年9月1日前未获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20-39310272-8811
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378号艺体3栋205研究生工作办公室(51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