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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2023年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和《上海师范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学院实际,商学院对2023年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作如下规定:
一、申请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3. 申请人必须是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申请人须已经获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
二、申请专业
申请人可向我院各全日制学科专业(除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外)提出申请。具体有:
1. 学术型硕士点
应用经济学、会计学、技术经济与管理。其中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硕士点下设数量经济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经济统计学、区域经济学、数智金融、教育经济与政策和全球城市经济与治理八个方向。
2. 专业学位硕士点
金融专业硕士、会计专业硕士。
三、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安排
(一)申报流程
1.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功能开通后至2022年10月15日前,登录该系统向我院相关专业提出申请,并将相关申请材料扫描后的电子版(见附一)上传系统。
(二)资格审查
2. 我院将对申请者进行初评,择优选拔,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
3. 申请人在接到复试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接受我院复试通知并按要求参加复试。复试时需审核“附件一”中材料。
(三)复试
1. 组织形式:非上海师范大学在读生复试的组织形式为网络远程复试,以“腾讯会议”作为面试平台;本校在读生复试的组织形式为线下复试,地点:上海师范大学徐汇校区西部商学院B205会议室。
2. 复试内容:复试考察学生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
3. 复试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四、其他相关事项
1. 凡通过复试,被我院接收的考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通知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2. 我院所有复试工作将在2022年10月18日前完成。
3. 本实施办法由商学院接收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有任何疑问,学术硕士请联系021-64321048,专业硕士请联系021-64322683。
4. 其它未尽事宜见研究生院网站“上海师范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网址:http://yjsc.shnu.edu.cn/b7/10/c17243a767760/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