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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研究生院《中国药科大学2023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药大研函[2022]32号)的精神及要求,结合工学院实际,特制订工学院2023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研究生导师等组成的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本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包括制定本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审核报名信息、确定复试名单、发放复试通知、组织考核、发放待录取通知等,并报学校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二、接收专业及名额
(一)接收硕士推免生
接收的硕士推免生为2023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的优秀学生。各专业可接收名额如下:
(二)接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推免生
2023年学院在制药工程学博士点招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推免生(简称“直博生”),符合条件的直博生可报名。
三、接收对象及进入复试考核条件
学院以《中国药科大学2023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文件规定和研究生院相关要求作为总体指导,开展本院接收推免研究生工作。
学院2023年接收推免生须符合以下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不端及其它违法违纪行为。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有较突出的专业素质,具有相应研究生培养潜质。在校期间在全国学术竞赛等活动中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
3.获得所在本科院校2023年推荐免试资格,并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4.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5.符合在上述基础上根据本学院具体情况所制定的其它要求。
6.申请直博的推免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应有较突出的专业素质,具有相应专业博士生培养潜质,学习成绩优异,原则上本科推荐环节总评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5%(含5%);各类国家级基地班的推免生本科推荐环节总评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50%(含50%);或入选药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的推免生。
满足下列条件的考生,其本科推荐环节总评成绩排名可以适当放宽。
(一)以第一作者(排位第一)在《中国药科大学共识期刊目录》的SCI期刊上发表过一篇专业学术研究论文。
(二)在由教育部/团中央组织的国家级科技类和创新创业类竞赛中,以第一完成人获得一等奖/金奖或二等奖/银奖,或以第一、第二完成人获得团体奖。
同时获得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证明(成绩有效期在4年之内):
六级(CET-6)成绩≥450分;或托福(TOEFL)成绩≥90分;
或雅思(IELTS)成绩≥7。
或以第一作者(排位第一)在SCI期刊(不含扩展版)上发表过一篇专业学术研究论文。
参加过本学院2022年暑期夏令营并获得“优秀营员”的学生,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同等条件下征得拟报考导师同意后,可以优先拟录取为本院2023级硕士研究生,无需再参加本院推免生复试。“优秀营员”资格仅限在其参加考核的同一学院同一学科专业内录取时有效。
四、进入复试考核人数
学院根据各专业接收名额、优秀营员人数及推免生报名情况,原则上按照不超过200%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学生名单。
五、报名
申请人可以于2022年9月25日前登陆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网址:http://yzs.cpu.edu.cn/logon )进行注册预报名,学院将优先安排复试、优先接收。
所有取得所在本科学校推免资格的申请人可于2022年9月23日起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进行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网上缴费,并于9月28日起进行网上报名、申请拟报考学院和专业等相关操作。
六、复试考核
所有申请我院的推免生(含直博生)均需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院通过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向通过审核的报名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须在发送复试通知4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不同意或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要求,结合考生实际情况,复试形式原则上采用网络远程面试,使用“腾讯会议”或者“钉钉”平台,请考生提前熟悉“腾讯会议”或者“钉钉”软件使用,并保证复试时具备稳定可靠的网络条件和环境。
学院按预报名名单进行筛选、组织接收复试,面试专家组成员一般为5人。考核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直博生选拔工作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着重考查申请者外语应用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创新潜质、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七、成绩公布及拟录取
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复试通过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可查看待录取通知及复试成绩,并须在4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待录取通知”,一旦确认不可更改。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视为放弃该专业的拟录取资格。
考生只可同意接受本学院一个专业的待录取通知,考生一旦确认待录取,则不允许填报其他志愿及接受各类通知。
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则不予录取:
1.最终复试成绩低于及格线(60分);
2.对在推免生接收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按照相关规定取消推免生拟录取资格。
八、多批次复试录取
第一批次待录取结束后,学院将根据各专业录取人数情况确定各专业是否开展下一批次复试。如进行多批次复试录取,考生在某一专业参加复试但未被录取,不能再次报考该专业。
九、公示
10月20日前,学院对拟接收的推免生且已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待录取的考生,在本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与学院接收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电话:025-86185758。
十、学费奖助政策
参照《中国药科大学2023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执行。
十一、政策咨询
考生在推免生接收工作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向学院咨询及交流,联系人:尚老师,联系电话:025-86185754。
十二、其它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中国药科大学工学院。